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光环电信集团第八分公司十七项目部的王先生,和同事一起坐车去通州干活出车祸受伤。他表示,目前单位已停交治疗费,也没有为自己办理工伤认定。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与单位在今年3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6月24日早7时许,他和同事坐车去通州的路上,乘坐的金杯车爆胎撞上护栏,车上人员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
王先生称,出车祸一个月后, 单位就停了我的工资和治疗费,工伤认定一直没给办。
王先生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对记者称,此事正在走法律途径解决,没有透露更多细节。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玲表示,王先生的情况肯定属于工伤。
员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单位为员工缴纳各种保险。现在员工出现工伤,可以要求单位协助办理工伤认定。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