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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应成为劳动者职业健康的“保护神”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8 21:37 我要评论( )

12月19日,四川省总工会副主席胥纯率队在宜宾、自贡就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职业危害高发态势、推动四川省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调研。调研中,他指出,四川省将在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和建材等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中实施职业病防治

12月19日,四川省总工会副主席胥纯率队在宜宾、自贡就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职业危害高发态势、推动四川省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调研。调研中,他指出,四川省将在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和建材等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中实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并为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列出时间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2012年底前、非公企业在2014年前完成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并抓好履行工作。(12月21日中工网)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职业病危害因素造成的接触人数、职业病新发病例数、死亡病例数有增加的趋势,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今年2月23日,北京市首个职业病调研报告发布,报告显示,职业病患者出现病症的平均年龄为37.5岁,其中最大的群体为尘肺病患者。调查显示,患者需经过平均34天的时间等待职业病诊断结论,57.8%的需要等待30天以上才能拿到工伤认定书,其中一名受访者甚至过了1461天才领到工伤认定书。最后,51.8%的患者又要等待30天以上,才能获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由于耗时长,很多职业病工人因缺钱等原因而放弃维权。

  健康是人类追求的共同目标,奔小康要健康,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提高国民的健康素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特别是企业职工的健康,不仅是各国政府的重要责任,也是包括工会、企业在内的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赋予了工会组织对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和职责。因此工会组织要积极探索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途径,重点做好集体用工合同签订工作,从源头上防止职业病的肆虐。

  四川省即将实施的职业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其目的就是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法定义务,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从而实现实现促进企业发展与职工受益的“双赢”。愿越来越多的工会组织站在讲政治、促和谐的高度,努力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真正成为广大劳动者的“保护神”。

  

          来源: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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