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检测数据控制程序
26.1. 目的
确保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数据采集、输入、传输和数据处理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并验证相关软件的适用,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可靠的环境检测信息。
26.2. 范围
适用于我所检测业务工作的计算机管理;综合管理室的环境检测网络信息采集、数据处理分析的计算机管理。
26.3. 职责
26.3.1. 各检测室负责本部门配备的计算机的日常管理。
26.3.2. 综合管理室负责:
26.3.1.1. 环境检测数据收集、处理及分析;各类环境检测管理报表。
26.3.1.2. 我所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和相关业务协调。
26.3.1.3. 实施数据保护的程序。
26.4. 工作程序
26.4.1. 计算机保管、使用
26.4.1.1. 各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的硬、软件日常管理,并落实每台计算机的责任人(使用人)。
26.4.1.2. 计算机硬、软件与消耗材料的购置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所长审核,所长批准后实施,具体按照《采购服务和供给程序》执行。
26.4.1.3. 计算机使用人应按规定和使用说明操作,不得任意改动计算机本身设置,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并填写计算机维修记录。
26.4.2. 防病毒感染
使用人做好计算机防病毒工作,经常进行检查,确保计算机不带病毒能正常运行。
26.4.3. 保密
26.4.3.1. 计算机内数据信息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提供。
26.4.3.2. 为保证计算机贮存数据、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未经科
室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修改计算机贮存的数据、资料。
26.4.1. 检测仪器专用计算机
与检测仪器配套的专用计算机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检测专用计算机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由仪器操作人员负责。
26.4.2. 检查
各部门每季度应对本部门的计算机使用、维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改正。由于个人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处罚。
26.1. 相关文件
《服务及供应品的采购程序》
26.2. 质量记录
计算机维护记录
数据备份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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