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劳动生产的过程中,人们与化学物质接触的机会很多。化学性眼灼伤多因工业生产使用的原料、化学成品或剩余的废料直接接触眼部而引起化学性结膜角膜炎、眼灼伤。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化学性眼灼伤有逐年增多的趋势。化学性眼灼伤约占眼外伤的10%左右,致眼损伤的化学物质主要为酸碱类化学物质(如硫酸、硝酸、盐酸、氨水、烧碱、甲醛、酚、硫化氢等),多为液体或气体。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由于眼球组织脆弱,耐受力差,受伤的程度往往比身体其它部位更为严重。轻者可能仅有刺激症状,如眼红、眼痛、灼热感或异物感、流泪、眼睑痉挛等等,不会留下后患;而重者病程长,后遗症严重,视力难以恢复,甚至可能失明、眼球萎缩,即使再高明的医生也无能为力。
化学物穿透眼球的作用
化学物穿透眼球的作用与眼球表层组织的生理特性有密切关系。角膜上皮和内皮是嗜脂性的,角膜基质和巩膜是嗜水性的,结膜和角膜上皮相似。凡脂溶性物质容易穿透角膜上皮而储留在角膜基质内;水溶性物质很难穿过角膜上皮,但容易穿过基质,所以除非上皮组织损害,水溶性物质是很难进入角膜。
角膜基质的水分平衡和代谢主要依靠角膜上皮和内皮的功能,内皮的作用更为重要。电解质不易渗透过上皮和内皮组织,当上皮或内皮的完整性遭到破坏时,角膜就可发生水肿和混浊。
角膜营养主要来自葡萄膜,通过房水,经角膜内皮将营养物质弥散入角膜内,角膜周围血管网只是辅助作用。正常角膜不需要它,只在病理条件下才起作用。如角膜基质混浊时,只有当新生血管从周围血管网伸入角膜内时,混浊才逐渐吸收而变透明。
化学物的致伤作用
化学物的溶解性对估计其对眼球组织损害程度具有重大价值。酸是水溶性的。碱、二氧化硫、氢氧化氨和芥子氧等皆具有水溶和脂溶双重性,故有特别的穿透和破坏作用。许多有机溶剂如甲醛、氯仿、酒精、丙酮和乙醚等有高度的脂溶性,可使角膜上皮发生暂时性损害。酸碱化学物质的去湿性(吸水)不中重组织的坏死作用。另一类重金属盐类,主要起沉淀作用,即所谓收敛反应。低浓度时表面组织由于沉淀作用使细胞表面和毛细血管细胞之间的结合质变硬,组织发白,炎性渗出作用减少,当浓度增高时,即呈腐蚀作用,细胞蛋白质凝固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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