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完客户回家途中遭遇不测算不算工伤?
某医药公司销售员佟昕一天晚上陪客户应酬,后在回家途中被小区保安强奸并杀害,发生在2010年12月底的这起案件,刑事部分在去年以凶手被执行死刑而告终,然而她的家人至今仍在为赔偿的事而奔波。佟昕的丈夫认为,妻子若不是要陪客户吃饭直至深夜才能回家,也不会出事,应当算是工伤。而劳动部门认为,佟昕的死亡是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非工作原因而发生的,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规定。
因为不服劳动部门的裁定,佟昕丈夫将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南京市人社局)起诉到法院。近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佟昕丈夫的诉讼请求。佟昕丈夫表示还将上诉。
现代快报记者 马薇薇
回家途中被小区保安杀害
佟昕是上海某医药公司驻南京公司的一名销售员,按照她丈夫的说法,佟昕为人老实忠厚。别的销售员不愿做的事,她都会尽力分担。2010年12月23日晚,一位同事晚上约了客户吃饭喝酒,可是她临时有事去不了,只好找佟昕解围。
那一晚11点多,活动结束后,佟昕打车回到了小区位于栖霞区的赛世香樟园。她的家位于小区的中心位置,走个几分钟就到。然而在途中,一名男子蹿了出来,拽住她说,“借点钱花花”。佟昕一看是打劫的,当即反抗,但她最终被拖拽到了小区南大门地下车库的机房内。佟昕见情况不妙,只好乖乖将身上的钱全给了他,对方一看只有100多元,一脸的不高兴。
本以为给了钱就了事,没想到劫匪竟起了歹念,对方发现佟昕一直盯着自己看,怕事后暴露,盛怒之下,竟把佟昕推倒在一旁,将其强奸。而佟昕激烈的反抗动作,让劫匪起了杀意。他张开双手,残忍地将佟昕掐死。事后,劫匪拿走了佟昕身上所有的财物,随后将尸体藏到了地下室的一个墙洞里。
2011年1月4日,在广州警方的配合下,劫匪被抓获。据了解,此人竟是香樟园小区的保安朱某。
经过审判,凶手最终被执行了死刑。家属随后又到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法院最终判决物业公司赔偿佟昕家属10多万元。
此案出现工伤认定之争
忙完了这些事,转眼就到2012年下半年。佟昕的丈夫鲁平向劳动部门提出了申请,要求支付工伤赔偿。他的理由是,妻子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属于国家规定的工伤情形。
南京市人社局认为,按照《工伤保险(放心保)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均可认定为工伤。而佟昕受伤害是在非工作时间和非工作场所,因此不能认定是工伤。
人社局同时指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只有一种情况能够明确认定为工伤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而佟昕系受暴力伤害,而非机动车事故,显然不符合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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