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杨富汇报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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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0:54 我要评论( )

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的各位同志: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41号)要求,受陈云贤副省长的委托,我代表广东省安委会就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今年以来我省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 今年以来

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的各位同志: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41号)要求,受陈云贤副省长的委托,我代表广东省安委会就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今年以来我省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会议和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以确保深圳大运会安全举办为重要目标,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努力遏制较大事故多发势头,今年1-9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各类事故伤亡人数继续下降,较大事故明显减少。据统计,1-9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25880起,死亡4523人,受伤22906人,直接经济损失30663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2.1%、9.7%、14.5%和1.32%。其中,较大事故69起,死亡276人,同比少26起、少死亡100人,分别下降27.4%和26.6%。重大事故2起,死亡26人,同比少1起,少死亡10人,分别下降33.3%和27.8%。国庆节期间,全省发生各类事故376宗,死亡81人,受伤396人,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55%、17.35%和9.59%。其中:道路交通事故300宗,死亡70人,受伤388人,同比分别下降9.37%、19.54%和11.01%;各类火灾事故65宗,死亡1人,受伤1人,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2.99%、80%。10月1日至7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1宗,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主要工作情况

根据督查通知要求,我重点汇报三个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一段时间来,连续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部署:7月5日,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发〔2011〕11号),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强调;7月2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决定从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等六个方面采取坚决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9月15日,温家宝总理在大连考察调研时,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加强教育,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9月21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对此,我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一是把广泛宣传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与宣贯《意见》结合起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今年2月1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会议,6月2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意见》较好地体现了中央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政策的精神,也符合广东的实际,受到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骆林局长的充分肯定。二是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8月初云贤副省长上任伊始就在深圳召开再动员再部署会议,8月29日,省安委会发出了《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安明电〔2011〕4号),要求各地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月30日,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快各地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各部门配套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发布、实施工作,省政府6月13日发布了《广东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均被列为重点专项规划,已有6个市经市政府发布。三是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与部署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省安委会于9月9日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近期发生的火灾事故报告上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陈云贤副省长9月8日上午在听取省安委办有关工作汇报后的指示精神,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采取措施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进行部署。9月16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全省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会上陈云贤副省长要求各地、各部门及各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认真搞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为欢度国庆提供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四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一方面,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广州市在国庆前由市长万庆良亲自带队对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自8月23日以来,全省公安消防部门共检查社会单位31237家,整改隐患26264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2878份,责令“三停”单位223家,临时查封173家,罚款1289万元,拘留64人。另一方面, 9月21日,省安委办组织省安全监管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工商局等10个部门的有关同志组成7个督导组,于9月26日至30日分别对韶关、清远、梅州等14个地市(含顺德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导。9月26日至30日,省安委办组织省公安厅、交通厅、安监局有关人员,组成三个督查小组,分别深入到广州、韶关等9个市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和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督查。国庆节期间,全省道路客运企业未发生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

(二)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是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据统计,1-9月份,我省共排查各类隐患438449项,已整改421239项,整改率为96.07%;其中,重大隐患573项,已整改521项,整改率为90.92%。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等行业领域排查隐患290267项,已整改278837项,整改率为96.06%;交通运输等领域排查隐患148182项,已整改142402项,整改率为96.10%。二是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行为。1-9月份全省共组织开展执法行动124944起(次),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行为37141起,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143起,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行为826起,查处打击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行为12182起,打击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71866起。三是以标准化建设为手段,推进企业提升本质水平。一方面,拟订了《广东省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已呈报省政府审定后准备印发实施。同时,转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此外,结合我省实际,以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矿商贸为重点,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一是建立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省安委会于2011年8月2日发出《关于印发 广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 的通知》,建立了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目前,我们已先后对14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挂牌督办。二是执行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以及对较大以上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跟踪督办。坚持按照规定,对发生的重大事故,包括去年的揭阳“2·26”非法燃放烟花爆炸事故、惠州“ 3·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肇庆“ 8·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今年的惠州“6·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广州番禺“6·17”油船爆燃事故、佛山“8·23”重大火灾事故,均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并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办法要求,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国务院安委办审核同意后才正式报省政府批复结案。同时,对我省清远市发生的“6·16”非法盗采萤石矿较大事故、惠州博罗县“5·31”较大灼烫瞒报事故以及茂名“8·28”较大坍塌事故,我们均及时按国务院安委办的督办通知,组织指导彻查严处。目前,上述三起事故已基本完成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拟于近期上报国务院安委办审核后由地方政府按权限批复结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制度,较大地发挥事故调查处理的警示教育作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二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仍较薄弱。三是思想认识仍然不足。部分地区和行业对安全生产的不稳定性和反复性认识不足,出现了思想麻痹和懈怠厌战情绪,相关部门工作不实,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与此同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真正得到落实,一些企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重生产轻安全现象比较突出,违法违章组织生产,无视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导致事故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五项主要工作: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政绩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要以贯彻落实《意见》为重要抓手,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政绩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这个“生命工程”;要加紧出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推动各级党政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考核奖惩,在各级干部中形成维护人民安全权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风气。二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反弹。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尤其要强化矿山、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全力防止事故反弹。同时,督促各地加强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监控,严防死守,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控制在国家下达任务之内。三是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巩固工作成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着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继续保持对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对非法违法行为相对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集中各种执法力量,采取各种手段严厉打击。四是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以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为重点,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争在3年内实现标准化达标。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手段,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广泛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通过属地安全监管,逐步形成企业自我规范、自我管理的安全生产新秩序,真正落实主体责任。五是继续严格执行较大以上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较大事故、瞒报谎报事故跟踪督办制度,抓紧做好惠州“6·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广州“6·17”油船爆燃事故以及佛山“8·23”重大火灾事故等影响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及结案工作。另一方面,督促和要求各地认真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借此机会,向督查组提两点建议:一是有关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与行政许可结合上(做为前置),希望能明确法律依据。二是镇街安全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也能够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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