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安委会副主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建辉—在全省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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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0:56 我要评论( )

安委会副主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建辉—在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经验交流会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根据会议的安排,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

安委会副主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建辉—在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经验交流会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根据会议的安排,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以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为依据,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据统计,一段时间来,全省共组织65971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1566755人次,检查企业2128640家,排查出一般隐患742754项,重大隐患2113项,发出整改指令书85380份,已整改隐患680022项,隐患整改率为91.6%。 回顾今年以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们坚持做到 “五个结合”,并初步取得了“五项成效”。

(一)加强领导与上下联动相结合。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隐患治理年”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并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一是成立领导机构。省政府成立了由佟星副省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各市、县和各有关部门相应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佟星副省长还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亲自带队赴东莞督导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全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二是细化工作方案。省安委办根据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在今年2月底就印发了《广东省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根据这一总体方案,广州、深圳等21个地级以上市政府以及13个省直有关部门和省属国有企业等单位都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或工作方案,细化隐患排查治理的任务、内容和目标要求。三是周密组织部署。继3月4日佟星副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对“隐患治理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后,各地、各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把隐患排查治理与本地区、本系统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并多次带队深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查指导。其中广州、深圳、佛山、珠海、惠州、梅州、江门、肇庆、潮州、揭阳等10个市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均亲自挂帅,对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提出有针对性解决思路和办法,确保“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抓实抓紧抓好。省卫生厅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省政协副主席、卫生厅厅长姚志彬亲自担任该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梅州市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了“工业梅州”、“和谐梅州”发展战略和32项重点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并对“隐患治理年”活动提出了抓基础,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抓排查,确保任务分解到底;抓整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三抓三确保”的明确要求。惠州市从3月11日开始,集中三个月的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发动大排查大整治统一行动,打响“隐患治理年”第一战役。河源市“打非”工作狠出招,共炸封捣毁非法采矿点462处。东莞、中山、湛江、茂名、阳江、清远、肇庆等市政府也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层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百日督查,促进一批隐患的整改。

(二)各负其责与协调配合相结合。围绕省安委会提出的“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总体目标,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突出重点,明确措施,各负其责、分口把关。省安全监管局除了充分发挥安委办职能,协调全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百日督查综合督查外,还结合自身职能,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三项专项督查行动,推动全省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局领导分别带队,对已掌握存在较大隐患而尚未完成整改的非煤矿山企业;地形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集中地区;存在地质灾害威胁的矿山企业;去年以来因非法盗采而发生较大事故的县(市、区)以及经复查存在较大问题,需要停产整顿而至今尚未整改完毕的五类重点项目和区域进行专门督查。同时,还组织监管人员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13651家,发现隐患问题27398项,下达整改指令书3719份,下达强制措施责令停产整顿41家,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单位34家。此外,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还加大工作力度,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151847条、重大事故隐患555条,同比分别增长146.2%和70.5%。省公安厅成立了以朱穗生副厅长为组长,治安、交管、消防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订了《2008年全省公安机关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全省涉爆物品安全、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截至5月30日,全省公安机关共排查涉爆单位2440家,发现隐患369起,落实整改354起,并对不适合岗位的95人作出调整;排查人员密集场所9908家、易燃易爆场所1923家、高层建筑2118家、地下建筑1341家,排查“三合一”场所(含家庭作坊)6306家,已落实整改5387家,并对4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排查公路危险路段260处,其中省级督办路段21处。省建设厅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突出以防范施工坍塌、高处坠落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事故为重点,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今年以来共组织632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20494人次,检查施工企业4132家,在建工程8093项,排查安全隐患8834处,其中重大隐患470处。目前,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已得到有效整改,确保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省司法厅对全省56个监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查处的问题和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上半年全省监狱劳教系统无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省交通厅通过隐患排查,摸清了全省3.6万多座桥梁的技术状况,并对127座危桥和379座四类桥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纳入改造。省质监局重点打击非法安装、制造、使用特种设备,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卫生厅、教育厅、工商局、海洋渔业局、林业局以及广东海事局等部门也结合本部门职能,全力搞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各地也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的原则,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安委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格局。

