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杨富关于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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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0:54 我要评论( )

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杨富关于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通报 尊敬的朱小丹省长、刘志庚副省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简要传达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去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工

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杨富关于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通报

尊敬的朱小丹省长、刘志庚副省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简要传达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去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1月1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张德江在会上作了题为《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全面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

张德江副总理指出,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坚持“三深化、三推进”,经过不懈努力,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均明显下降。与2010年相比,全国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3%和5%,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8.1%和7.2%,特别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3.6%和61.2%;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下降了13.9%、11.7%、12.5%和24.7%,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万人以下、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2000人以下。但各类事故总量依然较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屡禁不止、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隐患治理整顿和应急处置不力等问题在一些地方、行业和企业还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

张德江副总理强调,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安全生产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重点抓好“一个树立、三个坚持、三个强化”。一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二要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要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要坚持落实责任,切实肩负起安全使命。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把各项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岗位和责任人。四要坚持依法治理,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要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持续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并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力度,维护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权益。五要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要全面实施“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科技规划,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加快研发和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成果。六要强化应急处置,提高安全救援水平。要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七要强化基础建设,增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制定完善安全标准规范,加强职业安全培训,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打造一支作风扎实、业务精通、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

张德江副总理还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强化对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大型集会活动以及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等安全管理,切实加强“春运”各项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人员出行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康、幸福、和谐、欢乐的节日。

1月14日至15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全国上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指导下,以全面贯彻《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简称《意见》)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简称《通知》)为核心内容,以事故预防尤其重特大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减少事故总量和职业病危害,以安全生产工作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精神体现在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同志在会上所作的题为《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国务院〈意见〉扎实工作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报告。报告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和各方面共同努力下,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骆琳同志指出,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总体上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一是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2011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7728起,死亡75572人,同比分别下降4.3%和5%。二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取得明显成效。通过有效防范和全力救援,全国没有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的事故。三是反映安全发展水平的各项主要指标进一步趋好。其中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0.201降到0.173 ,降幅13.9%。四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普遍改善。五是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比较稳定。六是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良好。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事故死亡人数均控制在考核指标之内。突出抓了8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二是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三是深化依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四是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隐患。五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六是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七是大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做好安全规划、安全法制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八是大力推进安监队伍建设,深化创先争优活动。

骆琳同志指出,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重特大事故仍然时有发生。二是全年工作起伏波动较大。三是重点工作进展不平衡。回顾总结一个时期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践,骆琳同志指出,有5条经验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正确把握和自觉坚持的:一是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增强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必须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坚持少换频道多演连续剧,持之以恒狠抓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三是必须切实加强法制建设,依靠严密有效的法规制度和严格执法,把安全生产进一步纳入规范有序高效进行的轨道;四是必须树立和强化创新意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发展;五是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始终坚忍不拔、坚定不移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部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意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意见》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简称《决定》)、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之后,以国务院名义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重要文件。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意见》精神,是“十二五”时期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骆琳同志强调,一要深刻认识《意见》的出台背景和重大意义。《意见》的制定和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问题的高度负责,通篇贯穿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崇高执政理念,完全符合党的十七大和最近召开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是与国务院2004年《决定》相继承,与2010年《通知》相补充,与《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相配套,从全局和整体上推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规范性文件。二要切实掌握《意见》的丰富内涵。《意见》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统一:既重申和延续了国务院2004年《决定》、2010年《通知》的基本精神,又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明确了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既从理论高度深刻阐述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丰富了安全生产理论宝库;又从实际出发,针对目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采取了一系列具有很强现实针对性、实实在在的对策办法。近期与长远的统一:既指出了各行业领域近期必须切实抓好的重点工作;也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长期任务和长远奋斗目标,对“十二五”乃至更长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宏观与微观的统一:既有宏观战略和总体思路的要求,又强调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责任落实、基础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等关键环节的工作,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和长效机制、把安全生产纳入规范有序高效运行轨道的决心。治标与治本的统一:既重视解决目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严、执法治理不力、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等矛盾问题,又注重把加强安全生产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紧密结合起来,强调要从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强产业政策引导等环节入手,努力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从根本上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三要充分认识《意见》在安全生产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发展。《意见》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的新制度新举措。包括地方政府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前置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制度;加强公路客运特别是卧铺客车、校车安全监管制度;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政府引导带动、各方共同承担的安全生产投入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惩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之中的相关工作制度;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和接受监督制度等。同时明确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长远意义的安全生产重点建设和发展任务(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专业化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安全产业发展)。所有这些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要紧紧抓住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个主题,要自觉遵循安全发展原则,把安全发展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要促使地方各级领导统筹好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推动落实安全发展规划;要研究完善安全生产策略举措,努力解决影响制约安全发展的各种矛盾问题;要更加自觉地争做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和有力促进者。

