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今年8月,我工地上的木工在拆除模板时从1.5米的架子上摔了下来,造成肩胛骨裂缝,目前已痊愈,且可以正常上班。他的医药费有木工班组长负责,休养期间按正常工作的工资补偿其3个月,但是该木工不肯上班,对补偿3个月工资不满意。现在我项目部提出工伤鉴定,该木工又不配合,一家老小全部搬入工人宿舍。对于这种情况,我项目部该如何处理?
人社局回复:职工发生意外事故的,可从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至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的再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待遇。单位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如与职工产生争议的,请尽快至当地劳动保障所申请调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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