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现状
我市总面积384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23.10万人,现辖禅城、南海、顺德、高明和三水五个区。2011年,全市GDP 6580亿元,人均GDP 91500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7800亿元,同比增长12.1%,增长10.4%,增长14.8%。
今年1—8月,我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679起,死亡421人,受伤2843人,直接经济损失1718.4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71%,下降2.09%,下降1.22%,下降34.11%。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并持续好转,但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总量仍较大。
(一)夯实基础,完善责任体系,全面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建立完善“一岗双责”制度体系。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先后出台5份“一岗双责”重要文件,立足于将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市级党政班子成员;立足于进一步充实安委会力量,由市长亲自担任主任,明确了41个党政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立足于夯实基础,构建市、区、镇(街)、村(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全市各区平均有35名专职安监人员,各镇(街)平均有17名专职安监人员,村(居)平均有1-3名专职安监人员,规模以上企业按2%的比例配备安全主任,规模以下企业至少配备1-3名安全主任。
完善考核,全面深入推行 “一岗双责”制度。以市委“一号文件”的形式出台了《考核办法》及其《实施方案》,并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一岗双责”考核。具体做法是:增强影响,合理扩大考核范围,考核涵盖了签订《责任书》的17个部门。讲求实效,切实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对优秀单位分别给予8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落实责任,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我市下发了《关于对相关领导干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通知》等文件,严肃责任追究,并函达监察、组织等部门配合落实。
(二)严控进度质量,坚持服务企业,扎实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
我市在全省率先由政府为企业创建标准化设立专项资金扶持,今年已完成创建的企业共1089家,预计全年将完成规模以上企业的50%以上,确保3年内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完成创建。主要做法是:突出“早字当头”,坚持及早动员部署,逐月分解创建任务,科学分配评审数量,做到“成熟一个,评审一个”。突出“严字为先”,重新修订了《工贸企业标准化评定办法》,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弄虚作假、评审走过场等行为。突出“服务为上”,结合市政府“服务企业暖春活动”,在2月底前完成了对全部工贸企业的告知承诺工作;积极探索小微型企业达标途径,创新制订《佛山市微型工贸企业标准化评分细则》;加强评审人员培训,举办了26期企业“自评员”培训班,培训评审人员近3000名。突出“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切实做好对属地企业标准化评审费用的安排,其中,南海区除积极出资639万元用于标准化评审外,还准备用1000万元奖励达标企业;不少镇(街)都实施了经费补贴。
(三)创新社会管理,真正把安全社区创建作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中心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6个镇街启动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每个区挑了1-2个镇(街)试点,其中,乡镇社区4个,街道社区2个),占全市镇(街)的26%,远远超出省局的任务指标,成为全省第一个实现试点创建全覆盖的城市。为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社区建设,我市投资建设了“佛山市安全社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搭建起安全监测和事故预防动态监管平台,为试点地区实现智能管理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加强队伍建设,密切协同配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实施“点对点”培训,镇(街)安监人员执法水平显著提升。我市制定了深入基层、企业开展现场“点对点”执法指导的培训计划,坚持每个月去1至2个镇(街),对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进行点评讲解(已先后在13镇(街)开展),有效提高了基层执法人员的实际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1-8月,各镇(街)实施行政处罚同比增长638.30%。
突出打击重点,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围绕“13类”共性问题和 “9个”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同时,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执法监察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12个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总体方案,采取过硬措施,形成了对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隐患大排查,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夯实基础。
根据全省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统一安排,我市迅速召开了全市安监局长会议和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暨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迅速制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积极采取措施,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今年以来,我市共检查企业36580家,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14512起,行政拘留254人,追究刑事责任53人,罚款1208.7万元。
二、面临的一些困难
(一)基层安监机构编制较少,人员流动性较大,素质难以有较大提高。由于编制有限,基层安监人员多数属于政府临时聘用人员,造成人员流动性大、队伍结构不合理的被动局面,影响了基层安监人员的素质。
(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相对复杂,影响执法效率和打击力度。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执行、备案、归档等,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办理1宗行政处罚案件需要好几天时间,有时甚至超过10天。案件办理周期长,导致办案数量少,无法有效加大打击力度。
(三)基层安监人员因安全事故受处理感到责任重、压力大,影响队伍稳定和积极性。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在进行责任倒查和追究时,基层安监人员往往因监管是否到位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使得基层安监人员压力加大,影响工作积极性。
(四)各类安全检查工作十分频繁,基层单位疲于应付,导致基层没有充沛的时间和精力去深入开展基础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加强“五个体系”建设
(一)加强安全生产社会支撑体系建设,动员社会力量促进社会的安全与健康发展。持之以恒推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改革,依靠社会,依托专业人士和全社会的努力,共同促进辖区平安与健康发展。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促使政府和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考核方案,严格开展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继续推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体系的全面落实。
(三)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体系建设,促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企业都实现标准化达标。积极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和长效化,努力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四)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和高危行业的现代化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提高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的效率。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全市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水平的提升。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不断健全和完善佛山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应急管理信息平台,不断提升我市应急救援的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工作建议
(一)建议简化部分案件的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和社会效益。凡未达到听证标准的案件(即罚款三万元以下,不涉及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证照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建议在经过现场调查取证(主要是收集证据、制作笔录)确认违法事实后,可立即下达处罚告知书。
(二)建议从制度层面进一步保护基层安监人员的积极性。建议出台一些如“尽职免责、尽职减责”等保护安监人员积极性的得力措施,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问责机制,树立正面典型的安监形象和单位,进一步提高安监人员的积极性,让全体安监干部真正爱上这份崇高的事业。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