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新标准实施: 取消不合理表述[关注]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3 22:02 我要评论( )

昨天下午,无锡市13家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召开座谈会,记者获悉,劳动能力鉴定国家新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取消了年龄和生育的不合理表述。 据介绍,与2006年版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昨天下午,无锡市13家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召开座谈会,记者获悉,劳动能力鉴定国家新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取消了年龄和生育的不合理表述。


    据介绍,与2006年版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相比较,新标准完善、调整或删除了部分不规范、不合理甚至矛盾的条款,伤残条目由原来的572条压缩为530条。新标准增加更加细化的手、足部功能缺损评估参考图表,将手指、足指等骨折内固定术后的等级由九级降为十级,只有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术后才为九级,等级划分更加科学合理。


    新标准在年龄限制上也有修改,取消了年龄和生育在致残评级中的影响,如删除脾切除年龄限定条款,不再以35岁的年龄限制来划分鉴定等级,35岁前和35岁后脾脏切除归并为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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