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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 创新机制 为珠海科学发展春天安全护航(珠海市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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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0:40 我要评论( )

夯实基础创新机制 为珠海科学发展春天安全护航 ——珠海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珠海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安全监管局的有力指导和帮助下,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

夯实基础 创新机制

为珠海科学发展春天安全护航

——珠海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珠海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安全监管局的有力指导和帮助下,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夯实基础,创新机制,充分利用创新型的网络与信息化技术,通过构建企业基础信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责任制量化绩效考核三个平台为内容的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着力打造一个科学、依法、动态且适合珠海安全生产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今年1至5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22宗,死亡53人,受伤250人,直接经济损失590.32万元。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6.49%、3.64%、25.60% 和22.23%。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大局意识,广泛深入调研,破解制约安全发展难题。随着珠海城乡一体化深入推进,产业结构加快调整,社会转型步伐加快,生产经营单位形式的多样化和生产经营条件的差异化越来越大,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领域越来越多,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些制约我市安全发展的难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自查自报无途径、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够科学等。为破解这些难题,我局成立了专门工作组,从2009年6月开始,广泛深入开展调研,先后到北京顺义、浙江宁波、四川、重庆、湖北、福建厦门、广州、佛山、梅州等地学习考察,重点学习其他省、市的做法和经验,并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着重在理念上攻坚克难,找准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再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破解了落实两个责任没有抓手、基础信息不准确、不对称、难于采集、责任制考核不够客观量化等问题,创建和应用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使之成为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安全生产责任制量化考核方面起到“四两拨千金”作用的信息系统。

(二)强化技术研发,立足自主创新,建设适合我市实际的信息系统。创建和应用“一体系三平台”的构想需要技术支撑提供保障,为此,我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信息办3名技术人员为成员的技术研发小组,同时成立由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的督导组、材料组、宣传报道组等。二是引进自主创新智囊。通过与高等院校和相关部门数据库、网络、软件方面专家的广泛联合,建立系统研发的专家队伍,着力解决系统开发过程中的难题。三是突破自主创新瓶颈。我局研发了安全生产信息超级检索系统,攻克异构数据入库难关。即任何格式的数据都可以输入到平台上,成为储备信息。运作仅一年的时间,就采集了16万多条信息,是传统人工输入法的数十倍;采用SOA架构构建整个系统,实现业务与技术分离,从而实现当用户需求变化时不影响技术层面,使系统具有更好的灵活性、可扩展性和易维护性;进行通用型程序开发,将系统开发成一个不作任何修改就能应用于其他地市的通用型程序。

(三)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职责、内容、程序和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促进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推广运用,建立安全监管动态化、网络化和常态化长效机制,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一是出台了《珠海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梳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已下发的23类工业企业标准化达标标准,编制了企业自查标准共37类5700条隐患自查项,解决了企业隐患排查“查什么”、“怎么查”的问题。二是出台了《珠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属地政府(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专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内容和程序,使隐患排查治理走上了规范化轨道。三是出台了《珠海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明确以珠海市安全生产网络化动态监管系统为平台,以网络动态监管系统实时采集的信息为依据,由系统每月进行绩效量化考核。以量化绩效考核来调动发挥属地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和专业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性,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取得成效

“一体系三平台”运作以来(截止到2012年5月31日),共有6628家企业纳入系统监管,5月份有5180家企业按要求上报隐患,上报率达到78.2%。企业累计自查自报事故隐患12996处,已整改12001处,整改率为92.3%。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的构建,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两个责任得到落实,监管模式有所创新,综合监管作用得到发挥。

通过“三个平台”的交互作用,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形成一个责任倒逼机制。应用企业基础信息平台这个“信息超市”,使政府、部门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信息,为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下基础;应用隐患排查治理平台,建立事故隐患每月排查治理制度,全过程记录企业排查治理隐患以及8个区(功能区)、23个镇(街)和23个市级部门安全监管的情况,使之成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与否的“电子眼”;应用量化绩效考核平台,将全市8个区(功能区)和23个行业监管部门分两个层面纳入统一考核的绩效管理平台,对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的工作数量、质量、进度等予以量化并实施全过程监督考核,使之成为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的有力抓手,促进了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提高了安全监管效率。同时也使市安委办对政府、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进展、效果等情况了然于胸,更好地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指挥棒”的作用,从而在全市构建“行业主管、各负其责,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综合监管、共同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基础工作得到夯实,资源得以整合共享,为科学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提供支撑。

