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全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会(会议材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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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0:40 我要评论( )

一、大会发言材料 夯实基础创新机制为珠海科学发展春天安全护航 ——珠海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做法和经验............................................ 2 强化责任,完善机制,狠抓体系平台应用实现“全覆盖、精细化、动态化”监管——珠海市公安局....

一、大会发言材料

夯实基础 创新机制 为珠海科学发展春天安全护航

——珠海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做法和经验............................................ 2

强化责任,完善机制,狠抓体系平台应用 实现“全覆盖、精细化、动态化”监管——珠海市公安局.................................................................................... 10

全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持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5

加强领导 制度先行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广州市安全监管局.................................................................. 20

二、大会交流材料

落实责任 全面覆盖 努力开创深圳市安全信息化建设的新局面

——深圳市安全监管局.................................................................. 28

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 促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上新台阶

——佛山市安全监管局...................................................................34

充分发挥“一体系三平台”作用 努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珠海市国资委...................................................................... 42

结合实际,突出实用 用好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

——珠海市金湾区政府.................................................................. 46

全面落实“一体系三平台”应用工作 有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珠海市高新区管委会.................................................................................... 52

充分发挥“一体系三平台”系统优势 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前山街道安委办.................................................................................... 58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应用工作

——高新区金峰社区居委会.............................................................. 64

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全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卡德莱化工(珠海)有限公司........................................................ 68

三、参考材料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

(安委办〔2012〕1号)................................................................. 73

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12〕27号).................................................................................. 78

夯实基础 创新机制

为珠海科学发展春天安全护航

——珠海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珠海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安全监管局的有力指导和帮助下,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夯实基础,创新机制,充分利用创新型的网络与信息化技术,通过构建企业基础信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责任制量化绩效考核三个平台为内容的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着力打造一个科学、依法、动态且适合珠海安全生产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今年1至5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22宗,死亡53人,受伤250人,直接经济损失590.32万元。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6.49%、3.64%、25.60% 和22.23%。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大局意识,广泛深入调研,破解制约安全发展难题。随着珠海城乡一体化深入推进,产业结构加快调整,社会转型步伐加快,生产经营单位形式的多样化和生产经营条件的差异化越来越大,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领域越来越多,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些制约我市安全发展的难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自查自报无途径、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够科学等。为破解这些难题,我局成立了专门工作组,从2009年6月开始,广泛深入开展调研,先后到北京顺义、浙江宁波、四川、重庆、湖北、福建厦门、广州、佛山、梅州等地学习考察,重点学习其他省、市的做法和经验,并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着重在理念上攻坚克难,找准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再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破解了落实两个责任没有抓手、基础信息不准确、不对称、难于采集、责任制考核不够客观量化等问题,创建和应用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使之成为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安全生产责任制量化考核方面起到“四两拨千金”作用的信息系统。

(二)强化技术研发,立足自主创新,建设适合我市实际的信息系统。创建和应用“一体系三平台”的构想需要技术支撑提供保障,为此,我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信息办3名技术人员为成员的技术研发小组,同时成立由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的督导组、材料组、宣传报道组等。二是引进自主创新智囊。通过与高等院校和相关部门数据库、网络、软件方面专家的广泛联合,建立系统研发的专家队伍,着力解决系统开发过程中的难题。三是突破自主创新瓶颈。我局研发了安全生产信息超级检索系统,攻克异构数据入库难关。即任何格式的数据都可以输入到平台上,成为储备信息。运作仅一年的时间,就采集了16万多条信息,是传统人工输入法的数十倍;采用SOA架构构建整个系统,实现业务与技术分离,从而实现当用户需求变化时不影响技术层面,使系统具有更好的灵活性、可扩展性和易维护性;进行通用型程序开发,将系统开发成一个不作任何修改就能应用于其他地市的通用型程序。

(三)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职责、内容、程序和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促进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推广运用,建立安全监管动态化、网络化和常态化长效机制,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一是出台了《珠海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梳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已下发的23类工业企业标准化达标标准,编制了企业自查标准共37类5700条隐患自查项,解决了企业隐患排查“查什么”、“怎么查”的问题。二是出台了《珠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属地政府(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专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内容和程序,使隐患排查治理走上了规范化轨道。三是出台了《珠海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明确以珠海市安全生产网络化动态监管系统为平台,以网络动态监管系统实时采集的信息为依据,由系统每月进行绩效量化考核。以量化绩效考核来调动发挥属地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和专业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性,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取得成效

“一体系三平台”运作以来(截止到2012年5月31日),共有6628家企业纳入系统监管,5月份有5180家企业按要求上报隐患,上报率达到78.2%。企业累计自查自报事故隐患12996处,已整改12001处,整改率为92.3%。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的构建,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两个责任得到落实,监管模式有所创新,综合监管作用得到发挥。

通过“三个平台”的交互作用,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形成一个责任倒逼机制。应用企业基础信息平台这个“信息超市”,使政府、部门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信息,为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下基础;应用隐患排查治理平台,建立事故隐患每月排查治理制度,全过程记录企业排查治理隐患以及8个区(功能区)、23个镇(街)和23个市级部门安全监管的情况,使之成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与否的“电子眼”;应用量化绩效考核平台,将全市8个区(功能区)和23个行业监管部门分两个层面纳入统一考核的绩效管理平台,对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的工作数量、质量、进度等予以量化并实施全过程监督考核,使之成为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的有力抓手,促进了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提高了安全监管效率。同时也使市安委办对政府、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进展、效果等情况了然于胸,更好地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指挥棒”的作用,从而在全市构建“行业主管、各负其责,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综合监管、共同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基础工作得到夯实,资源得以整合共享,为科学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提供支撑。

一是企业基础信息量大且准确。目前企业基础信息平台这一“安全生产信息超市”已采集各有关部门相关信息162100多条,并且还在不断地采集和更新;二是实现了资源共享。例如,要了解“珠海格力电器”这一企业的情况,通过企业基础信息平台可以查询到“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3896条相关信息,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信息1313条、特种设备的锅炉信息3条、工伤事故28条、消防火灾事故信息1条、建筑工程许可信息31条等等。三是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奠定了基础。通过企业基础信息平台和隐患排查治理平台,可以掌握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为科学迅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提供了强大的数据支持;企业自查标准系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已下发的23类工业企业标准化达标标准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三)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得到强化,针对性和有效性得以提升,“尖刀”和“拳头”作用得到发挥。

一是实现了执法监察的“规范化”。针对企业不按照法律规定排查治理隐患等违法行为,收集、固定证据难成为安监执法面临的突出问题。通过“一体系三平台”可以对这一类的违法证据进行固定,比传统的方法更有说服力。企业有无上报隐患很明了,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人员心里更加有底气,大大提高了执法办案工作效率,安监部门也容易将违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案件办成铁案。二是充分发挥了执法监察在安全监管中的“尖刀”和“拳头”作用。2011年,全市共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249次,与上年同比上升131%;其中监督监察处罚219次,与上年同比上升140.6%。2012年1-5月,共实施行政处罚175次,同比上升272%,其中监督监察处罚168次,同比上升310%。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几点体会

在创建应用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实践中,我们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体会: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以创建应用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为核心,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一个新生事物,实践中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使它能在珠海这片沃土上生根发芽,茁壮成长。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嘉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亲自作工作部署;国家安监总局孙华山副局长、陈云贤副省长、时任市委书记甘霖、时任市长钟世坚亲临我局调研,对我局的做法予以肯定并提出指导意见;省委办公厅专门刊发督查专报《珠海市着力打造“三个平台” 率先在全省构建安全生产监管新体系》,省安全监管局杨富局长在我市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要求在全省推广我市的做法;何宁卡市长、刘小龙常务副市长和王庆利副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上强调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并亲自部署工作。今年6月1日,市编办在人员编制紧张的情况下,专门给市安全监管局增加了5名行政执法人员、1名工勤人员编制,为保障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实了力量。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公安、交通运输、港口管理、国资等部门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的有力抓手,积极支持,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要善于运用政策引领作制度保障。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建设之初,适逢国务院《关于进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出台。这个文件的出台,成为“一体系三平台”建设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我们抓住这一机遇,乘势而上,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出台了配套文件《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珠府〔2010〕171号),明确“创新安全监管模式。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科学、依法、动态的安全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网络化动态监管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平台、事故隐患企业自查自报平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量化绩效考核平台的建设;运用网络化动态监管系统,全面准确掌握全市安全生产态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作用,创建体现社会管理精细化的安全监管模式”,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固化并部署了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工作,从政府层面自上而下推进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必须立足全局、着眼长远。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是一项长远的系统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应具有长远的眼光。为此,我市制定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方案。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前三年(2009-2011年)是摸清底数、研发三个平台并运行的阶段。2012-2014年在全市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安全达标升级,努力实现本质安全。其中,2012年,基础建设全面夯实。进行深入研究与深度开发,完成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的二期项目建设;2013年,扩大隐患排查治理覆盖面,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大,初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2014年,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机制初步建立:一是生产安全事故预测预警预防系统初步建立,二是建立科学、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现场会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特别是杨富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继续推动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优化“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进一步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研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测、预警系统,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强化责任,完善机制,狠抓体系平台应用

实现“全覆盖、精细化、动态化”监管

珠海市公安局

 

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省、市部署,立足岗位职责,强化责任,完善机制,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全面提升了监管覆盖率,提高监管准确性和时效性,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较好实现“大发展形势下确保大安全”的总体目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主要做法是:

一、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一体系三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一体系三平台”管理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统一指挥、统一实施。各级治安、消防、交警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同时,各相关单位抽调专门力量,成立管理运行支援队伍,深入基层一线,狠抓推广应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扎实到位。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局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一体系三平台”推广应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推广应用总体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细化了工作任务。各级治安、消防、交警部门也结合本职工作,多次就推广应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运行管理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强化培训,夯实推广应用基础

