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月份全省各类事故情况... 2
二、1-11月份各类事故累计情况... 3
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度情况... 4
四、工矿企业事故情况分析... 5
五、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分析... 6
六、各类附表... 8
一、11月份全省各类事故情况
11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8334起,死亡1031人,受伤7771人,直接经济损失3473.42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8.84%、8.87%、42.6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8.03%。
1、工矿企业:全省发生工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82起、死亡63人、重伤52人、直接经济损失714.2万元,同比分别上升26.15%、28.57%、92.59%和651.79%。
2、火灾:全省发生火灾1487起、死32人、伤30人、直接财产损失440.6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上升88.24%,起数、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14.34%、9.09%和39.52%。
3、道路交通: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745起,死亡920人,受伤7686人,直接经济损失1823.79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上升30.51%、8.36%和42.86%,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4.36%。
4、水上交通:水上交通运输发生事故4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485.98万元,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69.23%、80.00%和73.84%。
5、铁路路外:铁路路外发生事故16起,死亡14人,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8.76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8.39%、36.36%、66.67%和43.15%。
二、1-11月份各类事故累计情况
今年1-11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77649起、死亡11087人、受伤71921人、直接经济损失45129.93万元,4项指标呈“两降两升”: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94%、3.97%,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4.30%和0.61%。
1、工矿企业:全省发生工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1090起、死亡772人、重伤493人、直接经济损失4468.13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6%、6.64%和5.01%,直接经济损失上升37.56%。
2、火灾:全省发生火灾14472起、死234人、伤355人、直接财产损失10116.87万元,同比分别上升2.70%、18.20%、16.78%和44.93%。
3、道路交通: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1745起,死亡9747人,受伤71026人(其中重伤24036人,轻伤46990人),直接经济损失22106.28万元,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3.24%、4.63%和24.33%,受伤人数上升4.35%。
4、水上交通:水上交通运输发生事故60起、死亡98人、直接经济损失8311.64万元,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5.00%,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了66.00%和61.14%。
5、铁路路外:铁路路外发生事故282起,死亡236人,伤47人,直接经济损失127.01万元。同比分别下降9.62%、7.45%、26.56%和49.86%。
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度情况
1-11月,全省各类事故造成11087人死亡,同比下降3.97%,降幅高于2.6%的省定控制指标,但形势不容乐观。
1、工矿企业控制指标。全省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772人,比控制指标少死亡32人;从各地区完成指标控制的情况看,有14个市完成了工矿企业事故控制指标,未完成工矿企业事故控制指标的7个市分别是韶关(超标19人,下同)、肇庆(18)、梅州(13)、揭阳(12)、茂名(4)、汕头(2)、深圳(1)。需要说明的是,上述7个市,除深圳市尚未超全年指标外,其他6个市已经超出了全年控制指标。
2、道路交通控制指标。按旧的统计范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9406人,比控制指标少死亡547人。全省1-11月份共17个市完成了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未完成道路交通控制指标的4个市分别是韶关(超标32人,下同)、湛江(14)、清远(3)、江门(2)。
四、工矿企业事故情况分析1-11月份,全省发生工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1090起、死亡772人、重伤493人、直接经济损失4468.13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6%、6.64%和5.01%,直接经济损失上升37.56%。
1、从经济类型看,事故主要集中发生在非公有制企业。公有制经济(含国有和集体经济)发生事故191起,死亡150人,只占总数的17.5%和19.43%;而非公有制经济(包括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及其他经济)共发生事故899起,死亡622人,占总数的82.5%和80.57%。
2、从行业类型看,事故集中发生在制造业和采掘业。制造业共发生事故644起,死亡273人;采掘业发生事故165起,死亡218人,二者合计发生事故809起,死亡491人,占总数的74.2%和63.6%.
3、从事故原因看,由于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设施缺少及场所环境不良三方面的原因造成事故792起,死亡518人,分别占总数的72.7%和67.1%。
五、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分析
1、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喜忧参半。今年1-11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4项指标呈“两降两升”: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94%、3.97%,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4.30%和0.61%。一些行业、领域的形势较好,如工矿企业、道路交通、铁路路外事故与去年相比,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比较大;但有的行业事故却呈上升趋势,如火灾和水上交通事故,火灾今年来4项指标全面上升,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上升幅度也较大,形势比较严峻。
2、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已经接近省定目标,形势不容乐观。1-11月,全省各类事故造成11087人死亡,同比下降3.97%,降幅高于2.6%的省定控制指标。但综合10月份以来各类事故上升的趋势,加上临近年底,各类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及各种经济活动频繁,事故极可能会继续上升,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才能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3、单月事故呈上升趋势。11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8334起,死亡1031人,受伤7771人,直接经济损失3473.42万元,除直接经济损失下降外,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8.84%、8.87%和42.61%。尤其是道路交通事故上升形势尤为明显,11月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上升30.51%、8.36%和42.86%。道路交通事故的大幅上升是造成全省事故上升的主要原因。
4、重特大事故多发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今年以来,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得到较好遏制,同比少发生3起,少死亡66人;但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仍频频发生,1—11月份,全省工矿、火灾、道路交通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以上的事故204起,死亡767人,分别比去年多发生事故41起,多死亡139人。
六、各类附表
发送: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国务院安委办,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办,省安全监管局各处室。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处 共印130份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