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中所列入的《防静电工作服》(GB12014-1989),是为防止衣服的静电积聚,用防静电织物为面料而缝制的,适用于火灾或爆炸危险场所穿用。使用的防静电织物的制作工艺主要是在纺织时,大致等间隔或均匀地混入全部或部分使用金属或有机物的导电材料制成的防静电纤维或防静电合成纤维,或者两者混合交织而成。根据使用场所与防护对象,防静电工作服分类见下表所示。凡是作为工作服使用,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穿用的洁净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羊毛衫,均纳入安全标志管理范围。技术要求防静电工作服的技术要求包括结构、防静电性能、强度3个方面。 服装的制作结构,直接影响其防静电的效果,因此防静电工作服的结构设计一定要保证
1.服装上一般不得使用金属附件,必须使用金属钮扣、拉链时,应严格保证穿着时金属附件不直接外露,以免放电产生火花,引发火灾、爆炸。
2.服装应全部使用防静电织物,不使用衬里。必须使用衬里(衣袋、加固布等)时,衬里露出面积应小于全部防静电服内露出面积的20%以下;对防寒服或其他特殊要求的防静电服衬里露出面积超过全部防静电服内露出面积的20%时,应做成面罩与衬里可拆式。防静电性能 国家标准对防静电工作服的防静电性能,提出了在一定的耐洗涤条件下单件服装带电电荷量的要求实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后,要求在明显位置加施牢固耐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配备与选择配备防静电工作服主要用于火灾爆炸危险场所。
标准(GB12014-1998附录D)将气体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划分为: 0级区域: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1级区域: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2级区域: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属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0级区域、1级区域,且可燃物的最小点燃能量在0.25mJ以下者,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常见的最小点燃能量在0.25mJ的可燃物有烷丙燃烃类物质、丙烯腈、二乙醚、氢、二硫化碳、呋喃、苯、甲醇等。在《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1989)中,要求A01类易燃易爆场所作业必须配备防静电工作服;A02类可燃性粉尘场所作业,可以选用防静电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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