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的陈刚,是九龙坡陶家镇开发区元能管业公司的一名塔吊工。今年5月,他进入这家公司上班,每月工资5000元,包吃包住。
陈刚说,员工宿舍两层楼,二楼是住房,一楼是洗澡的。今年7月16日,由于地面湿滑,他洗澡后不慎摔倒骨折。
他想问,这样的情况能不能算工伤?
老板: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当时灯光非常暗,地面有积水。 陈刚说,自己根本没看清楚,就 咚 的一声,斜着倒在地上,左腿刚好打在地面,骨折。摔在地面上后,疼痛不已。医院诊断为左大腿骨骨折。陈刚说,如今已经花了近2万元的医疗费,目前为了医疗费的事情和老板僵持着。 老板现在的态度是不愿意给钱,说不是工伤。
昨天我们也联系了老板郑先生。郑先生说,陈刚洗澡前心情不好,在外面喝了酒。 员工下班后,我们根本管不了啊。 郑先生说,厂里员工年轻人多,下班后很难管理。
出于人道,我们已经给他送去了1万元的医疗费。我的态度是,他是我的员工,我肯定是积极配合治疗的。 他说, 但这发生在下班时间,又是厂区外,我确实无能为力。如果发生在厂里,该赔偿多少我都愿意。
郑先生说,他给厂里的几十名员工都买了意外伤害保险,看能不能帮陈刚申请一些赔偿。 如果实在不行,那么他走法律程序,法院判决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
算成工伤有点难度
坤博律师事务所李伟律师认为,陈刚的情况算成工伤有点难度。
工伤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他说,陈刚的情况首先是下班之后,其次摔倒的地点在老板为其租赁的为生活所用的场所里。
陈刚洗澡的原因,目前看来也并非工作的收尾。 他说,一般情况下例如矿工上井后洗澡,那是工作收尾的一部分,若因洗澡受伤还可以算工伤。 但陈刚洗澡的情况,就很难说。
李伟律师认为,陈刚可以从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寻求赔偿,但必须找到厂家存在过错。 比如租赁的宿舍无安全警示标志,或者由于房屋的结构有问题等外在原因导致其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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