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的通知 渝安监发〔2012〕127号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
目前,绝大部分用人单位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未依法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控制与管理,指导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防治和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0号)相关规定,现就我市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以下简称“现状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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