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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关于印发2015年铜陵市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企业劳动者职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3 22:07 我要评论( )

铜安监〔2015〕55号 县、区安全监管局,开发区安监分局,中央驻铜、省属市属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推动我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对重点职业病危害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整治


铜安监〔2015〕55号

县、区安全监管局,开发区安监分局,中央驻铜、省属市属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推动我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对重点职业病危害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整治的整体安排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铜陵市2015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计划的通知》(铜安〔2015〕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15年铜陵市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企业劳动者职业健康专项整治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28日


2015年铜陵市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企业

劳动者职业健康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推动我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我市职业病危害较重的行业领域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工作专项整治。

    一、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非煤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涉铅生产、水泥制造、石材加工、箱包加工、制鞋、冶金、有色、火力发电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

    二、整治目标

   (一)规范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企业劳动者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达80%以上。

   (二)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实现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劳动者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率四个100%,达到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切实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三、整治内容

   (一)落实职业健康监护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二)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情况。主要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是否包含职业病防治内容并建立相应档案台帐。

   (三)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四)劳动者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在对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教育中融入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或举办单独的职业卫生相关培训。

   (五)开展作业场所的检测与评价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严重危害企业每三年进行现状评价,并将结果向劳动者公布。

   (六)作业场所职业卫生防护情况。主要检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是否保持良好通风,配置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是否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防尘毒口罩、耳塞等职业病防护用品。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4月)

    县、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重点职业病危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认真进行部署。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市安全监管局。

   (二)排摸对象、宣传培训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15年4-8月)

    1.确定专项整治对象:县、区应加强部门联系,结合摸底调查信息,摸清整治行业领域企业底数,将其列入本次专项整治对象。于2015年5月31日前确定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对象上报市安全监管局(见附件1)。

    2.组织宣传培训,明确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2015年4月底至6月,县、区应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其他工作,组织整治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员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对照本次整治目标宣贯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和要求。

    3.企业自查自改:县、区应督促和指导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专项整治目标,认真进行自查,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整改时限,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三)执法检查阶段(2015年9-10月)。

    县、 区要按照整治目标,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企业在职业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整改不达标或拒 不整改的,依法停产整顿或者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督促企业按照《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皖安监健〔2013〕42号)要求,填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0-12月)。

    县、区要根据执法检查情况,认真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有关材料的收集和总结,于2015年12月1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一并报市安全监管局职安科,联系人:陈小民,联系电话(传真):2110020,邮箱:25821551@qq.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要高度重视本次重点职业病危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将其列入今年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内容,落实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二)精心组织,严格要求。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加强对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监督执法检查,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职业病危害隐患,必须责令企业整改到位,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县、区在整治工作中要选择本地区职业病危害突出的行业企业列入整治对象,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并探索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为今后开展其他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整治积累经验。

    市安全监管局将根据县、区、各有关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适时组织督查。


    2015年铜陵市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企业专项整治名单上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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