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先生来电:2012年9月29日,我上班时间受了工伤。去年11月13日,我去了萧山社会保障中心,做了工伤鉴定。今年4月份,我的旧伤复发,又去了医院医治。我现在看病的钱还能报工伤吗?
热线王艳:瞿先生52岁,萧山人,当时是被机器压到了脚受的伤。
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回复:请这位先生带上萧山区工伤保险医疗费结算表、萧山区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医疗费审批表、萧山区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原始收据、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初次诊疗病历本及有关工伤审批材料。受理时间是每年的11月和12月。当月20日前来窗口申请,每年结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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