各级治安、消防、交警部门安排了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民警,担任联络员、操作员和管理员,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治安部门严格审核,逐条剖析理解,出台了符合我市实际的《民爆剧毒企业自报自查标准》,并根据《珠海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办法》,对市局直管的9个涉爆单位和1个涉剧毒单位的考核标准进行了量化,以“一对一、手把手”的形式,由专管民警对相关单位绩效考核系统的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各单位系统管理人员100%熟练掌握系统应用操作,全市涉危爆企业已实现了企业自报自查信息100%录入、100%上报、100%核查。消防部门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培训工作方案,分8期对全市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共2400多人进行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系统培训。交警部门根据系统应用特点,集中加强了本部门系统管理员的培训工作,及时将各类交通违法信息录入安全生产责任制量化绩效考核平台。

三、建章立制,全面规范系统运行管理

各级治安、消防、交警部门积极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最大限度优化外部运行环境,确保系统日常管理规范、科学。治安部门通过系统及时登录上报安全监管有关工作信息,每月定期通过系统查看全市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定期召开全市涉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例会,及时通报企业隐患上报情况和存在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信息的动态掌控。同时,出台了《珠海市公安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市局治安支队、分局治安大队、派出所对民爆工地的监督检查职责,规范各单位每月监督检查的次数和内容等工作台账,有效落实了数据审核、整理、报送工作。消防部门对系统应用落实了定期网上巡查督导制度,对企业上报的隐患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实现“全覆盖、精细化和动态化”监管,督促各企业单位通过“一体系三平台”上报隐患信息7514条,隐患上报率均名列前茅,经核查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62591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35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324份,责令“三停”单位112家。交警部门对系统使用实行专人、专机管理模式,建立了重点车辆管理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并依据系统平台信息数据,完善了交通事故内部预警机制和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分析、专项通报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协调机制。

四、优势互补,努力提升系统应用效能

各级治安、消防、交警部门充分发挥本警种、本部门现有信息系统功能作用,与“一体系三平台”进行优势互补,全面增强其应用效能。治安部门每月采取网上信息核查、实地检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危爆从业单位实行不间断检查,完善建立起网巡专人负责制和网巡分级通报督导制度,实时开展事故隐患跟踪整改。消防部门前移火灾隐患监控端口,实现对列管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动态监控和火灾早期预防,并依托广东消防网、珠海市行政服务网站等网上办事平台,扎实推进“六个e网”建设,有效实现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全网络服务”。交警部门为更好地配合“一体系三平台”使用,自行研发了《重点车辆管理系统》,对全市泥头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出租车等重点车辆实行户籍化、精细化、动态化监管,并根据重点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集中开展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该类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据统计,自“一体系三平台”运行以来,全市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事故1宗,同比下降50%;涉泥头车事故18宗,同比下降37.9%;涉校车事故2宗,同比下降60 %;涉出租车事故23宗,同比下降52.1%。

此外,各级治安、消防、交警部门根据系统录入数据信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危爆物品事故处置预案和17类火灾事故救援处置预案以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库等,不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五、强化宣教,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各级治安、消防、交警部门结合“一体系三平台”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企业和市民群众的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治安部门深入基层、深入管理对象,以贴近基层、贴近管理对象的交流方式,“以会代训”组织安全会议,进一步提高危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丰富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消防部门推出每周一条手机消防短信提示、消防官方微博、公共汽车喷绘消防宣传广告、住宅电梯悬挂消防知识挂图、楼道口公益宣传版画、社区消防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交警部门成立了交通安全宣讲团,采取上安全课、播放宣传片、赠送宣传资料、举办社区宣传活动等方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据统计,自“一体系三平台”运行以来,共召开新闻通气会18场次,组织记者现场采访156次,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活动315场次、安全生产教育课136场次,在报纸刊登专题报道99篇,制作电视、广播专题节目82期,制作电视公益广告28条,刊播日常新闻稿件2000多篇,印发宣传资料30多万份,发送手机短信提示信息100多万条等,收到良好社会效果。自2011年7月份启用系统以来(即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4日),全市共发生火灾事故26宗,死亡2人、经济损失101.2万元,无人员受伤,同比分别下降了53%、33%和47%;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70宗,死亡112人、受伤714人,事故宗数同比下降16.9%、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受伤人数同比下降21%;全市没有发生危爆物品丢失、被盗抢案(事)件,没有发生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消防事故和交通事故。

 

全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持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是目前全球最大的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空调企业,2010年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08.07亿元,同比增长42.6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76亿元,同比增长46.76%。201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72.74亿元,同比增长68.9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5亿元,同比增长46.27%。格力电器旗下的“格力”品牌空调,是中国空调业唯一的“世界名牌”产品,业务遍及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1995年至今,格力空调连续13年产销量、市场占有率位居中国空调行业第一;2005年至今,家用空调产销量连续3年位居世界第一;2008年,格力全球用户超过8800万。

格力电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理念,贯彻安全生产“抓重点、抓核心、抓监管、抓教育和抓制度”的“五抓”管理思路,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狠抓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各项事故防范措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安全生产保持了平稳发展的态势。

自珠海市2011年6月份正式开始推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建立起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班子,每月严格按照要求填报当月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后,严格按照“确定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完成时间、确定整改措施”的要求执行落实,直到问题整改完毕。同时,公司加大安全投入,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安全形势持续改善。

一、高度重视,成立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组织架构

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小组由企业安全部和设备动力部牵头组织,各生产分厂、质量控制部、家经部成品库、物资配送中心及其他单位负责人参加,形成了全公司全区域覆盖的检查队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文本框: 各生产分厂文本框: 质量控制部文本框: 家经部成品库文本框: 物资配送中心文本框: 其他各单位

 组织架构图

 

二、加强隐患整改力度,不断自我改善

通过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公司建立了一支有组织、有计划、有工作流程的专项工作小组,公司领导每季度带队安全排查、职能部门月度检查、各单位日常巡查、班组岗位自查,检查覆盖公司总部、子分公司、相关方监督管理等全范围、全过程。检查发现的问题,公司进行专项跟进整改。

2011年第二季度至2012年第一季度自查自报情况:

 


 

上表反映,公司排查力度不断加大,2011年第二季度至今,共组织开展隐患排查41次(每个月不少于2次),检查面覆盖公司各单位、每个角落,重点突出作业现场、特种设备、液化气管道阀门、冲剪压设备、注塑机、提升机、热源设备、喷涂生产线、烘干线、自动焊接线、电气焊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危险化学品等隐患排查工作,同时排查违章作业行为、安全警示缺乏、机械咬点没有防护等事故隐患,共排查446处事故隐患。截至2012年5月25日,446项问题点已经全部整改完毕,整改完成率达100%,自查自报工作成效显著,逐步形成了自查、自报、自改的安全管理工作模式。

事故隐患自查自报情况分析

 


 

上表分析显示,事故隐患集中在消防安全,设备设施两个方面,根据数据分析,我们可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减少和消除隐患。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了事故隐患每周集中排查一次、每半月集中上报一次、每月落实整改一批隐患的自查自报机制。

三、加大安全投入,持续提升本质安全

通过自查自报和隐患整改处理,公司加大了安全投入,保证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2011年第二季度到2012年第一季度共排查出事故隐患446处,共投入安全措施费用1330万元,主要包括对高速冲床进行隔音降噪改善、对冲床光电、机械、连锁安全装置进行调整,增加光电保护装置、对液化气阀站与架空电缆槽进行隔离,并增设煤气测爆仪、电焊机规范了接线,并全部加装了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正压式送风设备、劳保、消防设备等。

四、下一步工作

我公司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理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主动上报事故隐患及隐患治理情况,积极推进标准化管理,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加强领导 制度先行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广州市安全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及2011年全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更加高效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我局认真学习和借鉴北京市顺义区和珠海市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2012年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建立我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关系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关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强化和落实,关系政府安全监管模式的转变和创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今年初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重要工作部署的工作安排》(穗字〔2012〕2号)和《印发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穗府〔2012〕4号),明确将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作为全市“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重点工作之一。在去年全国现场会召开后,我局立即组织前往北京顺义区、珠海市进行考察学习,成立了局工作组和明确工作分工,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信息平台建设。目前,在制定分类分级、自查自报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标准、组织信息平台建设招投标等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预计今年8月份试运行信息平台。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人员经费的保障能力

一是成立市层面的领导协调机构。我局专文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成立了由陈如桂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我局,承担具体实施工作。

二是成立局的工作机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由梁醒虾局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时从政策法规、科技规划和执法分局等处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3人工作专责小组,全脱产负责推进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经过统筹协调,我市决定从今年80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单列100万元专门用于隐患治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表

经局党组专题研究,制定了《广州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系统建设方案》,并组织编制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时间进度表》,明确了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任务内容、工作措施和完成期限,确保在工作保时保质保量上抓落实。

(三)制定行政性规范文件,打牢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构建的法律基础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立涉及影响到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其能否建成关键在于制度先行。为此我市组织草拟了《广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广州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广州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信息平台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等三份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共同构建我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基础性和指导性文件。该文件于2月起至4月期间曾七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了大中小企业代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街镇代表的意见;两次书面征求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市属集团公司的意见;三次分别征求了省安全监管局和国家安监总局相关业务单位的意见,并于5月专门召集各区、县级市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研讨,目前,此三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论证工作已结束,文件送审稿上报市政府提请审议,拟以市政府的名义颁发执行。

(四)借助电子政务云平台,打造功能强大、安全保障有力的信息平台

针对我市企业众多、行业广泛、监管层次多,并且将面临隐患信息交换和存储量庞大的实际情况,我市拟借用广州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的云平台和强大的硬件环境及监控手段,构建全市统一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2月至3月期间,我局二次组织专家前往广州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调研,主管信息化工作的方少华副局长三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隐患治理信息平台建设方案。3月19日,在局长办公会议上讨论通过了隐患治理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目前,信息平台建设正处于筹备招标阶段。

