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民工高梅终于拿到了4万元的工伤赔偿,近一年来,高梅为了得到其应有的工伤待遇,一次次碰钉,可谓曲折艰辛。
据了解,55岁的山区农民高梅本是家庭妇女,迫于家境困难,2011年到淄川区寨里镇一家建陶厂打工。2012年4月4日,高梅在车间往机器放料时,胳膊被卷进滚轴,经医院诊断为右手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半个月后,回家休养疗伤。期间建陶厂曾支付其7000余元医疗费。虽经治疗,但高梅右手肌腱断裂、无法屈伸,经鉴定为9级伤残,影响了正常工作和生活。随后高梅多次找到用工单位,请求支付其工伤待遇,建陶厂一直拖延,拒绝赔付,一次次催要无果。
无奈之下,高梅到淄川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找到检察官反映情况请求帮助。检察院工作人员及时来到高梅打工的建陶厂调查了解事故经过,并向企业负责人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经了解,用工单位未给高梅加入社会保险,企业负责人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最后,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用工单位一次性支付高梅工伤待遇4万元,长达近一年的工伤待遇纠纷终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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