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案例

一起职业性亚急性混合有机溶剂中毒事件的调查分析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4 22:21 我要评论( )

制鞋业中一般易导致苯中毒发生,但以混合溶剂引发职业中毒致死,尚少报道。2004年元月2日,温岭市卫生监督所接到市卫生局关于江西籍4位民工因在本市一家鞋业加工场务工,发生疑似职业中毒,其中2名因救治无效死亡的报告后,立即开展全面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制鞋业中一般易导致苯中毒发生,但以混合溶剂引发职业中毒致死,尚少报道。2004年元月2日,温岭市卫生监督所接到市卫生局关于江西籍4位民工因在本市一家鞋业加工场务工,发生疑似职业中毒,其中2名因救治无效死亡的报告后,立即开展全面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一、卫生学调查

温岭市某一个体鞋业加工场位于横峰街道的一栋二层楼房内,系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家庭作坊式鞋业加工场,其中刷胶间为14 m2、下料间为10 m2,二楼前间为踏帮车间约16 m2,刷胶车间后面有约1?2 m 2 m的三角形通风墙,并设有排毒通风吸排设施,制鞋工艺为:下料、扎帮、刷胶、成型、包装出厂。刷胶车间有工人4人,踏帮车间有工人4人,下料包装等有工人3人。该加工场从2003年8月开始生产至12月25日停产,共生产单鞋2500双,保暖鞋9500双, 4名扎帮粘胶者均系江西籍民工,于2003年8~12月,在该场从事扎帮粘胶工种,使用和接触的有广东产树脂pu510胶水,使用量每天为4~10 kg;温岭市某粘合剂厂生产的包头胶,使用量每天2~3 kg;台州路桥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那水,每天使用量为8~45 kg。工作时间平均每天约12 h,最长为15~16 h。未使用防毒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上岗前未经职业健康检查。

二、 结 果

1. 临床表现与发病经过

该工场刷胶车间共有4名从业人员,除2名有轻微头晕外,另2名中毒死亡。

例1男性, 27岁,江西省人, 2003年8月5日进入该个体鞋业加工场务工,从事刷胶、扎帮工种,2003年12月13日开始出现头痛,五、六天后出现恶心、呕吐, 12月21日返回家乡, 22日病情加重,于12月25日住入当地县医院治疗,初步诊断为:昏迷原因待查。12月29日,主要症状有:头痛、头晕、四肢无力,以后病情加重,有酒醉状态,并伴有昏迷。临床诊断: (1)中毒性脑病、脑水肿、急性苯中毒(可疑); (2)肺部感染。经降温,抗菌等抢救治疗无效,于2004年1月2日死亡。

例2?男性, 30岁,江西省人, 2003年8月5日进入该个体鞋业加工场与例1在同一车间从事扎帮刷胶工种, 2003年12月25日出现明显头痛、头晕、四肢乏力等症状,于12月27日返回家乡, 28日住入当地县医院治疗,临床诊断为:中毒性脑病,脑水肿,急性苯中毒(可疑)。2004年1月2日病情加重并出现意识不清,呈朦胧状态,大小便失禁, 1月3日转江西省职业病医院治疗, 1月4日晚因中毒性脑病救治无效死亡。

2. 生产场所检测

由于该加工场已于发生中毒症状前的2003年12月25日停止生产,为摸清生产加工过程车间有毒有害因素存在情况,我们在浙江省及台州市卫生监督所专家的指导下,对该鞋业加工场的生产车间设4点进行模拟操作试验,采样12份,检测正己烷、二氯甲烷、苯、甲苯、1, 2 -二氯己烷,同时选择横峰某鞋厂作对照,检测结果为:该个体鞋业加工场车间内空气,经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不同地点,正己烷12份,超标的3份、1, 2 -二氯己烷12份,超标的11份,见表1。

1, 2-二氯己烷最高达383?1 mg/m3,而对照的鞋厂各项指标检测均合格。生产使用的包头胶、pu510胶、天那水,经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包头胶中1, 2-二氯己烷含量为301 g/kg、正乙烷为176 g/kg、甲苯为14 g/kg、甲苯十二甲苯为22g/kg; Pu510胶中甲苯为348 g/kg、甲苯十二甲苯为356 g/kg;天那水中1, 2-二氯己烷为610 g/kg,正己烷为200 g/kg,其余均未检出。

3. 临床诊断

本次职业中毒事件,江西省职业病防治院专家先后前来现场调查,结合对使用化学品的检测及临床表现,最后确诊为一起亚急性重度混合型有机溶剂中毒。

三、讨 论

1, 2-二氯己烷属高毒物质,本次中毒与1, 2-二氯己烷为主的混合有机溶剂中毒基本符合〔1〕。制鞋业是温岭的主要工业产业,全市有制鞋企业3466家,从业人员5?8万人,年产值近80亿元,同时又是职业病危害的重点行业之一。2001年以来,我们突出重点,大力宣传、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严把 三关 (生产设施,胶水质量,健康监护)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从本次调查分析的后果来看,制鞋业职业病防治中仍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生产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加工场所简陋,一般无固定的厂房和设施,是在居民自己的住房内择用,场地面积少、人员拥挤;

2.作业时间长,如本次调查作业人员平均每天工作在12 h左右,最长的达15~16 h;

3.防护措施不落实,许多企业虽然配备防毒口罩,实际使用的却很少,有的却用来应付检查,使作业人员没有得到应有的防护;

4.健康监护率低,由于业主对职业病的预防意识差,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健康监护没有按照上岗前先体检后上岗的规定办理,使许多人员没有体检上岗,易导致发病;

5.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含量高,如本次检测鞋工场扎帮粘胶作业场所, 12份样品中空气检出1, 2-二氯己烷超标的11份,其中最高达383 mg/m3,超出标准值的25倍;

6.生产销售的胶粘剂不合格。由于一些胶粘剂制造企业没有按规定制作胶水,各种化学品随意配制导致有毒有害物质严重超标。直接影响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从上述这些问题给我们在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提出新的问题,必须要扩大思路,不断发现新的有害物品对职业工人的损害,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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