(五)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基层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应当紧密结合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全诚信行为的记录和公示、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等工作协同推进。为增强体系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2月至5月,局隐患排查小组先后十二次组织到南沙区、番禺区、黄埔区、天河区、花都区等5个区,以及市交委、地铁运营总部、海珠区安全监管局、南沙区安全监管局和智能科技软件公司等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听取各部门、中小企业和镇街等单位的意见,学习和借鉴有关单位在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经验。

(六)编订隐患排查标准,高起点为企业隐患自查自报提供规范依据

事故隐患排查标准的编制,是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我局借助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力量,组织成立了有机械、电力、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特种设备、防雷等行业专家参加的标准编制专家组,按行业分类有步骤按计划地推进隐患排查标准的编订工作。2月召开了专家组第一次会议,按照专家所属行业和个人专长特点,明确隐患排查标准的工作分工和审查职责。3月召开了专家组第二次会议,总结编制工作难题,讨论提出相关解决方案。5月召开专家组第三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统编工作。

三、体系建设努力方向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政策性、技术性较强,通过借鉴和对比北京顺义区和珠海市的经验和做法,我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将实现多项创新。

(一)依托电子政务云平台和引入数字证书认证体系,实现较强的数据存储和安全监控能力

通过采用租赁广州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的云平台,系统解决从互联网出口带宽、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备份策略等方面完整的硬软件环境和安全保障方案。目前,我局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中已建成数字证书认证体系,部署了安全认证服务器,购置数字证书600多个,每个镇街至少有一个数字证书,今后政府监管层面的信息平台操作将进一步采用数字证书认证登录系统,以策系统安全和数据保密。

(二)企业分级管理体现“四结合”,实现主要安监业务的全覆盖推广

一是结合目前安全监管综合库的建设成果,将通过镇街和区县安全监管部门核实的近20万家企业的信息,植入信息平台系统;二是结合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工作,对企业初次评级和升降级的标准主要以安全标准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为主,以基础安全管理信息和行政处罚(包括事故处罚)为辅的方式进行设定,并通过信息平台实现自动生成,大大减少实施初次评级和升降级的工作量;三是结合我省“三打二建”工作,把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行为的记录和公示工作纳入信息平台监管,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诚信制度的建设;四是结合安全生产警示制度,引入和科学设定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亮灯警示制度,实行严格的奖惩规定,实现企业事故隐患信息和政府监管信息的动态化、智能化管理。

(三)强化对企业安全主任的网络化管理,创新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模式

为确保上报事故隐患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关键在于发挥我市企业近8万多名安全主任的作用,如安全主任每月上报1条隐患一年也有100万条,全市安监执法人员才1500多人,每月排查10条隐患一年也才16万多条。因此,信息平台专门提供安全主任的工作界面,并从制度上规范安全主任工作职责,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5要素到位。目前,企业安全主任每月需要向多个政府部门报送安全管理数据报表,这些数据报表形式多样,格式不一,内容却大体相同,如安全管理人员月报表、企业消防事故隐患报表等,为此我市将借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的推广,进一步确立企业安全主任承担数据报送的工作地位,整合和集成各类数据报表内容,统一报送途径,从而确保各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真正实现安全管理信息交换的畅通、准确和及时,并大大减少企业人力资源的损耗。

(四)强化安全执法监管的过程管理,推动纵横交错的联合监管和网格化管理

按照安全监管“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的思路,将安全生产监管的对象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分类管理和监管层层分级,同时结合将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安全检查与联合执法纳入信息平台进行系统管理,必然推动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走向专业执法、联合执法和网格化执法。拟将我局于2009年6月开发建成的行政执法系统植入信息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活动的全流程和动态管理。

(五)拓宽事故隐患内涵,改进隐患信息数据考评方式

一是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纳入安全生产隐患范围。以往安全生产隐患的定义直接取自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号令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概念。但是考虑到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纳入安监部门的监管职责范围,因此,我市决定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列入安全生产隐患的概念范畴,并纳入信息平台进行监管;二是要科学合理考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绩效排名。为表扬和鼓励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我局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根据安全生产相同级别、相同行业类别和经营规模划定企业范围,按属于同一范围企业总数量的2%至10%进行排名表扬,排名表扬的情况也同时与其安全生产分级进行动态挂钩;三是要科学考评行业监管部门、属地政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绩效排名。由于不同行业、不同属地所管辖的企业数量差异较大,不应一刀切以企业绝对数进行考评排序,为此我市将从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效能两个方面,制订科学严密的“考评细项和抽查比率”规定,从制度设计上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绩效考评内容及方式的科学合理。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我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工作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从总体上解决了工作组织机构、经费保障、规范性文件制定、企业分级条件设定、考核奖惩制度、信息平台建设方案、招投标程序等重点难题,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是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一是信息平台的顶层设计问题未定,应统筹考虑与国家局和省局信息平台的对接问题;二是信息平台的业务需求和重点模块的设置与论证工作尚未完成,需要解决个别安委会成员单位已建信息平台的共建和对接问题;三是有部分无明确主管部门的企业的监管分类归属问题未定,仍需进一步协调和解决;四是隐患排查标准的编制由于涉及企业门类众多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的庞大复杂,统编工作量十分繁重,编制进度仍需加快。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步伐:一是加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明确和推动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二是系统研究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解决好企业监管分类问题,把市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的调研论证工作,确定平台建设各终端方的业务需求;四是抽调和增加专家力量,加快隐患排查标准的统编工作。

落实责任 全面覆盖

努力开创深圳市安全信息化建设的新局面

深圳市安全监管局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是提高我市安全生产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领导科学决策和正确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业务快速、准确、高效运行的根本保障,是实现市、区、街道安全生产信息互通、互联的必要手段,是贯彻“科技兴安”战略的重要手段。深圳建市以来,经济高速发展,现实际管理人口已达1500多万,生产经营单位超过86万家,GDP突破11000万亿元,安全生产情况日益复杂,安全生产数据信息急剧增加。2009年,深圳市政府实施“大部制”改革,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格局逐渐形成。客观现状迫切要求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走向信息化,为此,我们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方面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积极推进深圳市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为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监管效率,市安委会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深圳市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特别是2010年以来,在原有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的基础上,市安委办立足顶层设计,积极筹备建设《深圳市公共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2011年10月9日完成项目招投标,系统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2011年10月26日,国家安监总局在北京市顺义区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场会”,根据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我市及时调整系统结构布局,把原设计方案中18个子系统调整为企业基础信息管理、政务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绩效考核等四个部分,并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作为重点建设内容,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为核心,以完善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制定检查标准为支撑,力求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法制化、常态化、规范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广泛调研,努力构建有深圳特色的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

为了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关于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要精神,市安委办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精心组织系统开发工作,主要做法:一是积极组织学习调研。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底,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委会副主任李一康同志亲率市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和各区(新区)安委办的相关领导,先后考察了北京市顺义区、珠海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情况,特别是重点调研了事故隐患自查自报、隐患排查方面的情况,为我市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修改和完善信息化建设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安委办调整了信息系统的方案,把原18个子系统整合为企业基础信息、政务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绩效考核四个部分。调整后的系统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点建设内容,力求通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管理理念、监管机制、监管手段的创新和发展。三是编制检查标准。为了制定符合深圳实际的隐患排查标准,市安委办组织全市安全生产业务骨干和技术专家,集中精力,在充分吸收各地隐患排查系统特点的基础上,力求标准能够达到“四个兼顾”(兼顾企业自查与网格巡查;兼顾执法监察与基层巡查;兼顾检查打分与分级评分;兼顾新系统开发与旧系统运用),尽量满足各方面的实际需求,进而推动系统开发。

按照我们的总体设想,该系统应体现以下五个特点:一是统一开发,全面覆盖。本系统由市安委会统一组织开发,全市政府用户和企业用户共同使用。政府用户纵向到底(含市级1个、区级10个、街道级57个、社区级751个)、横向到边(含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内设科室);企业用户涉及全市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二是依托“云计算”,提高效能。本系统自开发以来,我办积极与深圳市云计算中心沟通,计划租赁该中心虚拟服务器,将本系统建立在“云计算”平台之上,充分利用“云计算”的超计算、超安全、免维护等优势,确保系统高效、安全、稳定运行。三是便于操作,一举多得。本系统在认真学习借鉴北京市顺义区和珠海市宝贵经验的基础上,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生产经营单位归并为工业企业、商贸服务、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四大类,对应83个模块,743项检查标准。同时,检查标准兼顾了企业自查和社区巡查,以及通过评分实现分级等多项功能。四是自动分流,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将事故隐患检查的每一项内容均直接对应到市、区、街道相应的责任单位。也就是说,市、区、街道各单位以及各级辖区只要进入系统,就能明确看到属于自身监管范围的企业自查和网格巡查情况,这样既避免了繁杂的隐患移送过程,又推动了隐患整改落实工作的到位。五是注重绩效,强化考核。为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本系统将绩效考核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力求各级、各部门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使市安委会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循序渐进,逐步推进和完善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的运用

无论是从安全生产工作的当前需求,还是从长远发展的要求来看,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的过程中都起着重要的保障和支撑作用。运用现代通讯、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指导安全工作,建立高效运行、可靠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已势在必行。由于我市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要求站得高、看得远、覆盖全,这就决定了整个体系走向实际运用时需要有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目前,我市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建设正处在开发、研究、运用同步推进的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基础信息部分。我市已导入863052个工商注册信息,每个信息具体包括: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注册号、注册资本、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所属行业(按四级分类显示)、登记注册类型、经济类型、经营范围。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由高危到一般、由大到小的原则,迅速启动对这些注册单位安全生产数据信息的补充录入工作,为整个系统运用奠定扎实的基础。

