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淑和副主任,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的各位同志:
受志庚副省长委托,我代表广东省安委会就我省今年以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我省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粤发〔2011〕1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以确保深圳大运会安全举办为重要目标,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努力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多发势头,全省各类事故伤亡人数继续下降,事故明显减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据统计, 1-11月,共发生各类事故31829起,死亡5867人,受伤28397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8%、6%和14.1%,其中,事故88起,死亡344人,同比分别下降20.7%和22%。重大事故2起,死亡26人,同比分别下降33.3%和27.8%。部分行业领域事故下降比较明显,1-11月份,发生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365起,死亡382人,同比分别下降20.5%和14.7%;道路交通事故23996起,死亡5272人,同比分别下降11.9%和4.9%;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21起,死亡(含失踪)40人,同比分别下降68.7%和42.0%。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做好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去年以来,连续多次就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部署。去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今年7月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大格局之中,并对“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作出深刻阐述;9月15日,温家宝总理在大连考察调研时,深刻论述了经济发展中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问题,强调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并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11月2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 〔2011〕 40 号),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制度,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加强教育,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战略部署。一方面,以全力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为重要手段,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今年2月1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会议,6月2日,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意见》有几方面的重要内涵和特点:一是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求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本地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并对本地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原则上由同级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职兼任;其他分管负责人是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二是加大党委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力度。要求党委各工作部门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之中,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三是明确政府部门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四是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考核表彰奖励机制。省委、省政府每两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考核省直有关部门和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领导干部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五是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六是强调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领导班子全面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七是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步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各级财政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结合实际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八是切实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突出强调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保证市、县(市、区)两级监管能力不被削弱,安全监管队伍相对稳定并得到加强。《意见》出台以来,我省着重做好宣贯工作,并及时把中央领导同志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央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到《意见》的宣贯中,把全省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另一方面,认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年初,我省根据国发〔2011〕15号文即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全国会议精神,部署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制定活动的方案,并以“三深化,三推进”为重点,要求各地各部门不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体系,加大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先进的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在生产经营领域的应用,强化安全生产指标控制,逐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此外,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出台。国务院17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我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在我省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前期已经完成并作为省重点专项规划印发的基础上,一是推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纳入本地区重点专项规划,提升安全生产工作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积极推动《广东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宣贯和实施工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专题会议及业务培训班暨规划科技工作座谈会,对规划宣贯和实施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三是以创新发展理念开展安全生产“十二五”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工作,确定“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等7个项目作为规划实施的关键点和落脚点。《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安全生产“十二五”重点工程项目内容列入“安全保障重点项目”;省发展改革委也将安全生产“十二五”重点工程项目列入《广东省2011年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计划表》。
(二)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工作,坚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煤矿山和尾矿库领域,共检查矿山企业数量1437家,查出一般事故隐患4753项,已整改4490项,整改率94.5%;查出重大事故隐患10项,已整改10项,整改率100%;全省各级政府对矿山企业隐患治理投入累计达2197.5万元,企业投入累计达16464.3万元。全省挂牌督办的云浮硫铁矿大台水库、信宜市兰坑铁矿及其尾矿库取缔关闭以及韶关大宝山矿槽对坑尾矿库下游村民整体搬迁3个重大事故隐患均已完成整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省安监局联合省公安厅等多个部门对各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导。对6类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并要求各市逐级开展督促检查,督促企业及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隐患整改,严防事故发生。累计督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3684家(次),责令整改隐患问题13658项。此外,还加大了对惠州大亚湾石化区、湛江港石化区、中石化茂名分公司等重点监管区域(企业)的盯防力度,按时完成了188家危险工艺装置企业自动化改造工作。道路交通领域,上半年,在全省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扭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9月中旬,省安委办又组织相关部门对道路客运非法营运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促进了各项部署的落实。目前,我省正深入开展“三超一疲劳”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主干公路超速违法查处力度,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做到逢车必查。消防安全方面,近期,全省公安消防部门共检查社会单位31237家,整改隐患26264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2878份,责令“三停”单位223家,临时查封173家,罚款1289万元,拘留64人。目前,正全面推进“清剿火患”专项行动,着力抓好“重点单位、三小场所、违章既有建筑”三个层次的火灾隐患整治,及时消除了一批隐患,有效的遏制了事故的发生。据统计,今年以来,共排查各类隐患438449项,已整改421239项,整改率为96.07%。
