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职业卫生分级管理和职业病防护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对湛江市某箱包生产企业20个作业岗位作有毒作业分级。 结果 工作岗位有毒物浓度超标率60%,工人有毒作业劳动时间平均9.8h,一~四级危害作业岗位12个占60%,接触人数910占47.8%。 结论 该企业有毒作业危害严重。实施有毒作业与无毒无害作业分开,加强有毒作业场所防护措施,降低毒物浓度,减少工人劳动时间是降低有毒作业危害程度的有效措施。
通过对湛江某箱包生产企业接触有机溶剂作业危害调查研究,了解有机溶剂在箱包生产作业中的危害情况,为政府和企业制定职业卫生分级管理和职业病防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劳动卫生学调查 通过访问和查阅资料的方法,调查某箱包生产企业20个作业岗位的生产布局、工艺流程、有毒有害因素、接触人数和接触方式、劳动组织与劳动制度、设备防护和个人防护以及工人健康体检等情况。
1.2 有毒作业分级
1.2.1 分级对象 箱包、珠宝箱生产工艺流程中使用或接触有毒作业的所有岗位。
1.2.2 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测定 每作业岗位选择2名工人,记录其1个工作日内各类动作内容与作业方式,有毒操作持续时间,并进行归类合并,然后累计该工人一天有毒作业劳动时间(L),连续2天。
1.2.3 毒物浓度测定和计算 按采样规范 [1] 进行布点采样,用气相色法分析样品中的毒物含量并计算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2] ,有毒劳动不足8h或超过8h的,仍按8h计算。
1.2.4 毒物浓度超标倍数(B)的计算 按《有毒作业分级》 [3] 方法计算,如果同一工作场所同时存在两种以上的毒物,并可能产生相加或相乘的联合作用时,用多种毒物联合作用计算公式 [2] 。
1.2.5 有毒作业分级 计算分级指数C,再按C值的大小划分有毒作业级别,共0~四,5个级别。分级指数C计算公式 [3] 如下:C=D(毒物危害程度级别)×L(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数)×B(毒物浓度超标倍数)。
2 结果
2.1 劳动卫生学调查情况
2.1.1 概况 该公司是一家生产箱包的中外合资企业,主要产品有公文包、旅行箱和珠宝箱等,全部外销。全公司职工2121人,生产工人1907人,年龄18~36岁,工龄3个月~2.5年,其中男625人,女1282人。生产场所存在有毒因素有甲苯,正己烷。
2.1.2 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 生产车间由旧粮仓改造而成,最大一间面积约2500m 2 ,有效高度3m,防护设备有排气扇、吊扇,全部生产工序都在这里完成。生产工艺流程为:开料→针车→外皮、内里备料→五金→整理→产品检验包装。主要原料有人造革,白布,含甲苯黄胶(月消耗2.5吨),正己烷(月消耗量1.3吨)。
2.1.3 劳动组织、制度和劳动保护 箱包、珠宝箱生产是劳动力密集型生产,每个工序都手工操作,备料中的外皮、内里工序,需要工人用毛刷涂黄胶粘贴,或用手拿吸料(布或其它物料)蘸正己烷清理箱包上的余胶或脏物;喷胶工序是由工人操作高压气流喷枪往工件上喷胶,在喷涂过程中,由于高压气流的反冲作用,胶雾弥漫。该公司实行计件工资,工人每天工作12h,赶任务时工作16h。个人防护:喷胶工佩戴防毒口罩,其余工人,只有个别人戴纱布口罩,此外无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2.2 有毒作业分级
2.2.1 有毒作业劳动时间和有毒因素测定 箱包车间和珠宝箱车间共20个作业岗位,因所有工序都分别集中在一间无隔离的车间内,致使每工作岗位都处在有毒作业环境中。经现场测定,有毒作业劳动时间7.5~10.5h,平均9.8h,喷胶作业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最长10.5h。甲苯和正己烷每个岗位都同时存在,甲苯实测浓度1.5~932.3mg/m 3 ,8h加权平均浓度13.2~786.3mg/m 3 ,正己烷实测浓度16.8~857.7mg/m 3 ,8h加权平均浓度21.1~741.6mg/m 3 。超标倍数(B)按多种毒物联合作用公式 [2] 计算,20个有毒作业岗位合格8个,合格率40.0%,低于广州 [4] 和深圳 [5] 地区的企业。
2.2.2 有毒作业分级 根据《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6] 和《有毒作业分级》 [3] 规定,甲苯的危害程度级别Ⅲ级,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数(D)为2,正己烷的危害程度级别待定。20个作业岗位接毒劳动时间都超过5h,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数(L)为3,分别套入有毒作业分级指数C计算公式,结果显示:20个有毒作业岗位,0级“安全作业”8个,占40.0%,作业人数997人,0级(达标)率52.3%,一级“轻度危害作业”5个,占25.0%,作业人数631人,轻度(Ⅰ级)危害率33.1%,二级“中度危害作业”2个,占10.0%,作业人数265人,中度(Ⅱ级)危害率13.4%,三级“重度危害作业”3个,占15.0%,作业人数8人,重度(Ⅲ级)危害率0.42%,四级“极度危害作业”2个,占10.0%,作业人数6人,重度(Ⅳ级)危害率0.31%。合计一至四级危害作业岗位12个,占60.0%,人数910,占47.8%。喷胶作业危害程度最重,5个喷胶岗位3个三级“重度危害”,2个四级“极度危害”。主要原因是喷胶有毒作业时间长(10.5h),毒物浓度高(786.3mg/m 3 ),超标22.2倍。
3 讨论
调查结果表明,该工艺品生产接触有毒作业危害岗位比率高(60.0%),有毒作业人数占作业工人比率高(47.7%),危害程度较严重,二级以上危害岗7个,占35.0%。工人不愿在这公司长期工作,究其原因:
3.1 工作场所有毒作业与无毒作业不分开 1907名工人中,从事针车、开料、品检和包装的工人433人,占作业工人的22.7%,不使用任何有毒物质,这些岗位不属有毒作业岗位,但由于与喷胶等有毒作业混在无隔离的车间内,有毒气体弥漫整个车间,使这4个不使用有毒物质的岗位433人也加入了有毒作业的队伍中,有毒作业岗位增加20%,接毒人数增加了22.7%。
3.2 有毒作业劳动时间长 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是构成有毒作业分级的要素,有毒作业劳动时间长是导致有毒作业危害程度加重因素,也是引起职业中毒的重要原因 [7] 。本文调查显示,工人每天工作12h,赶任务时16h,有毒劳动时间平均9.8h,比国家法定劳动时间还多1.8h。超常的有毒劳动时间,增加毒物在体内的作用时间,增大中毒的可能性。
3.3 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护差毒物浓度超标率高 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是降低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浓度(强度)的重要措施。我们调查的资料表明,该企业有毒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只有排气扇,防护设施简陋,致使有毒气体浓度严重 超标(22.2倍),加重了有毒作业危害程度。
3.4 有关分级标准的问题 我们按国家的有毒作业分级标准,成功地将我市某箱包生产企业有毒作业岗位进行了分级,但也发现分级标准中有些不完善的地方。如《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只列出56中化学毒物的级别,我们调查资料中的正己烷的危害程度级别尚待确定,因而本文没能将它进行分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计算公式中规定,工作时间少于8h仍按8h计,但超过8h没有说明,实际是现在许多企业的劳动时间都超过8h。分级标准对超过8h劳动时间的计算不加以规定,会造成混乱。建议对分级标准以上的问题加以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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