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显示:我在一家外贸销售公司做会计,拿驾驶证半年多,上个月驾驶才买的新车上班途中,为躲避一大坑无意中撞上了路边大树,导致左手和左胳膊骨折。事故发生后,单位迟迟不给我申请工伤认定。公司老板说,因我是新手驾驶不当、疏忽大意出的意外,不属于工伤。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
王女士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回复: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此可见,认定工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要素: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发生伤害事故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责任事故认定中,本人无责、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者责任难以认定;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包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因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你开车撞树的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后,如果认定你为非本人主要责任,则可以构成工伤;如果认定你为主要责任,则不构成工伤。如果构成工伤,用人单位仍然拒赔,你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