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救治和康复期间的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和康复待遇、住院伙食补助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到本设区的市以外的地区就医途中所需的交通、食宿费。
2.一次性经济补偿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以及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生活保障的长期待遇。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4.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需要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的,按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伤残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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