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知识

上班手指挤伤 终获工伤认定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4 23:04 我要评论( )

近日,罗庄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起诉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案,依法判决驳回临沂某工厂的诉讼请求,维持了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5月31日9时许,李某在临沂某工厂上班过程中,左手不慎被机械皮带挤伤,伤

近日,罗庄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起诉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案,依法判决驳回临沂某工厂的诉讼请求,维持了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5月31日9时许,李某在临沂某工厂上班过程中,左手不慎被机械皮带挤伤,伤后送往临沂市人民医院救治,其伤情为左食指指尖挤压离断伤。2013年3月6日,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作出确认李某与临沂某工厂存在劳动关系的判决。某工厂不服,提出上诉,2013年6月25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书,裁定该案按临沂某工厂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李某于2013年5月向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书,认定李某所受伤害为工伤。临沂某工厂不服,诉至法院,称李某不是因工作受的伤,要求撤销工伤认定书。

法院认为,李某作为临沂某工厂的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被挤伤,且不属于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所受伤害应认定为工伤。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作工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应予维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法院宣判后,临沂某工厂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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