政务管理部分。主要包括:专项经费管理、会议管理、企业标准化管理、事故调查处理、重大危险源监管、应急管理等多个子系统,现已有两个子系统投入试运行:一是重大危险源监管子系统已于4月初进入试运行,通过强化对各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及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培训,全市已有87家重大危险源企业注册,其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3家(重大危险源61处)进行了登记申报,5家(5处)完成备案;其他重大危险企业52家(重大危险源270处)进行登记申报,24家(142处)完成了备案。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中,系统运行状况良好。二是事故调查处理子系统5月中旬进入试运行,主要在宝安区安全监管局试点,现已完成了对市局及试点单位宝安区局的培训工作,试点单位本年度所有事故记录的申报工作。

隐患排查治理部分。主要包括:企业自查自报、网格巡查、分类分级等内容。在认真学习借鉴北京市顺义区和珠海市宝贵经验的基础上,现已初步确定将生产经营单位归并为工业企业、商贸服务、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四大类,对应83个模块,743项检查标准,检查标准兼顾了企业自查和社区巡查,以及通过评分实现分级等多项功能,现正在广泛征求意见。此外,市安委办正在疏理市级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与各检查项目的对应关系,也要求各区(新区)相应疏理出对应关系,从而确保系统实施后排查出来的隐患能真正得到整改落实。

绩效考核部分。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能够切实发挥效能,市安委办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评分表(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评分表(征求意见稿)》,对市有关部门和区(新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应用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情况进行绩效考核,通过打分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推进。

我市将继续努力,在省安委办的坚强领导下,加大投入,加快进度,力争早日完成我市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的建设工作。

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

促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上新台阶

佛山市安全监管局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安全监管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帮助企业排查隐患,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是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根本保证。为此,我市下大力气在企业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创建工作,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全市3万多家工矿商贸重点企业开展了标准化规范化的创建工作,其中三分之二的企业达到了市级安全生产规范化基本标准。今年,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市又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市共有1500多家企业已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预计今年我市80%以上的规模企业将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通过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促进企业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今年1-5月份,全市工贸企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6.67%和28.57%。

  一、固本强基,推进规范化管理,坚实隐患排查基础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和全局性的工作。为做好标准化创建工作,针对我市中小企业众多的实际,2008年,我局在全市工矿商贸企业推行切合我市企业实际的规范化创建工作,帮助全市3万多家工矿商贸企业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初步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整治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提高了企业安全设施设备和工艺水平,规范了从业人员的生产安全行为。在此基础上,我们分级管理,把基础良好的2万多家规范化企业通过升级,全部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通过先规范化再升级达标的方法,为标准化创建和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打下了牢固的基础,全市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有了质的飞跃。

  二、攻坚克难,突破瓶颈,深化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

(一)有的放矢,重点领域标准化创建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一是针对企业对创建标准化存在畏难、抵触情绪的实际,我们首先从重点领域入手,解决企业的思想认识问题。我们与市国资委进行沟通,两部门达成创建标准化工作的共识,双方组织开展了对全市国资系统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的培训工作。在此基础上,两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全市国资系统企业率先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全部建立起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国资企业的标准化创建工作迅速落到实处。二是针对基层消极畏难情绪,我们将标准化创建工作纳入对各区、各部门的“一岗双责”考核,把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写入《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与此同时,我们与市委组织部合作,举办全市镇委书记、镇长培训班。把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要求、部署进行深入的培训,为各级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政策疏导,解决企业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的后顾之忧

一是调动企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与市相关职能部门合作,以产业结构调整、劳动模范评选、优秀企业评比等多种手段作为企业开展工作的“抓手”,使企业在安全生产投入后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回报,真正尝到“甜头”。如市政府出台了《印发〈佛山市陶瓷产业结构调整评价指导方案〉的通知》,我局充分利用该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全市67家确认保留的陶瓷企业必须全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此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目前已保留的67家陶瓷企业全部完成了标准化创建工作。

二是结合实际,出台一系列推进标准化创建和促进隐患排查的政策措施。根据我市微小企业众多的问题,经过认真调研究,组织专家提出了《佛山市微小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出台了操作性极强的《佛山市2012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5个相关配套文件,规范标准化建设组织推动的过程管理;出台了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中介服务和验收评审的《佛山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介机构验收评审指南》,突出强调安全生产验收评审的管理和质量控制。通过过程管理的不断完善,使创建工作清晰明了,使安全生产标准看得见、摸得着,企业懂得创、愿意创,隐患排查工作有标准有办法。

  三、优质服务,助推标准化创建和隐患排查工作实效

  (一)创新社会管理,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服务

我们充分认识到企业在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中介服务、隐患整改、评审验收等方面面临的资金投入难的问题,在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之初,就与各级政府层层磋商,通过不懈的努力,成功动员各级政府投入专项资金购买中介机构标准化评审服务,切实减轻企业标准化建设的负担。仅今年,就有1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用于购买标准化评审业务,共有20余家中介服务机构中标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验收。我市南海区丹灶镇还专门拿出专项资金,对该镇首批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5000元的政府补贴,带动了大批企业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又如我市三水区通过区、镇(街)两级政府补贴、企业自愿购买服务等形式,共投入经费约140万元,以中介机构为主、政府督促为辅的方式帮助企业创建安全标准化,实现了政府、中介、企业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此外,我们还注重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通过中介服务评价、企业反馈、考核、信息采集、信用公示等方式,加强了中介服务过程的质量控制。

  (二)服务企业,解企业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技术之困

一是层层宣讲。今年1-4月,我市各区和各镇(街)都分别组织宣讲团到属地所在企业召开企业主要负责人标准化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宣传,使大批企业主要负责人把标准化工作由政府“推着动”变成企业“自愿动”。二是专门拿出30万元专项资金,为创建标准化的企业免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员培训,结合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际需要,选派具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安全评价师任教。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员培训班共举办了17期培训班,培训接近2600名企业标准化自评员,帮助企业建立起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自查治理的队伍。三是加强了对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指定基层安监员与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一对一辅导。

(三)信息化规范,全面落实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我们重视以规范化管理促进企业本质安全,并以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企业规范管理的重要手段。2008年,我们建成了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平台,15万家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了“一企一档”安全信息数据库。我们积极利用信息化工具,在推动对企业的监管的同时,把信息系统应用情况作为对各级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也把信息系统作为考核评价工具。信息系统建立以来,我们明确要求3万多家工矿商贸企业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规定》每季度上报一次安全隐患,交由镇(街)、村(居)安全监管部门,由监管人员分析隐患情况后,全部录入信息系统。目前,全市企业累计开展隐患排治50余万次,全部录入信息平台。信息平台的使用,有力促进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主动性,报告隐患的自觉性。帮助企业构建起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

(四)管控结合,推动企业自主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

把握服务企业的关键在于帮助企业建立起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我市结合实际,积极分析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特点,由市安全监管局投资开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管理平台,帮助企业利用现代化的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软件,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要素、人员培训、隐患检查排查、问题整改措施落实、伤害和事故、现场视频监控等进行有效管理。企业自我管理平台于2010年建成后,免费提供给企业下载和使用,市局定期自动远程更新。目前,我市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已经全部普及应用。企业应用企业自我安全管理软件,有效建立起一整套不断自我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隐患排查机制和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会

在近几年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抓好工作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必须要领导重视,获得支持。我市党委政府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包括《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多部重要文件。特别是国家和省要求在全行业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以来,我市市委常委会更进一步提出:“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降低安全风险的安全监管中心工作,要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为核心,要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探索出适合佛山实际的路子,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企业都实现标准化达标”的决策部署。市长刘悦伦、常务副市长李子甫等领导同志多次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强调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提前完成国家和省提出的工作目标。其次是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纳入对各区、各部门的“一岗双责”的考核,把今年完成创建3131家安全标准化企业的工作目标明确写入了《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必须要广泛宣传,赢得共识。标准化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的好坏,关键在于基层的落实,关键在于企业的认识和参与,关键在于企业能否按照标准要求建立起隐患排查自觉治理的机制。为形成全市安全标准化共识的氛围,我市采取了多种措施,多层次全方位进行宣传造势。标准化工作成为在政府安全生产大会小会必提,在安全生产各类培训必讲,在企业调研检查监管工作中必谈的内容。市局拿出专项资金,印制了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化政策措施、省市有关标准化工作程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等内容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告知书》3万余份,发给每一家企业,最大程度取得企业的理解,绝大多数企业认真填写了《创建标准化承诺书》,让企业对标准化工作由被动等待转化成主动行为。

(三)必须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争取主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安全监管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还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必须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自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系统工程,必须要把标准化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与执法监督检查结合起来,与行政许可结合起来,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与各类对企业开展的行政服务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与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夺得监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主动权,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引领安监工作的全局,标准化工作才能成功。

(四)必须要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取得成效。这几年,我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有所好转,得益于从2008年以来坚持抓安全生产规范化工作不放松,得益于坚持用标准化工作作为落实企业责任、构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最怕一阵风,搞形势,走过场,企业主体责任能不能得到落实,是检验安全生产标准化成败的重要标准。标准化工作,必须要坚定不移抓下去,持之以恒,才能真正构建企业长期主动坚持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而让标准化工作转化成企业长期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我市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做了一些积极有效的实践和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仍然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与兄弟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此次现场会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在实践中探索,努力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得更加深入、更加细致、更加扎实,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充分发挥“一体系三平台”作用

努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珠海市国资委

 

珠海市国资委监管的单位有13家国有企业和1个事业单位,涵盖交通运输、商贸旅游、港口仓储、燃气化工、加工制造、水务城建、物业会展、房地产开发等多个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点多面广,监管任务重。为推动市国资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市国资委以推广使用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为抓手,通过健全管理机制、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有效促进安全监管规范管理。截止至2012年4月30日止,全市14家国有企业和80多家下属企业通过登录系统,累计上报一般隐患1584项,重大隐患0项,已整改1487项,隐患整改率达93%。2012年1-4月,全市国资系统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宗,死亡2人,受伤5人,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0%、33.33%、16.67%,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全市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主要做法如下:

