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外地出差回来,下了飞机后坐 黑车 到公司报到,没想到途中出了车祸,我受了伤。公司认为我乘坐没有运营资质的 黑车 ,我的损失应由我自己全部承担,而不应该享受工伤待遇。请问公司的说法有道理吗?
周丽法官: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规定的情形,同时不违反该条例第16条排除性条款的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而该条例明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因此,尽管你乘坐的是 黑车 ,也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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