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察应按一定的顺序和方法进行,先在现场外围进行询问、观察,再进入场内进行不变动现场物体原始位置的静态勘察,最后再翻动或移动物体离开原始位置,进行动态勘察。勘察以前,必须准备好测绘和照相、录像等勘察器材,每进行一步都必须作好记录或拍照、录像。
现场收集物证时应特别注意:
(1)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等;
(2)现场所搜集到的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
(3)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要擦洗;
(4)对危害健康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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