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肥东县众兴司法所调解员接到众兴乡一家超市的电话,对方在电话里焦急地说,前员工家属带着十多个人到超市大吵大闹,致使超市无法正常营业,要调解员赶紧去一趟。
为什么前员工家属会到超市闹场?这还得从一起事故说起。
1月20日下午5点多,众兴乡联合村蒋有年(化名)骑着电瓶车在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摔倒在路边,过往群众发现后第一时间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然而蒋有年终因伤势过重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悲痛万分的蒋家人认为,既然蒋某是在下班时间发生意外的,当然属于工伤范围,所以要求超市方给予10万元赔偿。超市老板虽然同情员工遭遇,但觉得这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蒋家人应该去找肇事者赔偿。然而事发后,有关部门经过调查,却未能确定蒋某死亡的真实原因。双方在蒋有年究竟是工伤死亡还是交通事故的关键点上僵持不下。众兴司法所介入后,虽然多次调解,双方却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赶到超市的调解员制止了蒋家人的行为,并把双方带到司法所进行再调解。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超市方同意参照工伤来处理,给予4万元赔偿。但蒋家人又提出除了赔偿金外,还要给予一定的 同情费 。听后,调解员对蒋家人说,超市生意本就不红火,如今已经做了让步,就不能再提无理要求了 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照顾弱者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超市方给蒋家人一次性工伤赔偿4万元并当场履行,以后互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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