一是企业基础信息量大且准确。目前企业基础信息平台这一“安全生产信息超市”已采集各有关部门相关信息162100多条,并且还在不断地采集和更新;二是实现了资源共享。例如,要了解“珠海格力电器”这一企业的情况,通过企业基础信息平台可以查询到“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3896条相关信息,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信息1313条、特种设备的锅炉信息3条、工伤事故28条、消防火灾事故信息1条、建筑工程许可信息31条等等。三是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奠定了基础。通过企业基础信息平台和隐患排查治理平台,可以掌握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为科学迅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提供了强大的数据支持;企业自查标准系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已下发的23类工业企业标准化达标标准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三)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得到强化,针对性和有效性得以提升,“尖刀”和“拳头”作用得到发挥。

一是实现了执法监察的“规范化”。针对企业不按照法律规定排查治理隐患等违法行为,收集、固定证据难成为安监执法面临的突出问题。通过“一体系三平台”可以对这一类的违法证据进行固定,比传统的方法更有说服力。企业有无上报隐患很明了,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人员心里更加有底气,大大提高了执法办案工作效率,安监部门也容易将违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案件办成铁案。二是充分发挥了执法监察在安全监管中的“尖刀”和“拳头”作用。2011年,全市共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249次,与上年同比上升131%;其中监督监察处罚219次,与上年同比上升140.6%。2012年1-5月,共实施行政处罚175次,同比上升272%,其中监督监察处罚168次,同比上升310%。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几点体会

在创建应用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实践中,我们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体会: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以创建应用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为核心,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一个新生事物,实践中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使它能在珠海这片沃土上生根发芽,茁壮成长。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嘉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亲自作工作部署;国家安监总局孙华山副局长、陈云贤副省长、时任市委书记甘霖、时任市长钟世坚亲临我局调研,对我局的做法予以肯定并提出指导意见;省委办公厅专门刊发督查专报《珠海市着力打造“三个平台” 率先在全省构建安全生产监管新体系》,省安全监管局杨富局长在我市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要求在全省推广我市的做法;何宁卡市长、刘小龙常务副市长和王庆利副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上强调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并亲自部署工作。今年6月1日,市编办在人员编制紧张的情况下,专门给市安全监管局增加了5名行政执法人员、1名工勤人员编制,为保障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实了力量。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公安、交通运输、港口管理、国资等部门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的有力抓手,积极支持,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要善于运用政策引领作制度保障。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建设之初,适逢国务院《关于进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出台。这个文件的出台,成为“一体系三平台”建设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我们抓住这一机遇,乘势而上,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出台了配套文件《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珠府〔2010〕171号),明确“创新安全监管模式。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科学、依法、动态的安全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网络化动态监管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平台、事故隐患企业自查自报平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量化绩效考核平台的建设;运用网络化动态监管系统,全面准确掌握全市安全生产态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作用,创建体现社会管理精细化的安全监管模式”,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固化并部署了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工作,从政府层面自上而下推进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必须立足全局、着眼长远。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是一项长远的系统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应具有长远的眼光。为此,我市制定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方案。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前三年(2009-2011年)是摸清底数、研发三个平台并运行的阶段。2012-2014年在全市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安全达标升级,努力实现本质安全。其中,2012年,基础建设全面夯实。进行深入研究与深度开发,完成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的二期项目建设;2013年,扩大隐患排查治理覆盖面,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大,初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2014年,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机制初步建立:一是生产安全事故预测预警预防系统初步建立,二是建立科学、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现场会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特别是杨富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继续推动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优化“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进一步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研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测、预警系统,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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