第三部分,明晰思路,突出重点,扎实抓好2012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骆琳同志指出,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我们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意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关键之年。新的一年里,安全生产工作既要继续解决好多年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在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高危行业安全准入、高速交通运输安全风险监控等方面所造成的一系列矛盾问题,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工业企业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速等突出问题;也要准备应对经济增长速度相对放缓可能带来的企业安全投入减少、安全技术改造滞后、隐患治理不力等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做好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诸多有利因素:一是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二是有各地党委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三是有一支干事创业、无私奉献的安全监管监察和安全生产工作队伍。四是有比较扎实的工作基础。五是有较为有利的宏观经济环境。2012年国民经济“稳中求进”总基调的确立,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将有助于遏制能源原材料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势头,将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安全生产的压力。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拓展和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举措,就一定能够夺取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进展和新成效。

骆琳同志指出,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已经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研究确定。主要指标包括: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2.1%;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2.6%,群众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2.6%;较大事故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3.2%,重大事故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5%,特别重大事故起数实行零控制。工作会议之后将以国务院安委会文件下达。各地要尽快把相关指标分解落实下去。2012年突出抓好9项重点工作: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着力凝聚共识,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二是坚持预防为主,着力排查治理隐患,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三是坚持落实责任,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政府安全监管。四是坚持依法治理,着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五是强化科技支撑,着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六是强化应急处置,着力加强队伍和装备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七是强化基础建设,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一步发挥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八是加强职业危害防治,着力落实监管职责,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九是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着力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提升监管监察能力。

骆琳同志还强调,今年“双节”同在元月,节日安全防范任务相对集中。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节日安全防范作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第一仗。全系统各级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精心组织、严密实施,确保今年工作顺利起步。二要突出重点、严密防范。紧紧盯住煤矿、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化工等重点行业,紧紧盯住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场所,紧紧盯住事故隐患严重的地方和单位,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要派出专人现场盯守,务必把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三要完善预案,加强值班值守。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严格遵守节日值班制度,24小时有领导带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指挥企业迅速停产、撤人、自救,并协调各方力量开展抢险救援,严防事故损失扩大。通过我们扎实细致的工作,让全国人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会议期间,张德江副总理还专门到会看望全国安监系统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工作者及会议代表,并发表即席重要讲话,要求全国安全监管系统的同志做到“一个树立”、牢记“三个理念”、提升“三种能力”,守住“一条底线”。

