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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的待遇
职业病患者的待遇,根据其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确定。 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
2016-02-28 22:08 -
患有 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其所在单位须为其建立健康挡案;变动工作单位时,须经当地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其检查材料装入健康档案。 2、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商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
2016-02-28 22:08 -
何为职业病?
职业病系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
2016-02-28 22:08 -
什么是职业性有害化学因素?
化学因素是引起职业病的最常见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它主要包括生产性毒物和生产性粉尘。 生产性毒物是指生产过程中形成或应用的各种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生产性毒物包括窒息性毒物,如一氧化碳、氰化物、甲烷、硫化氢、二氧化碳等;刺激性毒物,如氯气、氨气、二...
2016-02-28 22:08 -
职工由于在生产中接触铅而中毒,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劳人险函[1984]55号复函的规定,职工在生产中铅中毒后,应按职业病待遇给予积极的治疗。经过必要的治疗后,能够重新工作的要安排工作;对于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按因工残废退休处理。...
2016-02-28 22:08 -
工伤职工就医管理
工伤职工就医管理 一、办理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渝府发[2003]82号)、《重庆市工伤职工就医管理暂行办法》(渝劳社发[2004]23号)、《重庆市工伤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办法(渝劳社办发[2004]162号)》 二、办理范围 市...
2016-02-28 22:08 -
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责任
1、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3、...
2016-02-28 22:08 -
发生职业病危害的法律责任
1、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1)未按照规...
2016-02-28 22:08 -
政府行政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面的职责
1、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2、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支持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
2016-02-28 22:08 -
职业中毒对人体有什么危害?
职业中毒的发生是由于生产性毒物侵入人体造成的。生产性毒物侵入人体的途径主要有三种:呼吸道、消化道、皮肤,其中,呼吸道是最常见、最主要的途径。而经消化道、皮肤侵入人体的较少见,仅在特殊情况下才发生。生产性有毒物质进入人体后,会对人体的组织、...
2016-02-28 2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