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史
询问致伤原因、部位、时间,是否经过处理,以往的视力状况及眼病史,有无全身性疾病等。
2.全身情况
尤其在车祸、爆炸伤、战伤等有复合伤及多处伤的情况,注意有无重要脏器及其他器官损伤,有无休克及出血,应由有关专科首先检查和处理。
3.视力
应尽可能准确地记录视力。如不能用视力表检查,可查数指、光感等,判断视力状态。
4.外眼
在灯光照明下,记录眼睑、结膜、泪器和眼肌等损伤的部位、范围、程度、并发症如出血、感染、异物存留等情况,应描述、绘图,涉及整形时应照相记录。
5.眼球位置、突出度,有无破裂,角膜和前部巩膜情况,前房深度,有无眼内出血及眼内结构损伤,眼底情况等。
6.影像学检查及其他辅助检查 如超声波、X线照相、CT或MRI检查,以确定球内或眶内异物存留,有无眼球后部破裂,眶骨骨折等。做视觉电生理检查以判定视功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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