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我是一名工人,去年11月4日上班时出了车祸,腿部受伤,肇事者一共给了4000元,其他什么补偿都没有,公司也没给任何赔偿。我养了1个多月的伤,准备回公司上班,可公司不让我上班了。我想咨询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找公司赔偿?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桐雨:第一,交通事故的赔偿,你有权获得,根据交警队事故的责任认定,你可以按责任比例要求肇事者赔偿;第二,因为你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予工伤认定,同时享受工伤待遇。两份赔偿你均有权获得,但在处理工伤时,有关医疗费等费用不得重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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