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今年1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7407起,死亡1120人,受伤5801人(其中重伤3280人,轻伤2521人),直接财产损失3181.36万元,四项指标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4.90%、10.83%、10.24%和22.75%。主要情况如下:
1、工矿企业:全省发生工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47宗、死亡34人、重伤19人、直接经济损失65.6万元,同比分别下降45.35%、59.04%、44.12%和76.39%。
2、火灾:全省发生火灾1993起、死36人、伤16人、直接经济损失723.1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71.50%和38.50%,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5.88%和5.94%。
3、道路交通: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341起,死亡1030人,受伤5763人(其中重伤3242人,轻伤2521人),直接经济损失2375.1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轻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17.98%、8.61%、1.10%、19.46%和19.71%。
4、水上交通:水上交通运输发生事故3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50%、50%和97.27%。
5、铁路路外:铁路路外发生事故23起,死亡19人,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14.44万元。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持平、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5.56%和296.70%,重伤人数下降25%。
二、全省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
1、全省各类伤亡事故四项指标同比有所下降。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4.90%、10.83%、10.24%和22.75%。
2、工矿企业事故首次出现下降,且下降幅度较大,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全省工矿企业伤亡事故47起、死亡34人、重伤19人、直接经济损失65.6万元,同比分别下降45.35%、59.04%、44.12%和76.39%。
3、道路交通事故下降明显。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轻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17.98%、8.61%、1.10%、19.46%和19.71%。但是仍有一些地级市的事故有所上升,如河源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上升43.90%,死亡人数上升157.14%,所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仍然需要各地各部门的继续努力。
4、火灾事故上升明显。全省发生火灾1993起、死3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71.50%和38.50%。包括连日的干燥气候、节日因素都是主要的原因。应引起有关部门的充分重视。
5、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仍然较大,但占各类事故总量的比例有所下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全省各类事故总数的72.10%和91.96%,事故起数比以前85%左右的比例有较明显的下降。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2.20”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办《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消除重大隐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两会”期间全国安全生产稳定。
(二)针对交通事故多发的情况,认真落实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的工作要求,强化各级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对客运车辆要加强安全检查,严查车辆超载、超速和车辆带病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扭转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局面。
(三)加大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严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准入关,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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