二、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和主要工作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11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要求和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深圳大运会的顺利召开,为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如下几个特点:一是事故总量继续下降。据统计,刚刚过去的2011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5329起,死亡6575人,受伤31285人,直接经济损失48904.9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3%和12.8%,经济损失同比上升28.7%。二是较大以上事故得到进一步遏制。全年共发生较大事故97起,死亡371人,同比分别下降15.7%和17%(降幅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重大事故3起,死亡37人,与上年同期持平。三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有所改善。全年全省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455人,同比下降7.1%;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873人,同比下降2.9%;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死亡(含失踪)43人,同比下降41.9%;但火灾事故死亡110人,同比上升2.8%;水上交通事故死亡36人,同比上升9.1%;铁路路外事故死亡56人,同比上升16.7%。四是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省除湛江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上升,其他地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较2010年均有下降。五是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情况总体良好。2011年我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6575,占全年控制指标(6954人)的94.6%,连续第九年实现国家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省22个统计地区有14个没有超出省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较大事故起数占控制指标的83.6%,重大事故起数没有突破控制指标,道路交通、工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农业机械等行业和领域的事故死亡人数均没有超控制指标。

主要抓了以下七项工作:

(一)全力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去年2月1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会议,对全省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了专题部署和动员。6月2日,印发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省各有关部门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和部署贯彻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工作。10月18日和24日,又分别在惠州和珠海召开了全省贯彻落实省委13号文精神情况督查汇报会。12月23日,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正式印发各地、各部门执行。一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以贯彻《意见》精神,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为主线,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了贯彻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同时,充分利用换届的契机,推动实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目前,除深圳、珠海、中山、河源、惠州、肇庆6个市外,其他15个地级以上市和114个县(市、区)均落实了同级党委常委、常务副市(县、区)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有35个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省发改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制办和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更值得学习借鉴。通过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调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积极性,目前,党政主要领导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副职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配合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打开新局面。

(二)扎扎实实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去年,省政府先后召开了4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并结合大运会安全生产工作以及下半年事故反弹的情况,召开了2次大运会安全生产会议以及省安委会全体会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时对全省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研判并作出部署,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省安全监管局(安委办)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协调指导作用,以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为重点,牵头组织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以确保大运会安全举办为重要任务,组织开展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建立健全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制度,促进各地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省公安厅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涉爆安全等监管工作,全面清查治理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严打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了《关于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相关行业企业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内容。省交通运输厅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省国资委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并将安全生产与企业经营者薪酬挂钩,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此外,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以及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实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去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以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通力配合,严厉打击了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尤其是“大运会”期间,公安、交通、建设、国土资源、质监、安监、民航、铁路等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打非”工作的强大合力,极大地提高了执法效率和效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等六部门集中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公安、交通、铁路、海事等部门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协防联控机制,切实加强大运会期间全省尤其是深圳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铁路运输和水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对全省14个重点整合矿区进行了挂牌督办。据统计,1-12月份全省共组织开展执法行动124979起(次),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行为31980起,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603起,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行为704起,查处打击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行为11879起,打击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77090起。

