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家一个亲戚在开发区一家工厂打工,今年4月份的一天,因家中有事,她没有请假就提前一个多小时下班,结果在下班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被汽车撞伤并造成九级伤残。请问:擅自提前下班出车祸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答:属于工伤。工伤是指 因工作原因 而遭受伤害。 因工作原因 ,是指职工受伤与所从事的本职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无论职工在从事本职工作中是否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存在过失,只要不是故意造成自己伤害等情形,均应认定为与本职工作存在因果关系。所以,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不应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况外,其他情形均应认定为工伤或按视同工伤处理。在本案中,虽然你的亲戚确属早退,违反了单位规章制度,但早退只不过是违反规定提前下班,本质上仍属于上下班的一种方式,所以,不能认为劳动者在早退时受伤与在工作岗位从事本职工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故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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