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黄某来信,我父亲48岁在工厂做工,夹伤了手,右手手指断了,受伤前工资是2100元,他上班的那个厂并不正规,所有工人都没有合同,更没有保险,但是当时出院手续是厂里签的名,我手上也有一段私下说话时的录音可以证明雇佣关系,不知道可不可以当作证据?
广东绅源律师事务所徐刚律师表示,这种情况,建议最好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派人去调查,确定这个工人与工厂之间存在雇佣关系的,就会责令这个工厂补办雇佣手续。至于工商赔偿,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帮他们协调,协商不成的话,就可以凭劳动监察部门的调查材料,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这样取得证据才是最好的方法,至于官司输赢是下一步的事情。
黄某手上的证据实际上是违法用工的线索,应当提供给劳动监察部门,查实形成有力的证据,就能非常准确地证明存在用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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