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通报

广东省安全生产形势通报: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通报(2005年第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7 21:03 我要评论( )

提要: 今年上半年,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观念,继续围绕“打好基础,抓住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基本思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执法队伍和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继续深化专项整治,

提要:

 今年上半年,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观念,继续围绕“打好基础,抓住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基本思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执法队伍和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总量、工矿企业及大部分行业和领域的伤亡事故有所下降,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比较稳定。

但是全省各类事故总起数、受伤人数有所上升,火灾依然多发,特大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部分地区和行业未能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


一、2005年上半年安全生产事故分类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44948起、死亡5635人、受伤41003人、直接经济损失2.13亿元,事故起数、受伤人数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7.74%和21.86%,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86%和0.97%。主要行业和领域的事故情况如下:

(一)工矿商贸企业:全省发生工矿商贸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起数504起、死亡人数322人、重伤人数245人、直接经济损失2198.82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9.84%、20.69%、1.61%和13.88%。

(二)火灾:全省发生火灾8829起、死173人、伤149人、直接财产损失3350万元。火灾起数、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上升了8.85%和21.83%,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8.59%和6.45%。

(三)道路交通: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5419起,死亡4967人,受伤40507人(其中重伤11979人,轻伤28528人),直接经济损失10922.0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上升21.04%和22.06%,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3.48%和10.00%。

(四)水上交通:水上交通运输发生事故34起、死亡40人、直接经济损失4864.8万元。事故起数与去年持平,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了20.00%,但直接经济损失上升53.34%。

(五)铁路路外:铁路路外发生事故126起,死亡101人,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18.48万元。四项指标与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6.74%、30.34%、21.88%和74.84%。

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详见附表)

(一)工矿企业

上半年,全省各地工矿企业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较好,工矿企业事故共造成322人死亡,占全年控制指标总数的38.56%,全省有17个市完成了上半年控制指标(实际死亡人数控制在全年指标的50%以内),其中,阳江、揭阳、河源、惠州、湛江、茂名、汕尾、汕头、东莞等9个市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全年总数的30以下,较好在完成了上半年控制指标。但全省仍有肇庆、广州、江门和潮州4个市没有完成上半年控制指标,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控制指标总数的72.22%、56.90%、53.85%和53.33%,其中以肇庆市尤为严峻。

(二)道路交通

上半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4967人死亡,占全年控制指标总数的47.67%,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基本完成。全省有15个市完成了上半年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实际死亡人数控制在全年指标的50%以内),但大部分都接近全年控制数的一半,形势不容乐观。全省还有珠海、湛江、揭阳、河源、汕头和清远等6个市没有完成上半年控制指标。

(三)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年初,省政府与公安厅、安监局、建设厅、质监局、海洋渔业局、广东海事局和广铁集团签订了责任书,分别就火灾和道路交通、工矿企业、建筑业、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和铁路路外等事故下达了全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从上半年的情况看,除火灾没有完成控制指标外,其他领域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都基本完成。

三、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

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主要表现出“四个下降、一个稳定”的特点:

(一)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总体下降。全省各类事故造成5635人死亡,比去年同期少死亡288人,下降了4.86%,总体形势稳中有降。

(二)工矿企业事故总体下降。今年以来,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继续好转,四项指标全面下降。上半年共发生事故504起,少发生55起,下降了9.84%;死亡322人,少死亡84人,下降了20.69%;重伤245人,同比少了4人,下降了1.61%;直接经济损失2198.82万元,少损失354.43万元,下降了13.88%。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9起,死亡37人,同比少3起,少死亡10人,分别下降了25.00%和21.28%。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