(三)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动相结合。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企业能否积极主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关系到“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成败。为此,一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地、各相关部门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开展了“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活动,营造了排查整改隐患的良好舆论氛围。如深圳市宝安区在通往全区各街道的公交车上张贴宣传标语,在城区主要路段树立700多面安全生产宣传灯杆旗,悬挂300多条安全宣传横幅,利用“户外宣传员”形成全城联动。同时还安全宣传咨询、安全知识巡展、安全征文评比、安全邮件寄发、安全资料发放等方式,大力营造安全氛围。二是督查检查,层层推动。从4月下旬开始,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安委会提出的“4个百分百”(即:“省督查市达到100%,市督查县达到100%,县对乡镇(街道)督查达到100%,企业自查隐患达到100%”)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省安委会组成7个综合督查组,对21个地级以上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省公安、交通、建设、国土、农业、质监、卫生、司法、工商和国资委等部门也组成专项督查组对本系统和下属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各地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安委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扎实开展督查检查活动,推动地方政府和企业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排查和治理了一批隐患,取得较好成效。三是主动排查,自觉整改。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一些地区和企业主动进行隐患排查,自觉落实整改措施。肇庆市德庆县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规定企业隐患自查率达到100%的同时,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的整改率也要达到100%。梅州市广东威华集团主动邀请安监消防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专家对该公司各成员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此外,省国资委、南方电网广东公司、广东核电集团公司、广晟资产经营公司等单位也积极成立检查组对下属(或出资)企业进行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均列入治理计划,并落实整改资金。

(四)严格执法与加强服务相结合。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做到严格执法与加强服务相结合,有效提高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自觉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省工商局组织全省工商系统对公众聚集场所、“三小”场所、废品回收加工所、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重点行业的无证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群众反映强烈的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上半年,共取缔无证无照经营17340户,其中立案查处12137宗,罚没入库5166.4万元。深圳、佛山、东莞等地还充分发挥专家和中介机构的技术优势,大力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托管,由企业与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为委托企业提供日常管理服务或其它形式的安全服务。如南海丹灶镇为鼓励企业尽早配备“安全管家”,还出台奖励措施,对该镇前30名实行托管并实现标准化管理的企业,政府每家奖励2000元。各地还借助今年6月份第七个“安全生产月”的契机,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暨安全生产南粤行”系列活动活动,帮助企业建章立制、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等,受到企业的广泛好评。

(五)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还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推动我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省安全监管局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广东省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举报有奖办法(试行)》,鼓励群众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省建设厅要求各地及时对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归纳分析,总结隐患治理的工作经验、有效做法,及时掌握各地开展隐患排查状况,强化监督执法,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深圳市建立了以重大事故隐患督查整改为重点的督导机制,覆盖全部辖区和各个行业;建立隐患排查网格化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管理网格化制度,分解细化网格化管理任务,实行包干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个监管对象;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引导生产经验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江门市制定了《江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查不力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江门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失责追究(暂行)办法》和《江门市有奖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暂行)办法》。汕头市出台《汕头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对事故隐患分为三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挂牌督办责任,直至隐患整改完毕。上述制度的建立,从制度上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逐步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此外,一些企业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入开展,还积极组织和发动职工积极参与排查事故隐患。如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在企业中创造性地开展“最有价值安全隐患”的评比活动,要求员工不仅要上报已经造成损失和危险的不安全事件,更要上报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况、管理缺陷等,由安技部门每月选择有分享价值的隐患,进行深入分析。对于能够积极上报隐患、深入分析不安全事件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的单位公司给予加分奖励,从而促进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有效开展。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行动,各地及时消除了一大批隐患,取缔、关闭了一大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为安全生产奠定了基础,取得了“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阶段性胜利,概括起来,全省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初步取得了“五项成效”:一是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通过一系列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开展,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了各类事故的频繁发生。据统计,1—6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22169起,死亡3835人,受伤23276人,直接经济损失17356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8.6%、16.0%、19.0%和18.4%,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好转的趋势,并可望全年各类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8000人以内。二是推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目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大力推进各行、各类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建立完善本区域安全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和监控机制等内容都先后纳入了各地、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的内容,不仅丰富了安全监管的内容和手段,推动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而且在考核内容上更加注重各级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提供了依据和标准,有效地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三是治理了一批隐患,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通过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省先后排查出一般隐患742754项,重大隐患2113项,并对515项重大隐患列入治理计划,落实了13508.7万元整改资金。此外,还责令21694家违法违规企业停产整顿,责令关闭企业7182家。通过全省上下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一批隐患得到了及时消除,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四是有效防范了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了全省经济的安全运行。今年以来,面对年初的雨雪冰冻和6月初的连续降雨,各地、各部门全面排查和治理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保证了煤、电、油、运的有效供给,为全省经济的安全快速运行提供了安全保障。五是增强了各级对安全生产规律的认识。通过深入持久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无论是企业或是政府监管部门对“隐患是事故的根源,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形成了共识,越来越多的党员干部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工作和防患未然的重要手段,积极参与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大大提高了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越来越多的业主、经营者和职工群众都理解并主动支持配合工作,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加强。

