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女士问:我和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我现因工伤住院治疗了几个月,但单位只给我发了40%的工资,也不给我垫付医疗费。
罗德昌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葛女士的单位应按葛女士原工资待遇及时发放工资。关于医疗费垫付问题。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对职工工伤医疗费负有垫付义务的规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可能会出于人道救急,先帮职工垫付医疗费,但并不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因此,葛女士在单位不愿垫付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其他途径先垫付医疗费用,在治疗期结束后,再根据治疗费用、诊断和鉴定证明等材料,向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要求赔偿相应的工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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