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安监〔2015〕73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总局令第76号发布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项规定》(以下简称《八项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职 业卫生监管工作,推动用人单位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结合当前我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重点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今年《职业病 防治法》宣传周将临,各市区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与卫生、人社、工会等部门联系,通过职业卫生专家下厂矿会诊、发放宣传资料、健康咨询、警示教育等多种形 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要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及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省、西安市和 西安市高新区安全监管局联合,将在西安市高新区举办一次宣传周主题活动,请西安市安全监管局协调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要切实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既要抓好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更要重点做好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今年各市区要委托有 实力的培训机构,分期对辖区所有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同时要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全员职工职业病危害知识培训。
二、认真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
3月23日至2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组采取资料审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对我省延安、榆林两市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进行了实地 评估检查,分别从两市上报用人单位名单中随机抽取了100家进行资料审查,10家进行现场考核,发现了不少问题。目前,延安市、榆林市正在按照评估组的要 求进行认真整改。去年国家评估组已对我省西安、渭南两市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行了评估,今后几年此项工作将常态化。为此请其他未被抽查到的市区,参照国家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14〕122号,可在国家总局网站下载)中的评估方法、评估指标、相关 要求等,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对辖区县(市、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行抽查评估,评估工作请于2015年10月底前完成,并将评估情况书面报告 省安全监管局职安处。
三、进一步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48号令关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发布以来,各市(区)积极贯彻落实,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全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取得了新进展,但从全省情况看,现有申报数量与实际应申报数量相比有较大差距,尚有大量企业未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为此,请各市(区)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 危害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职业病危害申报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加大宣传和工作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职业病危害申报法定义务。要通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 基础情况摸底调查、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手段,采取鼓励举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激励约束措施,进一步推进申报 工作,不断扩大申报覆盖面。对不按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一经发现,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严格职业卫生监督执法
各市区要结合本地区职业病危害的实际状况,针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突出问题和专项整治情况,进一步扩大监督执法覆盖面,要强化重点执法,创新执法手段, 开展暗查暗访,对重大隐患问题、典型违法违规企业要进行公开曝光,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强力推进 职业卫生工作。
五、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各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制度改革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减政放权,规范程序、简化流程、严格时限、高效便民,提升管理 和服务水平。要转变职能,突出重点,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法定义务,对不履行法定义务、“三同时”走过场、甚至欺骗监管部门的 用人单位,要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从今年5月1日起,全省统一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业务文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 (ZW-JB-2014-00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要求》(ZW-JB -2014-00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 -2014-003)。具体内容请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
六、继续搞好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今年是全国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第三年,各市(区)要采取有力措施,对三年来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工作进行“回头看”,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 节,查漏补缺,迎头赶上。要从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10个方面, 进一步扎实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要坚持做到基础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相结合、与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相结合、与监督执法工作相结 合,以目标考核促进用人单位重视和推动基础建设工作,以专项治理和监督执法推动用人单位自觉落实基础建设活动要求,确保我省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全部达标。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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