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52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160.58-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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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环氧化合物
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epoxy compounds
in the air of workpl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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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
GBZ/T 160.58-2004
前 言
为贯彻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配套的监测方法,用于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环氧化合物[包括环氧乙烷(Ethylene oxide)、环氧丙烷(Propylene oxide)、环氧氯丙烷(Epichlorohydrin)等]的浓度。本标准是总结、归纳和改进了原有的标准方法后提出。这次修订将同类化合物的同种监测方法和不同种监测方法归并为一个标准方法,并增加了长时间采样和个体采样方法。
本标准从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5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季永平、周素梅、线引林、曾昭慧、虞爱如、刘黛莉和李建国。
GBZ/T 160.5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环氧化合物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环氧化合物浓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环氧化合物浓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3 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和环氧氯丙烷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3.1 原理
空气中的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和环氧氯丙烷用注射器采集,直接进样,经色谱柱分离,氢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3.2 仪器
仪器操作条件
色谱柱1(用于环氧乙烷和环氧丙烷):
柱 温:
汽化室温度:
检测室温度:
载气(氮气)流量:25ml/min。
色谱柱2(用于环氧氯丙烷):
柱 温:100℃;
汽化室温度:
检测室温度:
载气(氮气)流量:50ml/min。
3.3 试剂
3.3.2 6201担体、酸洗201担体,60~80目。
3.4 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现场采样按照GBZ 159执行。
在采样点,用空气样品抽洗100ml 注射器3次后,然后抽100ml 空气样品。
采样后,立即封闭注射器口,垂直放置。置清洁容器中运输和保存,当日应尽快测定。
3.5 分析步骤
3.6 计算
m
C = ――― × 1000 ……(1)
V
式中:C — 空气中环氧乙烷、环氧丙烷或环氧氯丙烷的浓度,mg/ m3;
m — 测得样品气中环氧乙烷、环氧丙烷或环氧氯丙烷的含量,mg/ml;
V — 进样体积,ml。
3.7 说明
4 环氧乙烷的热解吸 - 气相色谱法
4.1 原理
空气中的环氧乙烷用活性碳管采集,热解吸后进样,经色谱柱分离,氢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4.2 仪器
仪器操作条件
色 谱 柱:
柱 温:
汽化室温度:
检测室温度:
载气(氮气)流量:50ml/min。
4.3 试剂
4.3.1 6201担体,60~80目。
4.4 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现场采样按照GBZ 159执行。
采样后,立即封闭活性碳管两端,置清洁容器内在0~5℃下运输和保存,应当天测定。
4.5 分析步骤
4.6 计算
293 P
Vo = V × ————— × ————— …… (2)
273 + t 101.3
式中:Vo — 标准采样体积,L;
V — 采样体积,L;
t — 采样点的温度,℃;
P — 采样点的大气压,kPa。
c
C = ――――― ×100 ……(3)
Vo D
式中:C — 空气中环氧乙烷的浓度,mg/ m3;
c — 测得解吸气中环氧乙烷的浓度,mg /ml;
100— 解吸气体积,ml;
D - 解吸效率,%;
Vo — 标准采样体积,L。
4.7 说明
4.7.2 100mg活性碳的穿透容量为0.067mg。平均解吸效率为97%。每批活性炭管必须测定其解吸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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