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通报

关于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视频会议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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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13 我要评论( )

关于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视频会议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1〕81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会办公室、顺德区安委会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团省委、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

关于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视频会议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1〕81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会办公室、顺德区安委会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团省委、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议和省安委会《广东省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省安委会办公室定于11月16日下午14:30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和议程

(一)会议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议和省安委会《广东省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安全监管机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上水平。

(二)会议议程

1.省安委办副主任、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黄霭珊同志传达全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议精神。

2.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发言(在广州市安全监管局分会场发言)。

3.韶关市安全监管局发言(在韶关市安全监管局分会场发言)。

4.省安委会副主任、安委办主任、安全监管局局长杨富同志讲话。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省安全监管局三楼视频会议室。

主会场参会人员:省安全监管局副厅级以上领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团省委、总工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省安全监管局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同志。

(二)分会场: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和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

分会场参会人员:各地级以上市、县(区、市)安全监管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团市委、总工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市安全监管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同志。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分会场于11月15日下午15:00开机调试,11月16日上午10:00开机准备。技术调试联系人:蔡煌、许晓杰,电话:020-83135464、83135446。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委办、顺德区安委办负责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委办、顺德区安委办于11月16日下午14:00前将各分会场参会人数报省安委办(联系人:关妍,电话/传真:020-83133417)。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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