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认可活动的产生和发展
1947年澳大利亚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实验室认可体系(NATA),60年代初英国也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从而带动了欧洲各国实验室认可机构的建立;70年代美国、新西兰、法国、丹麦、印度和瑞士均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80年代以后实验室认可发展到很多国家如加拿大、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90年代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也加入了实验室认可行列。至今已有五十多个国家采用该种实验室认可体系。随着世界各国实验室机构的建立,经过不断发展,到90年代全球形成两大区域性的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即欧洲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EAL)、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 1977年在丹麦哥本哈根成立了国际实验室论坛(ILAC),于1996年由松散的论坛转变成为实体——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仍简称ILAC)。
2、实验室认可标准的演变
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于1978年制定了实验室基本技术要求的说明,并将其作为实验室认可技术准则的说明提交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作为ISO导则25:1978《评审测试实验室技术能力导则》首次向全世界发布。
1982年ISO认证委员会进行修订后,由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ISO两个组织于当年联合发布,即ISO/IEC导则25:1982《测试实验室能力通用求》。
1990年ISO认证委员会结合1987版的ISO9000族标准对导则进行较大的修改后发布,即ISO/IEC导则25:1990《校准和测试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我国等同采用,即GB/T15481-1995,与此对应的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CNACL)文件是CNACL201-1999。
1994版的ISO9000族的标准发布后,ISO着手对导则25结合94版ISO9000标准进行第三次修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几经讨论、修改,1999年12月15日,由ISO和IEC以ISO/IEC17025:1999《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正式对外发布。GB/T15481-1995被修订为GB/T15481-2000,CNACL201-1999被修订为CNACL201-2001。2002年,重组后的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CNAL)又对文件进行了修订,即CNAL/AC-1:2002,2003年改为CNAL/AC01:2003。
ISO15189:2003(E)〈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于2003年2月发布。ISO 15189:2003以ISO/IEC 17025和ISO9001为基础,提出了针对医学实验室能力与质量的要求。
2005年9月1日在原来99版本标准的基础上又新发布了2005版本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17025:2005)。即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CNAL/AC01:2005。
重组后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开展实验室认可活动主要依据: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内容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CNAS-CL02:2006《医学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内容等同采用ISO 15189:2003)、CNAS-CL03:2006《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准则》(内容等同采用ILAC G13:2000)、CNAS-CL04:2006《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准则》(内容等同采用ISO 34:2000和ISO/IEC 17025:2005),还针对某些技术领域的特定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应用指南和应用说明。
3、认可和认证有什么不同?
认可(accreditation)是“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认证(certification)则是“第三方对产品/服务,过程或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规定要求做出书面保证的程序”。其主要的差异在于:
实施的主体不同:认可活动的主体是权威机构,一般是由政府授权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得到了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的正式授权。认证活动的主体是独立于供方和顾客的第三方,它可以是民间的,认证机构以公正的身份依靠自身服务质量树立在行为中的威信。
实施客体不同:认可活动的对象是合格评定机构评审的是某个机构从事特定检测/校准、检查、认证或人员注册等活动的能力,这里的能力既包含了质量要求,又包括了技术要求。认证活动的对象是产品或体系,其目的是证明某产品或体系符合特定标准规定的要求,认证机构审核的则是某个机构生产/提供的产品、过程、服务或质量管理体系对标准规定要求的符合性。
实施效力不同:可以认为,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做出的“第三方证明”所具有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重于认证机构所做出的“书面保证”。因此,对于检测/校准实验室而言,应选择ISO/IEC 17025实验室认可,而不是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实验室认可是由主任评审员(主要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和技术评审员(主要负责对技术能力的评审)对实验室内所有影响其出具检测/校准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因素(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方面的要素或过程以及技术能力方面的要素)进行全面的评审。
4 、实验室认可和合格评定有什么关系?
合格评定是世贸组织(WTO)对各国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评价的程序,即对产品、工艺或服务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而进行的系统检查和确认活动的一种途径。合格评定制度包括了:供方自我声明、第二方验收和第三方认证,涉及认证和认可两个领域的所有活动。
作为WTO的成员国,2002年4月,我国建立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合格评定体系,其中包括实验室国家认可体系。
目的 实验室认可 计量认证 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提高质检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依据 GB/T15481-2000或CNAL/AC 01:2003,等同采用ISO/ IEC 17025:1999) 《计量法》第二十二条,等效采用ISO/IEC导则25-90 性质 实验室认可是自愿性的,我国的认可原则中第一项就是自愿原则 计量认证是强制性的,未经计量认证的质检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 对象 第一、二、三方的检测/校准实验室 属于第三方的各类质检机构(检测实验室) 类型 一级国家认可 两级认证(国务院和省) 实施 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 各级政府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省级以上) 考核内容 公正性和技术能力(ISO/IEC17025是24个要素) 公正性和技术能力 结果 发证书,可使用CNAL认可标志 发证书,可使用CMA标志 国际接轨 国际通行做法,CNAL已与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以及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签订互认协议 仅对国内适用,不能与国际接轨 发展动态 ISO/IEC导则25-90已变成国际标准ISO/IEC17025,但ISO/IEC17025还不能与ISO9000:2000完全兼容 继续维持(因有法律依据),但要修改,制定与认可准则统一的新规范(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仅为试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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