(三)采矿业事故大幅下降。全省采矿业共发生事故58起,死亡73人,同比少发生30起,少死亡40人,分别下降了34.09%和35.40%。其中,煤矿共发生事故22起,死亡28人,比去年同期少发生事故15起,少死亡31人,同比分别下降了40.54%和52.54%,其中梅州市和韶关市煤矿事故下降幅度较大,梅州市同比少发生了9起,少死亡17人,分别下降了50.00%和65.38%;韶关市同比少发生15起,少死亡31人,分别下降了40.54%和52.54%。

(四)大部分行业和领域伤亡事故下降。上半年,全省建筑企业、特种设备、铁路交通、渔业船舶及其他工矿企业等行业和领域伤亡事故总量有所下降。其中,特种设备和铁路交通事故下降幅度较大,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了50.00%和57.14%;铁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26.74%和30.34%。

(五)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从控制指标完成的情况看,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比较稳定。在工矿企业事故方面,全省21个市有17市完成了半年控制指标,共有18个市工矿企业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有15个市完成了道路交通事故半年控制指标,云浮市还杜绝了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起数总量上升。全省各类事故的总起数上升,共发生事故44948起,比去年同期多了6772起,上升了17.74%。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比同期多发生6156起,上升21.04%。

(二)火灾上升明显,形势较为严峻。共发生火灾8829起,死亡173人,同比多发生718起,多死亡31人,分别上升了8.85%和21.83%。6月10日,汕头市潮南区还发生了一起死亡31人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我省消防安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三)特大事故上升。上半年,虽然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有所下降,但一次死亡10以上的事故却呈上升趋势,共发生此类事故4起,比去年同期多发生2起,造成82人死亡,同比多死亡了57人。这4起事故分别是:

1月23日,开阳高速公路恩平至大槐路段发生一宗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4人死亡,29人受伤,13辆车辆损毁。

2月25日,105国道韶关新丰县梅坑大岭村路段发生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6人死亡,37人受伤。

5月12日,一辆面包车在途经河源市东源县蓝口镇乐村路段时翻落26米深的山沟并起火,造成11人死亡,4人受伤。

6月10日,汕头市潮南区华南宾馆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1人死亡,28人不同程度受伤。

(四)个别地区重特大事故多发。

在工矿企业方面,重大事故主要集中在广州、江门市。上半年,广州发生了5起重大事故,共造成20人死亡。江门市发生此类事故3起,造成10人死亡。这两个市发生的重大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之和分别占了全省总数的88.89%和81.08%。

在道路交通事故方面,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事故超过7起的有韶关、惠州、广州、河源和湛江5个市,具体是:韶关9起,死亡48人;惠州9起,死亡29人;广州8起,死亡31人;河源7起,死亡33人;湛江7起,死亡27人。

五、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及以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针对前一阶段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等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要在充分剖析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或计划,下发实施,严格排查事故隐患。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不仅要发出整改指令,而且要登记建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及时跟踪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按照总局《关于做好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省局近期在顺德召开的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研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中的车辆、驾驶员资质、危险化学品准运资格监督检查,加大对非法、违规运输危化品企业和人员的查处力度,严防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及运输中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认真吸取汕头“6.1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对宾馆饭店、商场、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对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未建立防灭火应急预案、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完善、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遏制特大火灾事故多发的势头。

(四)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落实工作。各市、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和本部门上半年控制指标的进展情况,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控制指标落实工作的特点、存在问题,认真部署下半年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落实,确保今年控制指标任务的完成。

(五)加强汛期和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当前正是我省汛期和高温酷暑季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抓好防风防汛、防暑降温、防火防爆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配备充足的防汛及防暑降温物资。根据气象、汛期信息,及时部署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尤其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的安全管理。在高温期间,要妥善安排好职工的作息时间,在高温场所加强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做好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正常发放,确保职工健康,防止发生中暑事故。

 

 

 


 

 

 

 

 

 

 

 

 

 

 

 


 

 

 

 

 

 

 

 

 

 

 

 

 

 

 

 

 

 

 

 

 

   

发送: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国务院安委办,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大代表、我省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办,省安全监管局各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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