一、抓机制建设,落实督导责任

市国资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珠府〔2010〕171号)要求,制定了《市国资委关于推广应用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推广应用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对国资系统推广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进行了全面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协调督导工作办公室,落实了分管领导和监管督办责任人。

二、抓培训交流,强化推广应用

为提高市管企业对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工作的认识,督导企业做好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和排查治理工作,市国资委在市安委办的指导下,组织开展了三期“一体系三平台”应用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企业管理人员“一体系三平台”应用系统的操作能力。

2011年6月21日,市国资委组织开展了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隐患自查自报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交流活动。交流活动中,公交集团和水务集团分别对加强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的管理使用和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等作了经验介绍并进行了现场展示。此次交流活动,发挥了“以点带面”的引导效应,对企业推广应用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工作尤其是做好隐患自查自报工作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三、抓动态管理,促事故防范

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系统既保障了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数据和绩效凭证的时效性、完整性、有效性,又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每一个环节所要达到的安全标准。因此,市国资委充分利用系统开展日常监管督查工作:一是按照系统界定的安全标准,落实专人每月随机上网查看所属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及时掌握企业隐患信息,确保对企业事故隐患底数清、情况明。二是通过该系统及时上报反馈市国资委日常安全生产监管有关工作信息,落实了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和即查即报工作。三是通过该系统跟踪并督导企业加快对隐患整治进程,有效消除危险源。如为解决珠海九洲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的消防和事故隐患历史遗留问题,市国资委组织协调市安监局、市消防局和高新区等部门召开专项整治协调会,就企业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措施等提出了有效指导,对该公司隐患整治工作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四、抓绩效考评,促标准化建设

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系统,解决了企业“管什么、怎么管、谁来管”和政府部门“查什么、怎么查、谁去查”的问题,尤其是该系统中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平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量化绩效考核平台,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所要达到的安全标准。因此,市国资委运用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绩效考评,通过督查考评,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一是制定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将企业通过“一体系三平台”上报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列入重要考评内容;二是每季度深入企业督查工作台账,了解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三是加强对企业运用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平台强化安全管理的情况通报。自推广应用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的工作以来,市国资系统安全监管工作逐步向标准化管理迈进,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态势。

五、几点体会

(一)应用“一体系三平台”提高了安全监管效率。运用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从网上就可以检查、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大大提高了安全监管效率。

(二)应用“一体系三平台”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体系三平台”检查标准涵盖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投入、设备设施安全、现场管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工作各个方面的内容,通过督促企业每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使企业对照检查标准,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应用“一体系三平台”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交流和沟通。通过利用“一体系三平台”中信息发布、反馈功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信息发布、工作交流,增强了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创造了良好条件。

结合实际,突出实用

用好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

珠海市金湾区政府

 

我区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把抓安全生产工作与抓经济建设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使安全生产工作成为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的稳定器和保障阀。2011年以来,我区按照市安监部门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有序组织开展“一体系三平台”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据统计,至目前为止全区纳入“一体系三平台”监管的工贸企业共有514家,2012年1-5月份分别有393、465、499、505、514家生产经营单位登录“一体系三平台”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工作,环比分别增长18.32%、7.31%、1.2%和1.78%,上报企业数量逐月增加,隐患发现率也持续提高,长期上报零隐患的企业不断减少。通过“一体系三平台”建设,全区基本实现了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管理。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责任到人。为做好“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我区立即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区安委会副主任为组长的“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推广应用领导小组,抽调业务技术熟练的人员组成工作组。区安委会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亲自把关审核实施方案,多次带头调研系统应用情况,亲临一线观摩、指导,有力地推动了我区“一体系三平台”应用工作。各相关单位也按要求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分片包点,责任到人,负责贯彻落实本单位的推广应用工作。目前,我区“一体系三平台” 信息系统应用已覆盖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和建筑施工单位。

(二)全员培训,人人过关。2011年,我区先后组织了3场大型系统操作培训,组织各单位领导、信息员、业务骨干600余人进行了全面的系统操作培训。各单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专业培训,确保人人会操作,个个懂应用。通过抓好培训,全区各级安监工作人员达到了“四会”要求,即会操作、会上报隐患、会对照标准排查隐患、会通过系统完成责任制考核,为后续的实际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定岗定责,人岗对应。为保障“一体系三平台”正常运转,真正发挥作用,我区实行定员、定岗、定责管理,区直各相关部门、各镇安监办均要配备岗位负责人2名,每个企业单位至少配备岗位负责人2名以上,并明确相应的工作职责,实行人岗对应管理,切实加强对“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的应用操作,最大限度地发挥系统的动态化、精细化监管功能。

(四)加强执法,督促落实。为督促企业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区依托“一体系三平台”系统,有针对性地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履责(不报送信息)、不认真(零隐患)、不及时(超期未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提高了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区安监局每个季度通过系统查询,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一个季度均未开展隐患自查自报的企业,直接进行执法,自系统投入使用以来共对13家企业进行了处罚;对上报次数少和全部上报零隐患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导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我区针对部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不完善的问题,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参照“一体系三平台”自查自报的内容,编印了1500本《金湾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簿》,下发到企业帮助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档案。通过应用“一体系三平台”,我区根据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情况,在执法监察上更有的放矢,针对性更强,确保了执法监察工作更到位、更有效。

(五)结合实际,灵活应用。我区在“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建设应用过程中,注重结合实际,充分考虑金湾区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把我区安全监管重要环节、重要目标内容与“一体系三平台”系统各模块灵活结合,要求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检查各模块运行情况,加强审核监督,规范了系统操作和日常监察活动,确保了“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有效运行。

一是将“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应用与年度工作目标相结合。“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的有效应用使我区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更具合理性,设置计划目标更具科学性。

二是将“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应用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今年我区重点推进的安全生产工作,“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对企业实行的分类分级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将“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应用与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通过结合“一体系三平台”来促进企业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使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写、评审、备案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为企业自身开展应急演练、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了便捷高效的载体。截止目前,我区已完成应急预案评审备案的企业共430家,完成率达98%。

四是将“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应用与基层基础工作和责任制考核相结合。通过“一体系三平台”应用,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补充和完善了责任制考核体系。

二、主要成效

从应用情况看,“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有效解决了安全监管综合分析和决策支持能力弱等问题,为安全监管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撑,促进了安全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一)保障了安全监管的科学规范。“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将“企业基础数据规范”和制定的隐患排查标准融入系统平台,保证了所有业务应用系统基础数据的一致性和规范性。通过系统平台应用,为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了及时、动态的信息,实现了从基础数据提供到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全过程的无缝贯通。

(二)推进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开展。通过系统平台应用,实现企业基础数据的集中存储和管理,改变了原有系统数据独立分散的状况。通过系统平台的应用,为实现安监系统内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互通”奠定了基础,较好地促进了业务、技术、管理的融合,有力地推动了一体化建设进程。

(三)进一步完善了责任制考核体系。通过“一体系三平台”建设,丰富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基层考核的参考依据更充分,科学性、规范性更强。

(四)企业自我排查整改能力显著增强。实现了事故隐患排查由政府督查为主向企业自主自查的转变,使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整改,有效降低了事故发生的概率。

(五)实现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据统计,2012年1-5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0宗,死亡5人,受伤36人,直接经济损失3.71万元。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0%、16.67%、5.26%和95.1%。全区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主要体会

我区开展“一体系三平台”推广应用工作以来,虽然摸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应用成效,但这仅仅是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一个新的起点,我们将把“一体系三平台”推广应用工作作为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认真抓好、抓紧、抓实。通过一年来的实践探索,我们有如下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前提。“一体系三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从提出、部署到全面展开,市安监局十分重视,深入基层跟踪指导,及时总结并协助解决建设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区各级领导亲自参与、亲自参加研究推进建设工作,各基层单位领导分工协作,责任到人,为“一体系三平台”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是保证。我区在推动“一体系三平台”应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原则,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增强责任。这是获得成功的根本保证。

(三)先行先试、敢闯敢干是关键。市安监局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上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敢闯敢干,为安全生产管理先行先试带好头、作好表率。我区各级各部门统一认识,真抓实干,狠抓落实,边做边学,边学边改进,在具体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不断改进提高,是确保“一体系三平台”有效应用的关键。

(四)责任明确、管理到位是重点。我区部署开展“一体系三平台”建设,从一开始就狠抓责任落实,做到职责明确、人岗对应、责任到人。各级管理人员由于职责明确,推广应用干劲十足。同时,区镇之间、政企之间互动沟通协调,问题反馈及时,有效地保障了“一体系三平台”的畅顺运转。

(五)注重实际、重在应用是目的。无论推广什么样的管理体系、采取哪一种管理模式,其最终目的都是要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效率,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和降低事故损失。推广应用“一体系三平台”管理也不能离开这一目的,抛开这实际应用,纯粹为创新而创新是毫无意义的。因此,我们在推广应用“一体系三平台”管理工作中,紧密结合实际,针对我区安全生产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创新、改进、完善“一体系三平台”系统,使之真正能成为我区安全监管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实现安全生产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全面落实“一体系三平台”应用工作

有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珠海市高新区管委会

 

近年来,我区通过全面落实“一体系三平台”的应用工作,夯实了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有力推动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幸福广东”营造了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现就我区全面落实“一体系三平台”应用工作所取得成效、具体做法以及心得体会进行总结。

一、主要成效

通过全力推广“一体系三平台”(即企业基础信息平台、隐患自查自报平台、绩效考核平台的)的应用,截止至2012年4月,我区共有5847家(次)企业登陆“一体系三平台”系统进行了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累计上报事故隐患1456条,已整改1359条,整改率达93%,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消除,促进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为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了坚实基础。“一体系三平台”系统已成为我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抓手,也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好帮手。

(一)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是政府部门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力抓手

