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富
(2012年5月18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汕头市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尤其是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部署,总结推广汕头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各地执法监察工作的好思路、好做法,认真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好5月16日全省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面推进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和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工作作出部署。刚才,伟风同志总结了今年以来全省执法监察工作和汕头市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对下一步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了部署,讲得很全面,我都赞同,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汕头市安全监管局及龙湖区安全监管局、新津街道办等三个单位作了经验介绍,会上还印发了广州、珠海、中山、江门、阳江、云浮等地市及先进个人的书面交流材料,这些典型经验和做法都是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对各地市进一步开阔视野,拓宽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效能,以及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上下努力,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突出、成效显著
近年来,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各级安全监管局的直接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效,省、市、县三级执法监察机构日臻完善、乡镇(街道)委托执法工作全面推行、执法监察管理制度逐步健全、执法监察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执法装备水平有效提升、四级执法监察网络基本形成。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注重创新工作模式,推动执法监察工作不断进步。随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深入推进,各地涌现出一批好的经验和做法。省局注重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加强指导协调,有力促进各地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推进执法监察工作。2009-2011年,省局先后推广了广州市萝岗区委托执法、湛江市“说理式”执法和珠海市“一体系三平台”等先进经验。今年,省局提出在汕头开展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试点。试点以来,在汕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局执法总队的业务指导下,汕头市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落实措施、完善制度,以先进理念促进执法监察人性化,以严密制度促进执法监察规范化,以强化联动促进执法监察常态化,以提升效能促进执法监察专业化,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在学习借鉴这些先进经验和做法时,注重结合本地实际加以创新,逐步形成了学习经验、拓展思路、创新模式的生动局面。
(二)注重完善制度机制,保障执法监察工作有效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积极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工作制度、机制,为执法监察工作有效推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2011年5月,省局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工作中协调配合的暂行规定》,完善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2011年11月,省局以省安委会的名义印发了《广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联合行动长效机制。今年3月,省局牵头召开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第一次联席会议。目前,省局还正在配合检察部门研究制定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尽职免责的相应规定,为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人员履职营造和谐环境。
(三)注重强化执法威慑,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省各地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拳头”、“尖刀”作用,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执法监察威慑力,有效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据统计,2006年以来,全省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44.82万个、418.2万次;查处各类事故隐患254.41万项,实施行政处罚4.77万次,实施经济处罚2.68万次。随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的不断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遵纪守法、依法依规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和大多数企业的自觉行为,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逐步确立,有力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据统计,今年1-4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9933起,死亡1712人,受伤9308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6.2%、13.6%、5.4%。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强领导和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局向全省广大安全监管人,尤其是从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近年来,全省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仍不容乐观,事故总量依然较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尚待不断提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仍然存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任重道远,迫切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加强执法监察工作的有效办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是破解当前执法工作突出问题和矛盾,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效能的有效手段,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战略高度,从坚持依法治理的政治高度,从树立安全监管部门良好形象的大局,深刻认识全面推进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全面推进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依法治理的必然要求。《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确定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依法治安、综合治理,要求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骆琳局长在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围绕“一个树立、三个坚持、三个强化”来进行。坚持依法治理,着力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同时,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法治思想逐步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尤其是企业主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对执法活动的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越来越严。为此,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从执法规范化建设抓起,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行为的随意性,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二)全面推进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安全监管监察履职能力的必然要求。安全监管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处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生产安全事故仍然是社会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有的安全生产问题甚至成为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的诱因。执法监察作为安全监管的“拳头”、“尖刀”,在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中经常处在风口浪尖,任何不规范的执法行为,都有可能引起广泛关注,甚至损害安全监管部门乃至党委、政府的形象。因此,我们要站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从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行为、执法监督等方面入手,推进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监察水平。
