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结亚运会环境安全保障经验
2010年,我厅按照省“三会”环保工作协调小组的有关要求,严格实施《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广州亚运会水环境质量保障行动计划》《第16届亚运会环境质量保障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切实加强亚运会环境质量保障督导督查,确保环境质量保障方案全面落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5万人次,排查企业19000万家次;省督查组出动6000多人次,排查重点污染企业2200多家次,将180家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三会”环保办督促整改。在做好亚运保障工作的同时,全省还出动执法人员5714人次,排查污染源企业2176家次,成功处置了北江铊超标、巴江河镍污染、番禺区莲花山异味环境突发事件。亚运期间,珠江三角洲尤其是广州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各涉亚水域水质达到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亚运环境质量保障任务。
全面开展电镀、制革、线路板、有色金属冶炼、印染等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共排查涉汞、铅、镉、铬及类金属砷的污染企业1769家,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重金属排放企业252家。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沿江沿河化工企业、非煤矿山、易燃易爆危险品风险排查,陆源入海排污、畜禽养殖业、造纸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登记环境风险企业3700多家,排查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1300多家、涉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900多家,妥善处置了30多起突发环境事件,查处了肇庆飞南金属有限公司、紫金宝山矿业开发公司等一批环境违法大要案,有力地保障了全省环境安全。
二、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大运会环境安全
今年,我厅将继续以环保专项行动为依托,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重点污染源、重污染行业、重点流域区域、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重大信访案件、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管为重点,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集中整治铅蓄电池为主的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及化学品污染,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确保大运会环境质量、维护全省环境安全,改善全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幸福广东建设。具体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铅蓄电池污染整治,确保重金属污染得到遏制。加快实施国家《重金属综合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广东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建立健全涉重金属企业重点防控监管制度,对已明确的涉重金属重点区域和行业,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控。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小型有色金属矿山采选及冶炼企业,严格电镀、制革、化工、印染工业园区监管,禁止偷排偷放,加强涉重金属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公开环保不达标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坚决贯彻国家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将铅蓄电池重点企业的整治作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第一要务,对全行业进行彻底排查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建立铅蓄电池加工(含电极板)、组装、回收企业监督检查台帐,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切实加大对铅蓄电池行业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对被依法关闭的企业,要落实断电措施,及时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拆除生产设备,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对停产整治企业,要督促企业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未经验收不得恢复生产。
(二)强化风险排查与综合整治,确保环境安全得以维护。深入开展对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尾矿库的环境风险排查,加强对重点环境风险源的调查和动态管理,落实风险防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重大环境风险源督察制度和全过程环境应急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快完成污泥集中处理处置规划制定,全面排查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及利用、处置单位情况,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大危险废物尤其是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的转移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重点排查大型选矿、冶炼企业各类危险废物的去向,重点整治利用含重金属副产品、废物冶炼、回收重金属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重点加强对铬渣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
(三)强化大运会环境质量保障,确保实现“绿色大运”。加强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全面实施《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空气质量保障联防联控措施方案》,全面加强深圳及周边城市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多行业大气污染治理,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确保大运会期间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赛会要求,实现“绿色大运”,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深圳市乃至珠三角地区空气污染防治水平。要严把污染排放监管和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审批关,主要控制区域内各地级以上市建成区及各县(市)中心城区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以燃煤、重油、渣油为燃料的锅炉、窑炉、导热油炉。严格控制石化、陶瓷等制造企业。逐步提高石化、纺织、造纸、印染、家具等重点调控行业的环境准入条件,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力改善能源结构,禁止发展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产业及使用相关产品,强制淘汰高耗低效产能及落后工艺,关闭大气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全面推进火电厂降氮脱硝、“油改气”工程;加强落实工商业锅炉、窑炉治理,积极推进主要控制区域内各市的工商业锅炉、窑炉降氮脱硝及高效烟气脱硫除尘工程,严格控制工业企业燃料含硫率;严格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加强扬尘污染全过程控制,主要控制区域内各市要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逐步扩大建成区扬尘污染控制范围;推进典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加强饮食服务行业污染治理;加强船舶和港口污染控制;加强生物质和废物露天焚烧控制,主要控制区域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生物质燃料以及废旧物、垃圾等。按照方案要求,大运会期间实施临时控制措施,制定和实施不利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保障应急预案。强化大运会水环境保障。以深圳河湾、龙岗河和珠江口前海湾等流域为重点,通过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体系建设、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以及建立重点河段水质监控预警体系和大运会期间水环境应急保障体系,系统实施大运会水与生态环境提升专项行动计划。强化深圳、惠州、东莞市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健全水环境安全保障的日常调度、区域联动和预警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饮用水安全;大运会召开期间,大型活动场所附近水域、涉水竞赛项目水域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划和大运会用水水质要求;完成深圳市市域区域绿道网的建设,建成一批城市绿道和区域绿道,开展市容环境提升行动,确保大运会场馆周边环境优美,生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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