二、当前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尽管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不小差距。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仍未得到根本遏制并时有发生,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跟踪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概括起来,全省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工作不平衡、排查不深入、整改不彻底”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平衡。目前,仍有个别地区、部门和企业拖全省的“后腿”,对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还停留在口头上,落实在会议和文件中。个别地方政府和部门工作抓得不够紧,督查重点不突出,督查工作没有到位。根据上报的统计数据分析,全省有5个市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均在5宗以下,这与这些市的安全生产现状极不相称。另外,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依然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设备管理不到位,员工操作水平参差不齐,企业对隐患自查自改的自觉性、主动性较差,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发现隐患的能力不强也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平衡的突出表现。

二是隐患排查工作不深入。从政府层面上讲,“三非” (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现象是安全生产的“心腹之患”,但个别地区和部门熟视无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三非”问题排查不细、不深,打击不力。根据统计数据,今年以来全省掌握的非法建设行为共2427宗,已取缔1961宗,非法生产行为4822宗,已取缔4533宗,非法经营行为22185宗,已取缔20923宗,仍有较多的“三非”行为没有按规定要求立即取缔。云浮市居然至今未发现一宗非法建设、非法生产或非法经营的行为,也未排查出任何重大隐患,而另一方面,该市今年上半年工矿企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已占全年控制指标的91.7%。从企业层面上讲,目前全省有近212万家企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但发现的隐患只有74万多条,不足企业数的34.7%,其中重大隐患仅2113条,这也说明企业对隐患排查工作仍不深入,对本单位在工艺技术、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识不足。

三是事故隐患整改不够彻底,整改率低。到6月底,全省已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率虽然达到91.6%;但重大隐患整改率仅为62.0%,隐患整改率低,整改不彻底成为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今年1—6月份,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79起,死亡297人,同比多发生14起,多死亡68人,分别上升21.5%和29.7%。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共发生2起,死亡27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多4人,同比上升17.4%。从较大以上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来看,全省有12个市超出较大以上事故控制指标进度,汕头市等一些地区,一方面是较大事故控制指标超标严重,另一方面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较低,韶关市发现的13宗重大均没有按期整改,并且未按规定落实整改资金。

认真分析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一些地区和部门还没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一是“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不牢固。个别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盲目乐观。二是工作措施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治脚”,停留于解决眼前问题,浅尝辄止,没有以长远的眼光分析安全生产的深层次原因,思考具有规律性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逐步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三是作风不实,不深入基层,不深入企业,不深入一线,没有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突出问题盯住不放,跟踪督查,落实整改。总之,上述突出问题的存在,反映了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安全生产状况还不够稳定。各地区、各部门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对下半年我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建议

