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2009年的2527例受检人员放射体检资料分析发现,4.17%院的人员外周血白细胞有不同程度异常,0.29%的人员眼睛晶状体浑浊,4.23%的人员染色体、淋巴细胞转化率异常。
专家分析认为,受检者的这些临床异常体症虽与多种因素有关,如有的个体本身对辐射较为敏感、部分工作难以防护出现误照等原因,但从事放射人员的染色体畸变、损伤的主要原因仍是长期低强度射线辐射所致,同时射线辐射也会对放射人员的眼睛晶状体产生影响。因此放射作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职业体检,尽早发现病情,及早治疗。
南京市疾控中心环境与职业卫生科李亘山副主任医师介绍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对放射防护措施要求很严格。首先放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医学影像执业资质,并且要定期出具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给出的相关体检证明、培训证明和个人剂量监测证明,否则不能从事放射工作。
在个人防护上,非隔式操作如介入手术、骨科复位、特殊照影等操作须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帽、铅眼镜(或防护头盔)、防护围裙或防护背心、防护裤、防护手套等。另外还需要佩带个人剂量监测元件,一般30-90天检测1次,监测数据结果不能超过相应的标准。在放射环境上,对所有门、墙、楼板、窗玻璃等均有相关要求,如门、墙要达到一定的厚度或用铅质材料,玻璃要用铅玻璃等。此外,放射场所还应注意通风换气,减少电离所产生的臭氧、氮氧化物、正负离子失衡等对人体产生的影响。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理》、《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以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凡是现职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卫生防护监测和管理人员;拟从事放射工作和管理工作的人员;职业性放射病患者、疑似职业性放射病患者和列为职业性损伤观察对象人员;放射工龄累计8年以上(包括8年)脱离或调离放射工作的在职或者离退人员都必须进行体检。劳动者接受职业体检应视同正常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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