(三)全面推进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是建设高素质执法监察队伍,树立安全监管监察队伍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坚持公正、严格、文明、廉洁执法,得到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誉。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当前执法监察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比较淡薄,存在重行政措施轻法律手段、重执法内容轻执法程序、重行政处罚轻宣传教育的倾向,有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常常囿于情面,跳不出关系网,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甚至个别执法人员滥用执法监察权力,疏于执法,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严重败坏了安全监管监察队伍的形象。因此,我们必须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执法能力,确保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树立好、维护好安全监管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全面推进,以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推动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创造条件,结合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汕头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经验,从树立正确理念、完善执法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执法保障、完善执法监督等方面入手,创新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新模式,做到执法理念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的有效性,就是体现在有关法律法规的全面准确得到贯彻落实。同时,要按照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三打两建”活动,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要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树立正确理念,夯实执法规范化建设思想保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关爱生命、预防为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只有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才能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才能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治安;只有坚持文明执法,才能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做到执法为民;只有坚持廉洁执法,才能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干事。因此,在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加强执法理念教育,进一步统一认识,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特别要牢固树立安全监管局就是行政执法局的观念,明确内部分工,合理划分职责,加强沟通协作,互相支持配合,发挥整体作用,提升执法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干扰,不失时机地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完善制度机制,构建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保障。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要以抓好执法环节、规范执法行为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制度体系,实现“四个明确”。一要明确执法任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第八项规定“对于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其岗位职责、履职依据、履职时间等,综合考虑工作职责、监管条件、履职能力、履职情况等,合理确定罪责”。因此,依法制定并实施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对于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职免责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必须高度重视、执行到位。二要明确岗位职责。要确定各个执法岗位的职责任务,明确工作定位,明确相应责任,建立健全执法责任体系,落实执法监察责任制。三要明确执法标准。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最大限度地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细化说理式执法要求,全面实行说理式执法;编制现场执法监察手册,细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执法监察的内容和要求。四要明确执法流程。要提高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把执法人员的每一个执法行为都纳入到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中,实现执法工作规范化、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管理精细化、执法效果最大化。同时,要继续落实“两法衔接”、“联合行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并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三)加强队伍建设,筑牢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保障。目前,省委、省政府正在实施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清理、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力度向社会放权、向下级政府放权。省局根据省里统一部署,按照省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提出“放权、简政、服务”的要求,将矿山的部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限下放至地市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限的下放有利于政府结构不断优化,也将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队伍的执法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因此,我们要按照张德江副总理在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期间接见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代表时提出的“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坚定‘一个信念’,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指导和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树立‘三个理念’,即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理念;提高‘三个能力’,即监管监察、事故处置、宣传教育的能力;守住‘一条底线’,即坚持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要求,切实在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上提升工作执行力,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要在强化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上,提升执行力。采取有力措施,减少行政执法占编空编的现象;健全队伍专业结构,引进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等专业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分级培训机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对外交流学习,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传帮带,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二要在深化委托执法上,提升执行力。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修订、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等方式,逐步解决乡镇(街道)委托执法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待遇问题,推动委托执法机构的正规化建设。三要在保持党员干部纯洁性上,提升执行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向龙湖区安全监管局项德启同志学习的活动,着重抓好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民主法制、廉洁从政等教育,努力保持队伍思想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确保执法人员坚决守住清正廉洁、干净干事这条底线。
(四)强化能力建设,提供执法规范化建设物质保障。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2011-2015年)》,省局正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持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一要大力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落实重点建设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其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0〕84号)的要求,加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办公基础设施建设、执法装备建设。二要研究建立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补贴制度。学习汕头市局的工作经验,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推动出台相关制度,明确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岗位津贴,完善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三要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系统,推动各级执法监察机构积极应用;学习珠海市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建设经验,从安全生产全局出发,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进程,做到以信息化促进和提升规范化建设。
(五)加强内外监督,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监督保障。要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实现监督的多样化,使执法行为始终处于监督之中,并在接受监督中不断加强和改进。一方面,要完善内部监督,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设置,坚持案审分离原则。落实重大行政处罚集体审议,加强案件审理的监督。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把内部制约工作前移,加大制度落实力度,提高执行力。另一方面,要拓展外部监督,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咨询。学习汕头市局行政服务“一表一书一卡”制度,接受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定期召开面向社会各界的执法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各种途径拓宽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增强外部监督力。
同志们,5月16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韶钢“5·14”事故重要批示精神,要求各地各部门吸取事故教训,全力推进刘志庚副省长在会议上的各项工作部署,结合国务院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二季度省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的精神,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树立安全监管部门良好形象;有利于化解执法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增强执法效能,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尤其执法监察机构一定要认清形势,深化认识,狠抓落实,全面提高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有力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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