(三)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是抓住重点时期,集中打击。“两节”、“两会”、“大运会”期间,我省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分阶段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片、分块、分段抓好责任落实,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做到查出一处,打击一处,不留死角,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了重点时期全省生产形势稳定。二是建立“打非”联合行动机制。充分发挥了安委会协调机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起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严格执法,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尤其是“大运会”期间,在省委、省政府“迎大运、保安全”的目标要求下,公安、交通、建设、国土资源、质监、安监、民航、铁路等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打非”工作的强大合力,提高了执法效率。三是形成“打非”工作常态化。今年以来,全省共组织开展执法行动124944起(次),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行为37141起,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143起,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行为826起,查处打击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行为12182起,打击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71866起。
(四)以标准化创建为手段,推进企业提升本质水平。省安委会印发了《广东省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全面推进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工作目标,提出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矿山和规模以上的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规模以下的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企业要在2015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其他行业(领域)企业原则上要在2015年底前实现达标的工作要求,并明确了相关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及时转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等一系列文件,结合实际,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把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五)认真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一是建立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出台了《广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建立了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目前,我们已先后对26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挂牌督办。二是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对我省相关事故的跟踪督办工作。坚持对发生的重大事故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并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国务院安委办审核同意后才正式报省政府批复结案。今年以来,我省共发生了2起重大以上事故,分别是惠州“6·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011)和佛山“8·23”重大火灾事故(2011)。目前两起事故的调查工作已经完成并报国务院安委办审核。另外,对我省清远市发生的“6·16”非法盗采萤石矿较大事故、惠州博罗县“5·31”较大灼烫瞒报事故以及茂名“8·28”较大坍塌事故,我们均及时按国务院安委办的督办通知,组织指导彻查严处。目前, “5·31”、“6·16”两起事故已经国务院安委办审核同意,由相关市政府批复结案, “8·28”较大坍塌事故的调查工作也基本完成,拟于近期上报国务院安委办审核后由地方政府按权限批复结案。三是狠抓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今年以来,我省已经结案的16起较大事故中,共追究相关责任人56名,其中移交司法机关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的13人。
(六)认真部署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11月25日,朱小丹代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就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12月2日省安委会召开了全体成员会议,陈云贤副省长要求各地、各部门及各单位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定不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二是全面开展年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三是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反弹回潮。四是抓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五是切实做好元旦春节以及“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此外,针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提前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以及春运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搞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欢度春节,保障春运提供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目前我省主要存在三个方面在突出问题:一是重大事故仍有发生。今年以来,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2起,分别是惠州“6·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佛山“8·23”重大火灾事故,共造成26人死亡。二是少数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不稳,事故上升。 1-11月,全省发生农业机械事故3起,死亡2人,重伤1人,打破了我省连续3年无农业机械伤亡事故的记录。三是部分时段较大以上事故集中多发、频发。下一步,我们将以国务院安委会这次督查为新的动力,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督查组的指示精神,尤其要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 40 号)为重点,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近期突出抓好五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朱小丹代省长指示要求和省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针对今冬明春节日多、活动多、监管任务繁杂的情况,进一步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严防重特大事故,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二是继续推进实施“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地按照《意见》的要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65次常务会议精神,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四是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通过标准化创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五是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尚未结案的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事故加大督办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组织调查处理工作。六是及早谋划明年工作,确保开好局起好步。部署各地、各相关单位认真梳理总结今年工作,抓早谋划明年工作思路。计划元旦后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012年各项安全监管工作,为党的十八大和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