(四)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道路交通方面,按照国家三部委的联合部署,公安、交通、安监三部门先后在全省集中开展了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客运非法营运情况专项督查、“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扭转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矿山领域,全省共检查矿山企业数量1437家,查出一般隐患4753项,已整改4490项,整改率94.5%;其中重大隐患10项,全部完成整改;全省各级政府对矿山企业隐患治理投入累计达2197.5万元,企业投入累计达16464.3万元。全省挂牌督办的云浮硫铁矿大台水库、信宜市兰坑铁矿及其尾矿库取缔关闭以及韶关大宝山矿槽对坑尾矿库下游村民整体搬迁3个重大事故隐患均已完成整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累计检查督查企业1556家(次),排查整改隐患问题2876项。重点盯防惠州大亚湾石化区、湛江港石化区、中石化茂名分公司等重点监管区域(企业),按时完成了188家危险工艺装置企业自动化改造工作。9月份,安监、公安、交通、工商等10个部门还组成督导组,对14个地市的6类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重点督导。消防安全方面,吸取佛山“8.23”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迅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共检查社会单位31237家,整改隐患26264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2878份,责令“三停”单位223家,临时查封173家,拘留64人。进入秋季后,省公安消防总队又全面推进“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并拨出600万元作为专项奖金,建立了领导分片包干督导制度,下发工作指标,落实日排名、周评比、旬通报、月调度制度,着力抓好“重点单位、三小场所、违章既有建筑”三个层次的火灾隐患整治,着力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建筑施工领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深入开展消除建筑施工事故隐患专项治理;并按季度组织督查组,对在建工程进行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水上交通、渔业船舶、铁路交通、民爆器材等其他行业和领域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不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有效的遏制了事故的发生,避免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害。据统计,1-12月份,我省共排查各类隐患551220项,已整改529857项,整改率为96.1%;其中,重大隐患728项,已整改683项,整改率为93.8%,整改率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五)大力推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广东省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以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矿商贸为重点,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广州市作为全国创建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城市,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城市试点工作。深圳市通过企业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化管理、树立标杆企业等形式,推动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达标管理。佛山市加大政府对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技术支持的财政补贴力度,有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汕头市在安全生产制度、技术、投入等治本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强化安全基础。湛江、茂名、潮州、云浮等市积极探索对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和改进监管,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基础管理、基本条件普遍得到改善,安全生产水平总体上有所提高。截至去年底,全省完成标准化达标建设企业累计5116个,比去年底增加1940个,增幅61%。此外,启动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网上申报及摸底调查工作。在总结中山、河源两市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省全面启动存在职业危害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网上申报工作。截至12月底,全省已登录申报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的企业共21890家,其中已经完成职业危害申报登记备案企业15732家。与此同时,各地充分发挥“12350”事故隐患举报电话作用,通过群众举报,及时排查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有力打击和查处了一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丰富、内容新颖的宣传活动,促使全省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素质得到了较大的提升。此外,大规模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分期分批对全省各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干部、安全监管机构负责人和执法人员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竞赛以及“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开展安全社区以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活动,营造了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烈安全文化氛围。

(六)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三个广东省级中心实验室建设按计划完成,并顺利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验收。同时,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额度不断提高,进一步推动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的形成。省安全监管局还与韶关、清远、河源、肇庆、梅州市政府签订了共建矿山救援基地框架协议,目前,韶关、清远已进入工程实施阶段,推动了救援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七)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防范体系。一是编制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完成《广东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发布工作,并督促、指导各地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及发布实施工作,实现了省、市两级安全生产规划全部纳入本级辖区重点专项规划,确保了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相关重点工程纳入地方政府建设规划,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目前,除汕头、湛江、梅州、潮州、揭阳5市外,其他16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全部发布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二是完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重点推动《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积极提请省法制办纳入2012年预备立法项目,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修订出台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基层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制定了《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与竣工验收审查备案工作的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三是认真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起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认真落实事故跟踪督办工作,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发函督办等方式,加强了对责任追究落实工作日常的跟踪和检查,有力的促进了较大以上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的落实,更加注重严格“四不放过”,坚持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2011年,我省共发生较大事故97起,应结案75起,已结案58起,结案率为77.3%。

2011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省各部门和单位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各自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省委组织部在干部的选任上,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纳入考察范畴,并将安全生产工作考评作为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评先评优的硬指标,在教育培训上,也将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抓安全促发展的能力作为重点,有效促进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项政策的落实。省委宣传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和形势的正面宣传报道力度,加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公益宣传的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发布平台优势,做好重大安全事故的舆论引导工作。省编办大力支持健全完善安全监管监察体制以及安全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列入全省重点规划,并启动相关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省监察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省财政厅积极支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预算并逐年增加,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投入。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校园安全管理,组织对校车开展安全大检查,积极推进校车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工作,健全各项应急预案,完善校车事故风险管理机制。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安委会和省安全监管局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全省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较大,较大以上事故尚未得到根本控制,一些地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仍然相当严重,各类事故隐患大量存在,职业病发病率较高。安全监管监察及应急救援能力亟待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仍然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为此,我们要以全面贯彻实施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好小丹省长和志庚副省长的讲话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刚刚结束的省人大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坚持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以昂扬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讲实干,求实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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