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在镇上的一家企业上班。前不久,因为家中临时有急事,就没有请假提前回家了。可在回家途中被一辆违规骑行的电瓶车给撞了,目前正在治疗中。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算作工伤吗?
说法:在没有向所在企业管理人员请假的情况下,擅自提前下班的行为违反了企业劳动纪律,应当接受企业的相应处理。但是违反劳动纪律与是否构成工伤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与此同时,《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因此,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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