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通报

广东省安全生产形势通报(2005年第6期)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7 21:03 我要评论( )

一、5月份当月全省各类事故情况. 2 二、1-5月份事故分类情况. 3 三、全省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 4 四、各类附表. 6 一、5月份当月全省各类事故情况 5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6486起、死亡873人、受伤6571人、直接经济损失2771.21万元,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同

一、5月份当月全省各类事故情况. 2

二、1-5月份事故分类情况. 3

三、全省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 4

四、各类附表. 6

 

 


一、5月份当月全省各类事故情况

5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6486起、死亡873人、受伤6571人、直接经济损失2771.21万元,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同期上升14.74%和21.84%,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同期下降13.22%和10.14%。

1、工矿企业:全省发生工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82起、死亡84人、重伤41人、直接经济损失547.62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重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42.25%、16.00%和45.33%,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2.40%。

2、火灾:全省发生火灾706起、死7人、伤8人、直接财产损失299万元。四项指标分别同期下降了22.33%、53.33%、60.00%和44.63%。

3、道路交通: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674起、死亡765人、受伤6489人,直接经济损失1693.35万元。与去年同期同口径相比,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上升了24.13%和22.71%,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11.66%和13.79%。

4、水上交通:水上交通运输发生事故6起、死亡4人、直接经济损失219.1万元。事故起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上升了50.00%和635.23%,受伤人数与去年同期相同。

5、铁路路外:铁路路外发生事故18起,死亡13人,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12.14万元。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了33.30%、38.10%、28.57%和19.71%。

二、1-5月份事故分类情况

今年1-5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6703起、死亡4769人、受伤34535人、直接经济损失1.87亿元,事故起数、受伤人数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91%和27.95%,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2.74%和1.48%。

1、工矿企业:全省发生工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起数407起、死亡人数274人、重伤人数203人、直接经济损失2068.12万元,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9.96%和19.41%,重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了3.05%和2.12%。

2、火灾:全省发生火灾6314起、死133人、伤101人、直接财产损失2728万元。四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0.20%、0.70%、29.86%和7.62%。

3、道路交通: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9849起,死亡4241人,受伤34134人(其中重伤10200人,轻伤23934人),直接经济损失9108.49万元。与去年同期同口径相比,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同期上升7.89%和16.20%,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期分别下降12.09%和16.18%。

4、水上交通:水上交通运输发生事故31起、死亡40人、直接经济损失4743.8万元。事故起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7.00%和54.32%,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3.00%。

5、铁路路外:铁路路外发生事故102起,死亡81人,伤19人,直接经济损失47.48万元。四项指标与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7.10%、33.10%、24.00%和17.80%。

三、全省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

1、1-5月份安全生产事故总体呈现两升两降的态势。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同比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2.74%和1.48%;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则有所上升,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3.91%和27.95%。这说明我省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形势还相当不稳定,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2、火灾事故和铁路路外事故下降明显。1-5月份,火灾事故的四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同期下降10.20%、0.70%、29.86%和7.62%;特别是铁路路外4-5这两个月以来呈下降趋势,本月的四项指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同期下降33.30%、38.10%、28.57%和19.71%。

3、道路交通上升势头有所下降。5月份,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上升了24.13%和22.71%,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了11.66%和13.79%。

4、水上交通事故大幅上升,形势比较严峻。5月份,事故起数、经济损失的增长幅度比较大,分别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50.00%和635.23%,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

5、工矿企业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仍没有得到根本遏制。今年4月份,我省工矿企业重大事故多发,共发生了3起,死亡12人,比去年多发生1起,多死亡2人;“五一”黄金周后,工矿企业又连续发生多起事故,省里还专门发出了紧急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力度,坚决遏制重大事故上升的势头,但效果并不明显。1-5月,我省工矿企业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10起,死亡43人,比去年同期多发生1起,多死亡8人。其中5月份发生了4起,死亡12人。这4起事故分别是:江门台山市广海镇东星石油化工工贸有限公司的“5.25”中毒事故,死亡3人;肇庆市怀集县连麦镇高凤金矿“5.26”中毒事故,死亡7人;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胜海船舶修造有限公司“5.26”气瓶爆炸事故,死亡5人,2人受伤;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养猪场“5.27”淹溺事故,死亡6人。工矿企业重大事故多发,表明工矿企业重大事故仍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充分暴露了我省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特别是对薄弱环节、重点部位、事故高发行业所采取的措施还不够有力,同时也反映出我省广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低下,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知识与技能等问题,因此,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切实提高防范事故能力和紧急处置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各类附表

 

 

 

 

 

 

 

 

 

 

 

 

 


 

 

 

 

 

 

 

 

 

 

 

 

 

 

 

 

 

 

 

 

 

 

 

 

发送: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国务院安委办,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办,省安全监管局各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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