一是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我区辖区面积139平方公里,企业1200余家,企业分布点多、面广、线长,监管任务重、难度大。为实现监管“全履盖”,我区对工商、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数据进行认真清理、反复核对,在进一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以社区为责任单位建立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数据准,夯实了安全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推动监管工作“全履盖”的实现。

二是安全监管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一体系三平台”隐患自查自报平台的建立,有助于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对于不按时进行事故隐患自查自报、没有形成季度上报回执的企业,安监执法部门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隐患自查自报平台可实时显示出有关情况,为执法提供依据。我区对未按时进行隐患自查自报的企业,实行简易执法程序执法共有9宗,有力促进了我区“一体系三平台” 应用工作有序开展。

另外,“一体系三平台”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统筹起来,纵向贯通政府部门、社区及其所辖的重点企业,横向到全区同级行业监管部门,形成了全区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平台,全过程地记录了各级监管部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有利于针对行业、企业特点进行有效监管,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安全监管信息化明显提升。“一体系三平台”具有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功能,解决了政府部门安全管理信息资源不能共享的问题;系统中设置有动态的基本信息表,属地监管部门和企业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新进驻企业可以及时注册并开展自查自报;安监部门可利用系统发送电子文件,企业能及时接收文件通知,反馈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系统每月会根据企业上报的隐患情况生成图形数据,安全监管人员根据图形数据分析、研究辖区安全生状况,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四是绩效考核平台的作用明显增强。绩效考核平台具有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等特点,该平台的建立,一是有效促进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二是促进了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机统一;三是解决了责任制考核量化数据不全的问题。

(二)“一体系三平台”成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是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有效管理的好帮手

一是易操作。“一体系三平台”是互联网登录模式,能上网的地方就能应用自查自报系统,不给企业增加运行成本。在自查自报系统中,企业的隐患自查项目、标准、法律依据一目了然,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自查标准逐项进行自查。一般稍懂电脑知识和安全知识的操作人员都能顺利完成自查自报工作。

二是指导性强。“一体系三平台”中涉及几十部法律、法规、规章和几百条自查标准,在系统中每个行业和领域,都有对应的自查标准和隐患类型,对企业排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好帮手”。开展自查自报是企业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过程,是全员参与、自觉主动地制定和执行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过程,同时也是全员排查事故隐患,持续改进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的过程。系统中将责任落实到企业具体的管理人员,如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等内容都要求逐一填报,并可将责任进行分解。通过自查和整改,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和事故苗头,最终达到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目的。

  二、主要做法

(一)思想认识到位,周密部署

我区高度重视推进“一体系三平台”的应用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此项工作是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的有力抓手和载体。要求全区相关单位、部门把推进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应用工作,作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细、抓好、抓出成效。认真督促、指导、协助全区企业及时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一是结合实际制定详细推进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目标要求。二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落实,查漏补缺确保全履盖,要求各相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证经费、措施、责任、效果四到位。三是为加快推进速度,将全区分成16个责任片区,指定专人包干负责,每月定指标量化工作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明晰工作责任。

(二)宣传培训到位,确保效果

为确保“一体系三平台”应用工作全履盖,我区共举办五期“一体系三平台”应用工作培训班,分别是三期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培训班、一期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一期社区安全负责人培训班,累计参加培训企业630余家,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任、安全管理人员共计980人,安全监管人员42人。针对“一体系三平台”的不断升级调整,及时组织社区、有关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监管站工作人员进行再培训学习。

此外,我区还组织各社区、监管站工作人员、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等共560余人系统地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解读培训,尤其是事故隐患排查自查自报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为提高全区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督促指导到位,做好服务

为确保“一体系三平台”应用工作及早实现全履盖,我区安全监管人员、社区安全主任经常加班加点深入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指导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热情贴心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耐心指导企业学习操作自查自报系统,确保企业准确及时填报相关数据,受到企业一致好评。

(四)总结交流到位,加快推进

在推进应用工作中我区及时召开阶段性工作总结交流会,互通工作情况,交流好的做法,解决遇到问题。一是分轻重缓急,要先集中精力督促危化品、工贸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再组织空壳公司、软件研发企业等危险程度较低的企业开展自查自报。二是在开展培训工作中,除讲解操作方法外,还向企业宣传落实隐患自查自报的法律依据,让企业了解和配合开展工作。三是对不配合、不参加培训的企业,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的方法,指导企业落实自查自报工作。同时做好服务签收工作,为下一步对拒不上报隐患的单位依法立案查处提供执法依据。四是利用“一体系三平台”企业信息提示功能,分时段向企业发送提示信息,提醒企业按时上报隐患自查自报和落实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按时自查自报。五是充分发动基层社区力量,共同参与推进隐患排查自查自报工作,并将隐患排查自查自报工作的推进情况作为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心得体会

(一)做好企业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是“一体系三平台”应用工作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企业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对确保企业上报率、实现安全监管“全履盖”、科学统计分析数据,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通过“一体系三平台”及时准确地把握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提高了安全监管工作效率。

(三)通过督促企业每月对照标准排查并上报事故隐患,促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提高监管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推进“一体系三平台”应用工作,为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平台,具有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等特点,提高了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今后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我区将继续把“一体系三平台”应用作为有力抓手,在企业自查自报的基础上,针对企业、行业特点,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格执法,确保监管监察工作到位。同时力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充分发挥“一体系三平台”系统优势

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

前山街道安委办

 

近年以来,前山街道在市、区安监局的高度重视和悉心指导下,大力推进以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为核心的“一体系三平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前山街道是香洲区的9个镇街之一,辖区面积53.6平方公里,人口约28万,企事业单位2300多家,“三小”场所7500多家。由于地处城乡结合部,各类规模以下工矿企业众多,特别是近年来建筑工地、三小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不断增多,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复杂,监管难度大。自推行事故隐患自查自报以来,据统计,截止今年5月,辖区累计有6970家(次)的企业登陆系统进行了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共上报事故隐患1493条,已整改1372条,整改率达91.90%,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管理,为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主要做法

“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的核心是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平台。为全面推进该项工作,除领导重视、加大宣传、保障经费等必备条件,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摸清底数,夯实基础。由于前山辖区中小微型企业较多,企业搬迁、停业情况时有发生,企业人员流动性强,有的企业自查自报1-2次后就没了消息。我辖区共有2300多家企业,而事故隐患自查自报最多的月份也只有700多家。因此,只有摸清辖区内企业的真实状况,才能有的放矢做好自查自报工作。在市安监局上级的部署下,经过艰难的调查摸底工作,我们在去年底已全面摸清了企业的具体状况(即除当月上报620家企业外,属正常状态的企业529家,已搬迁或不存在的企业476家,不在辖区的企业204家,纯办公场所158家,三小场所122家,其他情况的279家)。今年4月,对辖区内部分状态正常但仍未开展自查自报的企业,又开展了新一轮的上门核查工作,全面了解企业动态及未自查自报事故隐患的原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全面培训,不留死角。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开展以来,街道先后组织召开大型自查自报培训会议3场,培训企业达600多家;结合辖区北半部企业较为集中的实际,组织企业人员到股份合作公司开展小规模培训5场,培训企业近200家。并印制了近千份《自查自报操作指南》的宣传彩页下发至各企业。与此同时,还通过电话指导、上门讲解、短信提示等多种方式指导和帮助企业,为顺利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由于辖区企业总量较大,我街将所有企业、场所按社区划分成5个片区,每个片区指定2名包干责任人,负责跟进片区内企业自查自报情况。为贴心服务企业,我们还公开了负责责任人的手机号码,随时随地为企业解答问题。同时,要求包干责任人定期利用系统黑名单对企业进行督查,指导企业操作,直到成功进行自查自报。

(四)严格执法,推动自查。对多次教育仍不按规定进行自查自报的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据统计,今年我街对未进行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的企业实行简易程序执法16宗,有效地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主要成效

“一体系三平台”是一个功能强大的数据库,好像一名提供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数据、学识渊博的信息员;“一体系三平台”又像一个明察秋毫的电子眼,好比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开展隐患排查、爱岗敬业的监督员;“一体系三平台”也是安全监管的一杆公平秤,是党委、政府用来考量各级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相对公平公开的裁判员;“一体系三平台”建立政企沟通网络,是强化政企工作互动的“联络员”。

(一)对管理部门而言,“一体系三平台”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监管企业的重要平台,是安监工作人员的好帮手

一是扩大了监管覆盖面。辖区共有2000多家企事业单位,以往街道对企业实施安全监督主要是通过安监员去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但街道只有10名安监员,上门检查的企业数量是相当有限的。“一体系三平台”实施后,通过其隐患自查自报平台,今年4月前山辖区有702家企业进行了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因此,自查自报平台不仅增加了安监部门监管企业的覆盖面,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安监人员不足的问题。

二是提高了监管效率。依托“一体系三平台”,安监部门能充分应用法律法规,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企业一个季度不进行隐患自查自报,安监部门可以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进行处罚。企业如不按时自查自报隐患就有受处罚的风险,隐患自查自报实施以来,一些企业形象地将其称之为“安监电子眼”。截至今年4月,我街共对36家未按要求自查自报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今年处罚16家),逐步扩大了“一体系三平台”在企业中的影响力。

三是促进了信息化管理。“一体系三平台”系统中设有动态的企业基本信息表,属地街道和企业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企业的基本信息。安监部门还可利用该系统发送电子文件和系统通知,方便监管部门与企业的沟通互动。同时,系统每月会根据企业上报的隐患情况生成有关数据,安监部门管理人员根据这些数据,分析、研究辖区安全生产形势,促进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四是促进了政企之间的沟通联系。打开“一体系三平台”系统管理端,在通知通告栏目下,就能看到各区、各镇街通过平台的通知通告功能发送的各类通知文件;企业有什么问题也可以通过邮件或留言方式进行咨询,进一步增进了双方的沟通交流。