下半年,我省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新的动力,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紧紧抓住遏制较大和重大事故、控制事故总量两个重点,大力推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和“一岗双责”的落实,进一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活动,狠抓隐患整改,及时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建议从五个环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推进隐患排查,强化隐患整改,确保“隐患治理年”活动取得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上半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把推进隐患治理和百日督查活动深入开展作为下半年特别是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首要任务。一是督促指导企业抓好自查自改工作。要围绕“企业自查达到100%”的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彻底排查隐患,不留死角。特别是对前一段自查自改不认真、不扎实,明明存在重大隐患和问题却熟视无睹、轻易放过,甚至边排查治理边发生事故的,要作为重点予以督查。二是细查政府部门自身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监管主体落实责任缺位、越位也是事故隐患。下半年,省要把检查市、县政府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落实治本之策的情况等作为一个重点,希望各地、各相关部门抓紧对照检查,及时查漏补缺。三是攻坚克难,狠抓重大隐患的整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在消灭隐患排查盲点的同时,进一步提高隐患整改率,特别是对已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协调各方关系,千方百计把“硬骨头啃下”。四是要继续探索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从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的两个长效机制。

(二)推进责任落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履行政府在安全监管上的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措施,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树立榜样,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二是进一步理清各部门的职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解决部门责任不清、监管错位、交叉执法、推诿扯皮现象。三是要加强协调,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互相支持配合,特别是在打击取缔“三非”等活动上要保持高压态势,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发现一处取缔一处,严防蔓延扩散。对打击不力,致使“三非”活动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政府和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是要严肃安全生产法纪,对所辖区域和行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相应的权限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要落实到位。

(三)加强目标监控,落实得力措施,确保重点行业和区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要针对上半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完成进度,进一步加强对事故控制指标的监测监控。要求事故指标上升的地方和行业,都要迅速采取得力措施,扭转被动局面,确保下半年全省各类事故指标继续控制在进度范围之内。省安委会将适时派出工作组,采取“单兵教练”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行业予以协调指导;其它地区和部门也要密切监控,严防死守,共同完成全年的控制指标任务。

(四)加强双基工作,创新监管模式,实现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重心下移。为大力推进全省乡镇安全生产机构建设,探索基层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手段,按照佟星副省长有关大力推广顺德容桂街道安全生产机构建设和深圳安全托管经验,探索社区网络化安全监管新模式,实现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重心下移的指示精神,今年以来,省安委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佛山市顺德容桂镇抓好基层安全监管试点,并初步确定在本月下旬在顺德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该镇抓镇、村两级安全监管工作的经验。同时,还将在这次现场会上总结推广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道草河村安全监管经验、深圳龙岗区在企业中试行安全生产中介托管的经验,指导我省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真正做到 “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希望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部署和领导,把“双基”建设推向深入。同时,坚持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为全省加强安全监管提供新鲜的经验和模式。

(五)加强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进一步抓好当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北京奥运会即将举办,当前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已经进入一个特殊的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把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行动与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管理,全力抓好当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坚决防控道路交通事故。公安和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查道路隐患,坚决打击“三无”车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特别是交通管理运输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检措施,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二是要坚决防控矿山和危化品事故。安全监管部门要重点抓好非煤矿山防透水、防淹井、防坍塌,危化品企业的防雷击、防泄露、防爆炸的措施的落实,完善各项应急管理工作,严控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事故。三是要坚决防控水上交通事故。各地要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监管,加强船舶和渡江码头的安全监管,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四是要全力防范其它各类事故。建设、消防、质监、农机、教育、卫生、民政、司法等部门要继续排查治理隐患,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件;油、气、水、电、通讯等部门要加强巡防,做到防患未然,确保万无一失。五是要加强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增强应急救援和处置事故的能力。同时,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特别是佟星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上来,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深入持久地抓好隐患排查和百日督查工作,确保“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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