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是分为多少类?新版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沿用现行《职业病目录》的分类方法,仍然将职业病分为10大类,分别是: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与现行《职业病目录》相比,对3类职业病的分类名称作了调整。一是考虑尘肺病在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地位和保持呼吸系统疾病的完整性,将原尘肺改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二是考虑分类体系的一致性,将原职业中毒修改为职业性化学中毒;三是将原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修改为职业性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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