(二)对企业而言,“一体系三平台”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好参谋

一体系三平台除了操作方便、指导性强等优点外,最重要的作用是企业自查自报过程中,及时发现并整改事故隐患,提高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查自报管理办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防范的责任主体,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据可依、有规可循。系统还将责任落实到人,如隐患描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等信息都要求逐一填报,将相关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企业的具体管理人员。企业通过隐患自查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事故苗头,最终达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目的。

四、主要体会 

(一)领导重视、勇于创新是做好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源头保障。市政府和市安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高瞻远瞩从全局的角度统筹和谋划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才能研究开发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这样的新系统,为基层安监工作人员和企业提供一个便捷、高效的工作平台,为新形势下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开辟了一条科学、动态监管的新路子。

(二)广泛宣传、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一体系三平台”的重要抓手。多一家企业开展自查自报工作,就能少一个事故隐患; 多一家企业对照标准进行隐患整改,就能减少一项发生事故的风险。只有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才能使企业自觉配合和主动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同时,对不按要求自查自报或长期上报零隐患的有关企业,加大执法力度,促进企业依法依规做好自查自报工作。

(三)完善系统、形成合力是确保“一体系三平台”发挥长效作用的关键所在。通过近一年的运行,我们认为“一体系三平台”中的自查自报平台是相对全面和完善的,也是安监部门和企业使用最多的平台。而基础信息平台和绩效考核平台功能作用还有待提升。其一,由于基础信息平台安监部门只有信息录入、修改和查寻功能,而企业一般不愿意主动在系统上登记本公司的信息情况,因此基础信息平台的数据相对滞后,如系统能与工商、税务等数据共享,则辖区有新增企业、搬迁或关闭的情况都能在系统中体现,才能称之为真正的实时动态的信息。其二,按照职能分工,安监部门监督指导的主要行业是工商贸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而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等均有行业主管部门,但在系统的实际运行中,个别行业主管部门发挥作用甚微,但这些行业的企业未自查自报却都计入属地街道统计,对行业主管部门的绩效考核作用有限。只有政府在更高的层面上形成管理制度,严格奖惩和责任追究,促使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才能使“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在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发挥长效作用。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应用工作

高新区金峰社区居委会

 

2011年以来,我社区在区党委、区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和正确领导下,在市、区安监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开展企业基础信息网上登记,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大力宣传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打造本社区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有效破解了长期制约安全监管工作发展的瓶颈,安全监管基础得到夯实,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居民群众和企业员工营造了一个安全文明的社区环境。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峰社区辖区面积约2.3平方公里,地处高新区金鼎片区经济、政治、文化中心,总人口数10388人,其中常住人口2286人,流动人口8102人,辖区内现有居民住宅小区6个,农贸市场1个,大型工业园区(金鼎工业园)1个,企业102家,“三小”场所336家。社区面积不大,但五脏俱全,辖区内有危化企业、人员聚集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综合市场、医院、学校、网吧、娱乐、旅店等场所,企业规模大小不一,规模大的企业厂房面积多达二万平方米,员工人数多达二千人,规模小的企业厂房面积八十平方米,员工人数只有3-5人,安全监管难度极大,而目前我社区安全监管专职人员只有2名,监管力量不足。仅依靠现有人员到企业现场检查,需要一年时间才能将所有企业检查一次。为此,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方式方法亟待改进、工作效率亟待提高,迫切需要创新监管手段。去年初,市安监局推广应用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这一新监管系统,通过参加学习培训,我社区两委一致认为该系统有利于解决我社区目前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应用工作开展时间不长,是一项新事物,企业普遍难以接受,推广起来难度大。经调查了解,本辖区部分企业没有按时录入系统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部分企业负责人只注重企业效益,对这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企业专职安全员离职后没有将该项工作移交;三是个别企业规模小,没有电脑或电脑只能上内网,上不了互联网等等。

为做好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系统录入工作,我社区通过组织集中培训、电话指导、上门讲解、短信互动等方式,指导和帮助企业进行操作,为企业顺利开展自查自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社区全部工作人员(15名)分成三个工作小组,分片包干到企业中去,逐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逐家督促企业完成有关事项,逐家指导开展电脑录入。对于多次劝导仍不录入的企业,我社区工作人员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其明白应用这一新信息系统的好处,并到企业面对面指导专职安全员进行电脑录入,做到逐个分析,逐个指导,逐个突破。

2011年7-9月,我社区通过系统开展隐患自查自报的企业逐步增加,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内,我社区基础信息平台已录入辖区内全部102个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按行业领域划分为五大类,其中工业生产类企业73家,危险化学品类企业4家,交通运输类企业1家,人员密集类场所企业20家,其他类4家。2011年9月,我社区企业录入系统已实现全履盖。2011年10月25日,副省长陈云贤、市长何宁卡到我社区调研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肯定了我社区开展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应用的工作成效。

三、主要成效

我社区应用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这一安全监管新系统一年多来,辖区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辖区内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安全监管更加“有针对性”。

按照以前安全监管方式,我社区安监专职人员都是按照企业规模大小,先大后小,或按照先危化企业后一般企业,或按照近期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重点等方式进行检查,安全监管无规律、无重点、随意性大。自从开展了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应用工作,通过企业隐患自查自报平台,及时掌握辖区内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现状、隐患的存量及增量、隐患分布及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一旦辖区内哪一家企业在系统内上报了事故隐患,我社区工作人员马上跟踪落实,直到隐患落实整改。

(二)安全监管更加“有主动性”。

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这一新监管系统建立了企业事故隐患每月自查自报制度,全过程记录企业排查治理隐患以及政府部门监管的情况,企业是否按标准自查隐患、有无按规定时间上报、隐患是否整改到位,都能在系统平台中实时记录下来,我社区安监专职人员通过系统查询一目了然。目前我社区安全监管人员每天上班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查看辖区内企业单位上报的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中企业上报的隐患,我社区积极主动组织人员到企业进行检查,主动指导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极大地提高了隐患排查的效率和效果,提高了安全监管的覆盖范围,并能够对辖区内企业单位隐患情况做到全面、详细的检查,及时填补了安全监管上存在的漏洞。

(三)安全监管责任更加“明确化”。

以前一些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不清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怎么管、管什么,企业安全主任也不知道安全生产怎么查、查什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不到落实。现在通过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系统,企业主要负责人能够清楚掌握本企业存在哪些事故隐患,也能够领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工作,企业安全主任也能够对照系统中的安全标准一一进行安全检查,隐患自查自报效果和质量大大提升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也提高了,从而更好地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今后,我社区将继续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应用工作,深入开展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查找工作中差距和薄弱点,力争把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推上更高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全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卡德莱化工(珠海)有限公司

 

美国卡德莱公司是世界上以腰果酚为原料进行工业生产的主要企业,其腰果酚原液年消耗量占世界总产量的40%以上,主要产品为适用于工业重防腐市场的环氧树脂固化剂和高性能机械摩擦材料市场的树脂摩擦粉, 占有全球同类产品65%以上市场份额,是全球最大的腰果壳油摩擦树脂生产厂家。 

卡德莱化工(珠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碧阳路,是一家以腰果酚为主要原料,生产环氧树脂、固化剂和树脂摩擦粉为主要产品的中美合资企业,工厂占地6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562平方米。公司自2005年投产以来,生产正常,产品稳定,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同时,公司确实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有关规定,作为一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至今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2008年,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便着手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落实好企业自查自报隐患等相关事项。2010年7月,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明确指出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 要求“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要经常性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为此,珠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出台了《珠海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并开发了“一体系三平台”动态监管系统,实现网络化政企交流、网上实时监控、企业信息网络报送等信息化手段。为推进系统应用,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人员通过组织企业培训、到企业调研、召开工作会议、下发文件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在此期间,也充分听取企业的需求和建议,不断进行系统的功能完善,使得系统越趋成熟和实用,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了非常有效的平台。

2011年6月,卡德莱化工(珠海)有限公司开始正式使用珠海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管理系统,公司领导非常重视,指定专门负责部门和人员,并列入内部考核目标,同时配备适当的设施和条件,每月将自查情况和发现的隐患问题通过系统上报,跟踪整治。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份共进行隐患排查1296项,发现隐患55项,全部得到整改,确保事故隐患消除于萌芽之中。具体体会如下:

一、政府高度负责,是“一体系三平台”推广运用的切实保证

从2011年开始,珠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大力推进“一体系三平台”的建设和应用。作为企业,非常明显感觉到政府部门推进这项工作的力度空前加大。在试用期间,虽然有些方面仍然不是非常理想,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完善之后,确确实实感觉到系统功能非常科学合理。比如,以往企业都是使用自己设计的检查表格,没有统一检查内容和项目,同类企业检查内容也是五花八门,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且每季度还要把前三个月的纸质检查表进行统计和分析,大大增加企业的工作量。现在,“一体系三平台”统一了不同类型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并可以由企业结合实际增加行业标准,检查内容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等规定进行标注,使企业在检查中一目了然,也不断提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且高危企业的日常安全检查是常态化的,对于检查来说,没有增加企业的工作负担,企业只要每月把本公司安全检查的结果在网络上进行填报,系统就会留下记录,显示企业开展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尤其是每季度企业三个月来的填报记录,系统能自动生成统计分析表,大大减轻企业统计工作量,提高企业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二、功能齐全完善,是实现科技兴安的重要手段

