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109-2002 放射性膀胱疾病诊断标准
放射性膀胱疾病诊断标准
Diagnostic criteria for radiation bladder disease
GBZ109-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急性放射性膀胱炎、慢性放射性膀胱炎及放射性膀胱瘘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性或事故性照射所致的膀胱损伤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106 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放射性膀胱疾病(Radiation bladder disease)是由电离辐射所致的膀胱粘膜充血、水肿及溃疡出血、上皮细胞萎缩等损伤及其主要并发症。
3.2 血尿(Hematuria)正常人尿液中无红细胞或偶见个别红细胞。如离心后每高倍视野红细胞超过2个,或收集3小时尿作尿沉渣细胞计数,男性每小时红细胞排出数大于3万,女性大于4万,均视为血尿。出血轻者尿色正常,须经显微镜检查方能确定,称镜下血尿。重者则尿色呈血色,称肉眼血尿。
3.3 粪尿(Fecaluria):肠道内容物进入膀胱称粪尿。
3.4 气尿(Pneumaturia)肠内气味进入尿中也可能是由于膀胱内产气菌感染引起。
4 诊断原则
放射性膀胱疾病,必需根据照射史、受照剂量(有个人剂量档案)、临床表现和膀胱镜检查等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它因素所致疾病方能作出诊断。
5 急性放射性膀胱炎(Acute radiation cystitis)
5.1 诊断标准
5.2 处理原则
6 慢性放射性膀胱炎(Chronic radiation cystitis)
6.1 诊断标准
表1 慢性放射性膀胱炎分度诊断标准
分 度 临床表现 膀胱镜检查 超声波检查 膀胱造影 尿动力学检查
轻 度 尿频、尿急、排尿痛、镜下血尿或偶发少量肉眼血尿 粘膜充血、水肿、灶状萎缩、毛细血管扩张 无明显改变 无明显改变 正常
重 度 尿频、尿急、排尿痛、间歇或持续性排尿困难及肉眼血尿、贫血 粘膜充血水肿、片状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出血、溃疡 膀胱壁增厚、变形 膀胱挛缩、腔缩小、溃疡形成、可合并输尿管狭窄、梗阻、肾盂积水尿流速率降低、膀胱容量减少
6.2 处理原则
甲醛等膀胱灌注。
7 放射性膀胱瘘(Radiation vesical fistula)
7.1 诊断标准
7.2 处理原则:外科修补手术,如有结石,膀胱粘膜炎症不明显可同时取石加修补手术;如有结石,膀胱粘膜炎症又明显应先取石,待炎症消退后再修补瘘孔;如无结石仅有炎症可给予消炎,尿常规正常后再修补手术。
附录A
诊断标准参考指标和鉴别诊断
A.1 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率显著增多
A.2 在照射区皮肤可能伴有放射性皮肤损伤,应按GBZ106处理。
A.3 放射性膀胱炎应与感染性膀胱炎、其它原因引起的膀胱炎以及恶性肿瘤转移引起血尿等鉴别。
A.4 放射性膀胱接应与分娩损伤或手术损伤引起膀胱瘘或尿失禁鉴别。
A.5 严重的慢性放射性膀胱炎在照后数年由于输尿管并发损伤或膀胱瘢痕形成引起输尿管狭窄或闭塞出现肾盂积水、肾盂肾炎、尿毒症,应与其它原因引起的肾盂积水等鉴别。
A.6 剂量阈值是电离辐射对膀胱损伤的最低剂量值。因照射条件和个人敏感性不同,本标准提供的剂量阈值为导致放射性膀胱疾病的参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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