维权救助

单位无权收押金

字号+ 作者:百源医疗 来源:百源医疗采编

2016-02-28 22:12 我要评论( )

我们在东美小区一家生鲜超市上班,因辞职老板要扣我们100元押金。一名王姓读者日前向早报这样反映。 她说,她们是8月中旬在该超市上班的,老板起先要她们交200元押金,后来押金是从工资中扣,一个月100元,共扣了两个月。我们辞职,老板也同意,但就是100元

  “我们在东美小区一家生鲜超市上班,因辞职老板要扣我们100元押金。”一名王姓读者日前向早报这样反映。

  她说,她们是8月中旬在该超市上班的,老板起先要她们交200元押金,后来押金是从工资中扣,一个月100元,共扣了两个月。我们辞职,老板也同意,但就是100元押金不给我们。

  该超市负责人对记者说,员工在这家超市上班之前,双方事先是有口头约定的,如果工期不满一年,200元的押金只能退一半,据称她们都同意;超市也发工资给她们,她们则将押金条也交给超市,这也是员工自己愿意的。这名负责人称他们是按照事先约定的规则来办理事情的。

  为此,记者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伟烈律师事务所的林晓阳律师。林律师说,用人单位收取员工的押金,这种行为本身就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她们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她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什么是职业病?

    什么是职业病?

    2016-02-28 22:12

  • 职业病诊断标准

    职业病诊断标准

    2016-02-28 22:12

  • 学徒工与单位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学徒工与单位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2016-02-28 22:12

  • 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物资的管理

    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物资的管理

    2016-02-28 22:12

网友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