“一体系三平台”功能比较齐全,很实用。一是系统设置有“通知通告”,可以把国家、省、市安全监管和其他有关部门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通知等信息通过正式渠道传送到企业,及时有效地得到实施执行,一定程度上加强政府部门和企业沟通的力度。企业无需通过其他途径查询下载,方便快捷且避免出错,部门交流、信息传达及时。二是企业信息内容实现范围内共享。系统设置了企业信息平台,由企业录入修改完善,政府部门确认更正,使得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共享企业基本信息,既有利于政府部门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又减轻了企业工作负担。三是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直接输入系统保存,形成系统监管,一方面便于跟踪整治,另一方面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促使企业必须整改到位。四是系统将企业上报的各项隐患自动分类统计,有利于分析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杜绝已整改的隐患问题重复发生,从而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并根据隐患排查上报和整改的资料,自动生成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分析表,便于企业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管理,特别是企业人员流动性相对较大,从长期来看是企业宝贵的财富;五是系统将重大隐患和未整改隐患单列出来,作为企业须重点跟踪解决的事项,是十分必要的,而且也可以作为安全监管部门重点督办的事项,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在必要情况下,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及时掌握和了解,介入督促和指导,确保相关的隐患及时得到整改不至于酿成事故。

三、加强政企沟通,是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

“一体系三平台”运用以来,政府部门特别是安全监管部门与企业的沟通越来越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也越来越顺利,比如,系统设置“留言”和“在线帮助”功能,企业的疑问通过这些渠道能够得到及时解答,难以解决的一些实际问题也可以在有关专家的帮助下得到解决。另外,政府部门也经常通过系统传送最新的文件精神,企业通过系统的邮件功能也可以充分地与政府部门联系和交流。另外,相关部门每月会实时跟踪企业填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未上报或上报未整改的,相关人员会以电话或信息的方式给企业联系人进行联络,或者安排执法人员前往企业现场进行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排查治理相关事项,从而大大提高监管部门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力度,避免疏忽而导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不力,避免由此而产生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是确保生产安全的条件

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事故隐患是客观存在的,因此,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以及经常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是必不可少。政府部门推广应用科学的管理模式和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服务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必定受到企业的欢迎,由此也大大地提高企业的积极性。一是设定的隐患排查项目和类别齐全,不同企业类型均设定了侧重点不同的检查标准,比如,对我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设定有10类基础管理和9类现场管理共108项,其中9类现场管理项目是动态的,日常变化大,是日常检查和监管的重点,必须每月检查申报,而10类基础管理项目是相对比较固定和常态的,日常变化不大,真正体现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宗旨,可以使隐患排查没有疏漏;二是使用隐患自查自报管理系统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长期化,使之成为企业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减少随意性。

珠海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管理系统使用比较方便,能够有效帮助企业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本来就是企业发展密不可分的事情,是生产经营过程的重中之重、头等大事,在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原本千头万绪的工作变得简单化和高效化。我们企业将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和部署,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 

安委办〔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探索创新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国推广北京市顺义区等地区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争取用2-3年时间,在全国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大意义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系统为基础,以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制定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的一项系统工程,包涵了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细化的责任机制、科学严谨的查报标准及重过程、可量化的绩效考核机制等内容。

安全生产的理论和实践证明,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预防体系上,超前采取措施,才能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最终实现安全生产。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安全生产管理理念、监管机制、监管手段的创新和发展,对于促进企业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由政府为主的行政执法排查隐患向企业为主的日常管理排查隐患转变,从治标的隐患排查向治本的隐患排查转变,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把握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具有重大意义。 

二、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掌握企业底数和基本情况。根据企业规模、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危险因素等条件,掌握企业底数和基本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建立“按类分级、依级监管”的模式。 

(二)制定隐患排查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结合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实际,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为基础,细化隐患排查标准,明确各类企业每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使企业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使监管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包括企业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事故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内容,形成既有侧重又统一衔接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利用该系统,企业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

(四)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理顺和细化有关部门和属地的安全监管职责,明确“管什么、谁来管”。一是要明确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的综合安全监管职责。二是要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有安全监管行政处罚权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承担包括行政处罚在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没有安全监管行政处罚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对有关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指导、管理职责。三是要明确消防、质监等专项监管部门及时处理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移送的事故隐患的监管职责。

(五)明确监管监察方式。在分类分级的基础上,对企业在监管频次、监管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监察,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突出工作过程和结果量化,将有关部门和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日常执法检查等相关工作完成情况的过程管理指标,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终考核,提高安全监管的约束力和公信力。

三、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地区要切实加强对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要充分发挥地方各级安委会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调动各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落实安全责任,完善考核机制。一是地方各级安委会要积极推动出台相关规定和办法,进一步理顺部门、属地的安全监管职责,明确职责范围、内容和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突出工作过程和结果量化,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过程管理的内容纳入年度考核指标,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约束力。三是要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通报、严肃处理;对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公开表彰和奖励。

(三)创建典型示范,发挥榜样作用。一是各地区要积极发现、培养和树立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典型地区、典型企业和先进事例,在隐患排查治理体制机制、法规制度、标准规程、方式方法、程序内容等方面形成可学、好学和管用的经验做法。二是通过组织召开先进典型经验交流会、座谈会和加强宣传报道等形式,广泛推广典型经验,全面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要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示范地区和典型企业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示范地区和典型企业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四是要加强对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展情况的检查和指导,确保工作有部署、抓落实、见实效,提高事故隐患的整改率。

(四)注重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各地区要将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责任保险、“金安”工程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协同推进。二是要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契机,实现事故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和考核的全过程管理。三是要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立法和规划中,以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方式明确有关制度,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四是要优先制定急需的安全生产标准,及时修订或废止过时的标准,促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五)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各有关单位深刻认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要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提高职工排查事故隐患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和鼓励职工结合本职工作查找各类事故隐患。三是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督促其抓紧整改。

各省级安委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并于2012年2月底前将本省(区、市)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方案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一月五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安办〔2012〕27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要求,有效推进全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深化隐患整治,推动企业安全达标建设,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省安委办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遇有问题,请径向省安全监管局规划科技处反馈,联系人:朱海珊,苏旺胜,联系电话:83135378、83133473。

 

附件: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

系的实施方案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粤发〔2011〕13号)、《广东省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粤安〔2011〕10 号)精神,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全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办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务院安委办通知》的精神,学习借鉴北京市顺义区等地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先进经验,总结推广珠海市“一体系三平台” (指为构建一个科学、依法、动态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载体问题而搭建的平台系统,系统包括企业基础信息、隐患自查自报和量化绩效考核等三个平台)的主要做法,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落脚点,以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标准化建设为结合点,建立先进适用的全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企业标准化达标建设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创新发展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安全保障。

(二)总体要求

全面推进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系统为基础、以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制定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的系统工程建设,建立包含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企业安全标准化评级、企业事故隐患排查登记、企业分级分类监管、责任考核与绩效评估等工作平台的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形成属地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和专项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统筹协调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

力争用2-3年时间,在全省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安全达标升级,实现长治久安。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的工作部署,认真学习借鉴北京市顺义区等地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我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内容和工作安排,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办的统一部署,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工作。

(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省安委办将在学习借鉴北京市顺义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重点调查研究珠海市创建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适时召开现场会,全面总结推广珠海市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效应,科学谋划建立全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近年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思路。珠海市要进一步总结完善本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创建工作经验,为全省作出示范。

(三)建立企业基础数据

建立完整的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是构建体系的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施有效监管的基础。要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调查摸清企业情况,建立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名称、地址、工商代码、行业类别、注册类型、企业规模、经营范围、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以及工伤事故、执法监察、行政许可、安全生产达标建设等相关信息的基础数据库。根据企业规模、生产经营性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危险因素和安全标准化等级等因素,进行分级分类,为实施有效决策和监管提供基础信息。各地级以上市安委办负责组织调查摸底本地企业情况,建立完善本辖区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包括辖区的中央驻粤和省属单位)。

(四)制定隐患排查标准

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为基础,组织专家细化每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标准,并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监管要求和监管主体,作为企业排查治理隐患的标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依据,使企业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使监管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省安委办牵头制订全省分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标准。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进一步具体细化、补充完善有关标准。

(五)构建监管信息系统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核心是建立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包括企业基础信息、隐患自查自报和量化绩效考核等平台。利用该系统,企业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省安委办牵头组织开发全省统一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各地、各部门依授权使用,并可在信息系统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建设,以满足本地、本部门安全监管实际需要。

(六)完善安全监管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创建工作。一是组织制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明确企业自查自报事故隐患、监管部门监管措施和职责。二是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量化有关部门和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标准化评级体系、日常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的指标,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三是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根据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标准化评定等级,以及生产经营性质等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在监管频次、监管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监察,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底之前)

转发《国务院安委办通知》,提出贯彻落实要求和精神,在学习北京市顺义区和我省珠海市等地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印发全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设实施方案。

(二)基础准备阶段(2012年4月至5月底)

以珠海市为省级先行工作试点,进一步完善珠海市创建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的主要经验和做法;适时召开全省现场会,总结推广珠海市先进经验;推进各地、各部门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各项部署,指导各地调查摸底本地企业基本情况,着手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开发。

(三)全面建设阶段(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

全面开发建设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各地、各部门初步建立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并录入信息系统;重点制修订高危行业(领域)以及冶金、机械等工商贸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标准;制定完善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分级分类监管等制度,明确各级属地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专项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

(四)完善验收阶段(2013年7月-2014年)

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理顺工作机制,构建起体系完整、内容科学、运转高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大意义,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规划计划的重要内容;制定切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以及保障措施;要进一步理顺和细化有关部门和属地的安全监管职责,明确“管什么、谁来管”,做到工作部署周密、职责分工明确,整体有序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二)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标准化建设、执法检查、安全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统筹谋划,科学推进体系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发展,整体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水平。

(三)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按照“先行先试,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全面实施”的思路,抓典型,促发展。积极发现、培育和树立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典型地区、典型企业和先进事例,广泛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要认真做好阶段性的工作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和研究对策,不断巩固提高工作水平。要加强与先进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丰富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内容,全面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完善机制,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调动各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各司其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定期考核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加强宣传,形成共识。充分利用公共媒体资源,加大宣传力度,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职工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营造社会氛围,形成共识。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媒体监督作用,防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创建过程中走过场、形式主义问题。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督促其抓紧整改。加强对各级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识和能力,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推动企业安全达标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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