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4年国务院确定镇江市试点,到1996年在苏州、无锡、南通、盐城四市扩大试点,再到1999年全省全面展开,我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至今已历经10载,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成千上万的参保人员因此受益。截至2004年底,江苏全省医疗保险参保976万人,比2003年底增加142万人,增幅为17%%,医保参保总人数继续位居全国第二,增加人数连续3年位居全国第一。
然而,当前相关政策规定的医保参保覆盖人群,仅限于城镇职工和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等,并没有覆盖所有的社会从业人员,更没有覆盖城镇居民。据省统计局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样本企业跟踪监测,在1027家被调查企业中,全部或部分职工参加医保的企业面为44.2%%,被调查企业涉及的从业人员23361人中,参加医保的仅占22.3%%。
胡大洋说,这就使一大批想参加医保的没法参保,进不来,也就享受不到医保之“福”,这是一种不公正、不和谐。理想的状态是“全民医保”,使医保能够覆盖所有城镇从业人员及至所有居民,体现公正性。
为了让更多人进入医保,从2003年开始,省医保中心根据全省各地的不同情况提出了“三步走”。胡大洋介绍说,首先仍然是做好城镇职工的参保,“特别是苏北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致力于解决好困难企业、破产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障,做到应保尽保。”二是把参保范围扩大到城镇所有从业人员,为解决多种就业形式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出台了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把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纳入到医保中。三是在一些经济发达、条件具备的地区,逐步试行全民医保。据悉,我省近千万医保参保人员中,已有近90万外资企业从业人员和50万灵活就业人员,约占14个百分点。
让困难人群都能享受到医疗保障
医疗保险遵循着权力和义务对等的原则,保障的待遇水平和标准与参保人缴费水平相对应。这对那些下岗职工、破产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等弱势群体而言,往往因为没有单位为其缴纳医保费用,自身又无实力缴费不能参保,从而成为社会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一些职工原本还是有些积蓄的,然而一场大病往往会使他们陷入贫困。如果病人又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那么受困的就是一家人,甚至影响到周围的人。”作为省医保中心主任,胡大洋对此深有感触。他说,对那些确实无能力参保的特别是“低保”人员,参保的难点在于“没钱”,对此应该建立多方筹资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解决困难人群大病医疗的资金问题。
据了解,目前盐城、扬州、泰州、镇江、淮安、无锡等市都已开展困难群体医疗救助。盐城市对未参加医保的城市居民实行医疗统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其中对城市低保人员和特困居民每人每年补助140元,并从今年起每年由市区财政统筹100万元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在扬州,低保人员和特困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救助,到指定医院就诊不仅可以享受30%%-50%%的减免优惠,其减免后的符合基本医疗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1500元-30000元的部分由社会基本医疗救助基金支付60%%。
据了解,目前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大部分都已纳入医保范围,但仍有近40万困难和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无力参保。
保持医、保、患三方和谐相处
当前,一些定点单位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部分药品价格虚高,参保人员负担较重,少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分解住院、推诿病人等问题,少数定点零售药店还以药换药、以药换物。
胡大洋认为,必须建立医、保、患三方沟通协调机制来确保三方和谐相处。医保定期公布基金收支情况,使参保人员了解基本医疗的保障水平,公布不同等级医院的医疗费用状况,比如住院费、检查费、药品费占每人次的比重,使参保人员有所比较、有所选择。在定点医院实行信用等级评估,对不同等级的医院实行不同的费用结算办法,信用高的结算简便,信用低的加强管理,提高医院诚信服务的意识,节约医保费用的开支。据了解,信用等级制度已经在盐城市试点,2005年将在全省所有定点医院推广。
“医保要考虑用低廉的费用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胡大洋说,医保要尽可能贴近社会,和老百姓零距离,应该建立健全医保的社会服务网络。下一步,省医保中心将把社区卫生医院纳入定点医院的序列,并利用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的社区服务平台,使老百姓不仅能就近看病,而且能就近享受各项医保服务。目前,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低保人员参保管理、退休人员健康检查、特殊病人送医送药上门服务、离休人员全程医疗服务等都已进入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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